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551.1-2024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21551.1-2024 | 440 | GB/T 21551.1-2024 | 3秒自动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1部分:通则 |
| GB 21551.1-2008 | 70 | GB 21551.1-2008 | 3秒自动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1551.1-2024 (GB/T21551.1-2024) |
| 中文名称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1部分:通则 |
| 英文名称 | Antimicrobial and cleaning function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030 |
| 字数估计 | 26,288 |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 实施日期 | 2027-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21551.1-200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1551.1-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1部分:通则
ICS 97.030
CCSY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1551.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净化功能 第1部分:通则
appliances-Part1:Generalrequirement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4
5 试验方法 5
6 标志和使用说明 10
附录A(规范性) 抑菌环试验方法 11
附录B(资料性) 家用电器抗菌、防霉、抗过敏原、抗病毒、除菌、除螨、除过敏原、除病毒、除异味
功能常用测试方法 14
附录C(规范性) 除异味功能试验方法 16
参考文献 1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2155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第1部分。GB/T 21551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第3部分: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第4部分:电冰箱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洗衣机的特殊要求;
---第6部分:空调器的特殊要求。
本文件代替 GB 2155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与
GB 21551.1-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电器安全要求”(见2008年版的4.1);
---更改了“卫生安全性要求”(见4.1,2008年版的4.2);
---更改了抗菌材料溶出性抑菌环直径描述方法(见4.1.2,2008年版的A.2.3);
---更改了“抗菌、除菌、净化功能要求”(见4.2,2008年版的4.3);
---增加了“安全提示”“卫生安全性试验方法”“抗菌、除菌、净化试验方法”(见5.1~5.3);
---更改了“标志原则”,删除了其中“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将“符合
中国人的习惯”改为“符合消费者的习惯”(见6.1,2008年版的5.1);
---更改了“标志内容”(见6.3,2008年版的5.3);
---删除了附录A中“卫生安全要求”中抗菌材料“综合指标”“重金属”“单体”“抗菌成分”及“毒理
学试验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08版A.2.1,A.2.2,A.3.1~A.3.4);更改了菌种编
号(见A.4.1,2008年版的A.3.5.4);
---增加了“除异味功能试验方法”(见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青岛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湖北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珠海
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上品健康科技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
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戴森贸易(上海)有限
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阿波罗环保器材有限公司、松下家电(中国)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博西家用电器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无限
极(中国)有限公司、范颂尼(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九阳
股份有限公司、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汇智抗菌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科检测技术服务
(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威霖住宅设施有限公司、山东雪圣电器有限公
司、广东省华微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佑晶创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中认倍佳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科沃斯机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德军、张晓、刘茴茴、张革、陈进、李鹏、谢小保、黄海、杨翠霞、高孺、黄石、
李轶、王贤杰、张志强、朱吉兴、周小俊、张维超、陈峣、康瑞祥、袁海燕、罗俊华、陈国帅、张庆玲、苏伟、
别清峰、仪志恒、韩润、徐玉峰、张迎增、马向东、丁年平、张恒、何晓东、胡海梅、禹安平、张立松、黄东浪、
罗威、何秀琼、刘杰、许蕾、张宇佳、刘鹏鹏、徐燕君、周唯、杨建刚、李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 21551.1-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GB/T 2155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划分为若干部分,由通用要求和特殊要
求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对于特殊要求范围涵盖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
品,其要求按照特殊要求的相关规定。
GB/T 21551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则。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通用要求和试
验方法。
---第2部分: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使用的材料、零部件的抗
菌、防霉、抗过敏原、抗病毒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的抗菌、防霉、
抗过敏原、抗病毒、除菌、除过敏原、除病毒、除异味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第4部分:电冰箱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冰箱的抗菌、防霉、除菌、净
化/除异味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第5部分:洗衣机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洗衣机的抗菌、防霉、除菌、除
螨、除过敏原、除病毒、除异味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第6部分:空调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的抗菌、防霉、除菌、室内
空气净化、自洁净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第7部分:电坐便器便座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便座的抗菌、防
霉、除菌、除异味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第8部分:储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储水式电热水器的抗
