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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282-200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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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282-2007 125 GB/T 21282-2007 3秒自动 乘用车用橡塑密封条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1282-2007 (GB/T21282-2007)
中文名称 乘用车用橡塑密封条
英文名称 Rubber/plastics weatherstrip for automobile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G47
国际标准分类 83.140.99
字数估计 19,114
发布日期 2007-12-13
实施日期 2008-07-01
标准依据 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7年第13号(总第113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用橡塑密封条(以下简称密封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用, 以橡胶、塑料或橡塑共混为主要材料制成的密封条。商品车用橡塑密封条科参照采用。

GB/T 21282-2007: 乘用车用橡塑密封条 GB/T 21282-2007 英文名称: Rubber/plastics weather strip for automobil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282-2007 乘用车用橡塑密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橡胶杂品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申雅密封件有限公司、北京万源金德汽车密封制品有限公司、贵州贵航股份红阳 密封件公司、天津星光橡塑有限公司、重庆嘉轩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厦门百吉密封件有限公司、湖北诺 克橡塑密封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海燕、王昕晖、陈洁、陈大烨、邓明香、贺文兵、游剑锋。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GB/T 21282-2007 乘用车用橡塑密封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用橡塑密封条(以下简称密封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 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用,以橡胶、塑料或橡塑共混为主要材料制成的密封条。商用车用橡塑密封条 可参照采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要求 3.1 尺寸和公差 产品断面形状、尺寸及公差、产品长度及公差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图纸无明确要求时,供需双方 应根据GB/T 3672.1规定的等级选用。 3.2 外观质量 密封条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允许出现影响产品美观和使用性能的缺陷:如杂质、气泡、裂纹、划痕、撕裂、缺胶、破皮、扭曲 变形或压扁变形等; ---表面处理(包括表面涂层处理、贴合处理和植绒处理等)部位应质地均匀,表面清洁,无污染,不 允许有脱落、色斑、凹凸等缺陷; ---产品接合部位断差应符合图纸要求,且成型均匀,表面平顺; ---密封条的颜色和花纹按客户要求进行设定,不应出现色斑、污染等缺陷; ---装有补强条的产品,补强条不应有脱落、不均匀的堵缝以及影响产品质量和安装的缺陷; ---产品的其他外观缺陷应符合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批准样件要求。 3.3 材料性能要求 密封条基体材料可采用三元乙丙(EPDM)橡胶、聚氯乙烯(PVC)和热塑性弹性体(TPE)为主要原 料,其材料性能要求应符合表1~表4的规定。其他基体材料的性能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3.1 EPDM密实胶材料性能要求 EPDM密实胶材料性能要求见表1。 3.4 成品性能要求 玻璃导槽密封条、内外侧密封条、头道密封条、行李箱盖和发动机舱密封条、门框密封条成品性能要 求应符合表5~表9的规定,其他类别密封条成品性能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4.1 玻璃导槽密封条成品性能要求 玻璃导槽密封条成品性能要求见表5。 3.4.4 行李箱盖、发动机舱密封条成品性能要求 行李箱盖、发动机舱密封条成品性能要求见表8。 3.4.5 门框密封条成品性能要求 门框密封条成品性能要求见表9。 4 试验方法 4.1 规格尺寸的测量 4.1.1 断面形状及尺寸 从挤出半成品或成品上取2mm~5mm厚的截面试片,垂直放置在10倍或5倍投影仪上投影,以 相应产品断面10倍或5倍放大控制图进行对照检查。 4.1.2 产品长度检验 产品必须放置平直,用相应精度量具或产品检具进行测量。 4.2 外观质量 用目测法进行检验。 4.3 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4.3.1 橡胶材料硬度的测定按 GB/T 531-1999规定的方法进行;塑料、TPE材料硬度的测定按 GB/T 2411-1980(1989)规定的方法进行。 4.3.2 橡胶材料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按GB/T 528-1998规定的方法进行;塑料、TPE材料 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按GB/T 1040-1992规定的方法进行。 4.3.3 撕裂强度试验按GB/T 529-199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片选用直角形(无割口)。 4.3.4 橡胶材料热空气老化试验按GB/T 3512-2001规定的方法进行;塑料、TPE材料热空气老化 试验按照GB/T 7141-1992规定的方法进行。 4.3.5 耐臭氧老化试验按GB/T 7762-2003规定的方法A进行,推荐选用伸长率20%±2%。 4.3.6 压缩永久变形试验按GB/T 7759-199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样选用A型试样。 4.3.7 橡胶材料脆性温度试验按GB/T 15256-1994规定的方法进行;塑料材料冲击脆化温度、TPE 材料脆性温度试验按照GB/T 5470-1985规定的方法进行。 4.3.8 耐污染性试验按GB/T 19243-2003方法A中的A1法进行。 4.3.9 表观密度试验按 HG/T 3055-1988(1997)规定的方法进行。 4.3.10 维卡软化温度试验按GB/T 1633-2000规定的方法B进行。 4.3.11 加热减量试验按附录A执行。 4.3.12 热稳定性试验按GB/T 2917.1-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 4.4 成品性能试验方法 4.4.1 试样的数量 除特殊要求外,试样应分别从不同的成品上截取符合试验要求长度的三个试样。 4.4.2 角部结合力(接头扯断力)试验 从制品上切取含有角部(或接头)的200mm长的试样,角部(或接头)部位应处在试样的中央。将 试样放在拉伸试验机上,夹持器的位置在接合线以外,夹持器的间距为100mm~150mm。参考图1所 示,以200mm/min的速度进行拉伸,测量断裂时的最大力值。 图1 角部结合力(接头扯断力)试验示意图 4.4.3 耐磨耗性能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 4.4.4 耐低温性能试验 从制品的非接头部位裁取200mm 长的试样,将试样和一直径为50mm 或100mm 的芯轴在 (-40±2)℃的环境下放置4h后,用适当的防护用具立即取出试样和芯轴,将试样工作表面向外沿着 芯轴在5s内弯曲180°,并用目视法检查是否有裂纹、表面处理剥落出现。 4.4.5 长度变化率试验 从制品上裁取200mm长的试样,用游标卡尺准确测量试样长度(精确到0.1mm),将其水平放置 在温度为(80±2)℃的老化箱内48h后取出试样,在室温下停放24h后准确测量试样长度,并按式(1) 计算长度变化率,数值以“%”表示。结果取算术平均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4.4.6 涂层划格试验按GB/T 9286-1998规定的方法进行。 4.4.7 人工气候老化试验 4.4.7.1 优先采用图纸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若无明确规定,推荐使用4.4.7.2的方法进行试验。 4.4.7.2 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按GB/T 12831-1991规定的方法进行。玻璃导槽密封条试验条件:黑板 温度(55±3)℃,相对湿度60%~70%,降雨周期为120min,其中降雨18min,间隔干燥102min,辐射 强度(1000±200)W/m2,试验时间为300h;门框密封条试验条件:黑板温度(55±3)℃,相对湿度 60%~70%,辐射强度(1000±200)W/m2,试验时间为150h。其他密封条试验条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8 摩擦因数试验按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 4.4.9 压缩永久变形试验按照QC/T 709-2004规定的方法进行,压缩条件依图纸要求。 4.4.10 耐臭氧老化试验 从制品上裁取150mm长的试样,将其用漆包线或等同物品固定在玻璃板上,按照GB/T 7762- 2003规定的方法A进行试验。试验臭氧浓度为:(200±20)×10-8;试验温度为:(40±2)℃;试验测试 时间:48h。而后取出试样并用10倍放大镜检查试样表面是否有表面裂纹、断裂现象。 4.4.11 耐污染性试验按照GB/T 19243-2003方法A中的A1法进行。 4.4.12 压缩负荷试验按QC/T 710-200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条件依图纸要求。 4.4.13 密实胶与海绵胶扯断力试验按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 4.4.14 插入力和拔出力试验按照QC/T 716-2004规定的方法进行。 4.4.15 阻燃性试验按照GB 8410规定的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5.1.1 密封条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具体检验项目见表10。 5.1.2 通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2 组批、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5.2.1 组批 密封条基体材料及成品按批检验。每批基体材料以同类型、同一生产批次所生产的材料组成,每批 抽取足够试样进行材料性能检测;成品以同一生产线上、相同原料、相同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 批抽取三件进行成品性能检测。 5.2.2 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5.2.2.1 出厂检验 5.2.2.1.1 外观质量、产品长度检验 按GB/T 2828.1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取AQL为1.5和一般检验水平Ⅱ随机抽样进行检验。如 检验不合格,该批产品应退回生产部门逐根检查,返工后按加严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取AQL为1.5和检 查水平Ⅱ随机抽样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出厂。 5.2.2.1.2 断面形状及尺寸按批进行检验。若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5.2.2.1.3 成品的角部结合力(接头扯断力)、压缩负荷、插入力、拔出力按批进行检验。若有一项不合 格,应另取双倍试样进行复试,复试后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5.2.2.2 型式检验 5.2.2.2.1 正常生产情况下,材料的耐臭氧老化性能、耐污染性能一年检验一次,其他各项性能按批进 行检验。物理性能各项指标应全部符合技术要求,若有一项不合格,应另取双倍试样进行复试,复试后 仍不合格,则该批材料不合格。 5.2.2.2.2 正常生产情况下,外观质量、断面形状及尺寸、产品长度按批进行检验,若不合格,则该批产 品为不合格品。 5.2.2.2.3 成品的角部结合力(接头扯断力)、压缩负荷、插入力、拔出力按批进行检验;耐磨耗性能每 月检验一次;压缩永久变形每季度检验一次;摩擦因数、耐低温性能、长度变化率、涂层划格试验、密实胶 与海绵胶扯断力半年检验一次;人工气候老化、耐臭氧老化、耐污染性能、阻燃性能一年检验一次。以上 成品性能各项指标应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