菌防霉、除菌的基本性能参数和试验方法。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净化功能 第1部分:通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卫生安全性和功能要求,以及标
志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抗菌、防霉、抗过敏原、抗病毒、除菌、除螨、除过敏原、除病毒、除异味等一种或多
种功能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以下简称“家用电器”)的研发、生产和检验。其他电器产品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等)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4288-20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8204.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 18801-2022 空气净化器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155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2部分: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GB 444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健康技术规范
HJ865 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HJ1262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菌
3.1.1
抗菌 antimicrobia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杀灭细菌、真菌类微生物,或妨碍其生长繁殖,使其失去活性的过程。
[来源:WS/T 466-2014,3.14,有修改]。
3.1.2
具有杀灭细菌、真菌类微生物,或妨碍其生长繁殖,使其失去活性功能的材料。
3.1.3
抗菌率 antimicrobialrate
在抗菌(3.1.1)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细菌、真菌类微生物数量减少的比例。
3.1.4
抑菌环 inhibitionring
材料中抗菌剂不断溶出经琼脂扩散形成不同的梯度,使其周围细菌生长受到抑制而形成的透明圈。
3.1.5
防霉 preventingmildew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杀灭霉菌或妨碍霉菌生长繁殖,使其失去活性的过程。
3.1.6
具有杀灭或妨碍霉菌的生长、繁殖或使霉菌失去活性功能的材料。
3.1.7
在防霉(3.1.5)性能试验中,通过长霉面积的占比对防霉试验效果进行等级划分。
3.2 除菌
3.2.1
除菌 microbialreduction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去除或减少作用对象上细菌、真菌类微生物的过程。
3.2.2
在除菌(3.2.1)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细菌、真菌类微生物数量减少的比例。
3.3 净化
3.3.1
净化 cleaning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去除或减少作用对象上污染物的过程。
注:本文件中污染物指螨虫、过敏原、病毒、异味等。
3.3.2
除螨 dustmitereduction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去除或减少作用对象上螨虫数量的过程。
3.3.3
在除螨(3.3.2)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螨虫数量减少的比例。
3.3.4
过敏原 alergen
能引发人体产生过敏反应的物质。
3.3.5
抗过敏原 antialergen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降低过敏原(3.3.4)免疫原性的过程。
3.3.6
具有降低过敏原(3.3.4)免疫原性作用或降低过敏原(3.3.4)浓度的材料。
3.3.7
抗过敏原率 antialergenicrate
在抗过敏原(3.3.5)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过敏原(3.3.4)浓度减少的比例。
3.3.8
除过敏原 alergenreduction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去除或减少作用对象上过敏原(3.3.4)的过程。
3.3.9
过敏原去除率 alergenreductionrate
在除过敏原(3.3.8)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过敏原(3.3.4)浓度减少的比例。
3.3.10
抗病毒 antivirus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使病毒失去感染活性的过程。
3.3.11
抗病毒材料 antiviralmaterials
具有妨碍病毒增殖,或使病毒失去活性功能的材料。
3.3.12
抗病毒率 antiviralrate
在抗病毒(3.3.10)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病毒数量减少的比例。
3.3.13
除病毒 virusreduction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去除或减少作用对象上病毒的过程。
3.3.14
病毒去除率 virusreductionrate
在除病毒(3.3.13)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病毒数量减少的比例。
3.3.15
异味 odor
易引起人们产生不适反应的特殊气味。
3.3.16
除异味 deodorization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去除或减少作用对象上异味(3.3.15)的过程。
3.3.17
气味强度 odorintensity
通过人的嗅觉感知的气味强弱程度。
[来源:GB/T 28006-2011,3.4,有修改]
3.3.18
在除异味(3.3.16)试验中,作用对象上感知气味强度(3.3.17)降低的等级。
3.3.19
嗅辨员 panel
对异味(3.3.15)种类和级别进行辨别的人员。
[来源:HJ1262-2022,3.3,有修改]。
3.3.20
异味去除率 odorreductionrate
在除异味(3.3.16)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单一污染物浓度减少的比例。
4 技术要求
4.1 卫生安全性要求
4.1.1 整机卫生安全要求
明示具有除菌、净化等功能的家用电器,有可执行的产品相关标准,其整机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该产
品所执行的标准。若无可执行的产品相关标准,除器具明示特殊使用状态之外,其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
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家用电器产生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有害物质种类 要求
臭氧泄漏量 符合GB 44498相关要求
紫外线泄漏量 符合GB 44498相关要求
注1:臭氧泄漏量测试适用于具有能够产生臭氧装置的器具。
注2:紫外线指C波段紫外线,即波长范围为200nm~280nm,简称UVC,紫外线漏量测试适用于含有能产生紫
外线装置的器具。
4.1.2 零部件卫生安全要求
明示具有抗菌功能且与食品接触或使用中与人体密切接触的材料,其抑菌环直径不应大于10mm
(含样片的直径)。
明示具有抗菌功能的材料或含有抗菌材料的零部件,若与食品、饮用水接触或与皮肤密切接触,应
符合毒理学相关要求。
注:毒理学要求是在GB 9685、GB/T 17219、《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文件中规定的。
4.2 抗菌、除菌、净化功能要求
4.2.1 材料和零部件功能要求
明示具有抗菌、防霉、抗过敏原、抗病毒功能的材料或使用抗菌材料、防霉材料、抗过敏原材料、抗病
毒材料制成的零部件,其抗菌率、防霉等级、抗过敏原率、抗病毒率应符合GB/T 21551.2中关于材料和
零部件部分的特殊要求。
4.2.2 整机功能要求
4.2.2.1 除菌功能要求
明示具有除菌功能的家用电器,除菌率不应低于70%。
4.2.2.2 除螨功能要求
明示具有除螨功能的家用电器,除螨率不应低于80%。
4.2.2.3 除过敏原功能要求
明示具有除过敏原功能的家用电器,过敏原去除率不应低于80%。
4.2.2.4 除病毒功能要求
明示具有除病毒功能的家用电器,病毒去除率不应低于99%。
4.2.2.5 除异味功能要求
明示具有除异味功能的家用电器,嗅辨法的气味强度差应大于1,或单一污染物的异味去除率不应
低于90%。
5 试验方法
5.1 安全提示
微生物实验室应符合相关生物安全标准和国内法规的相关规定。实验室应符合GB 19489中相应
的生物安全等级要求。实验室应具备与其危害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不涉及《人间传染的病原
微生物目录》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
涉及空气泄漏或排水泄漏的试验,除了应符合GB 19489中的实验室排放相应的要求外,还应符合
相关产品标准中的特殊要求。
5.2 卫生安全性试验
5.2.1 整机的卫生安全试验
5.2.1.1 采样点要求
明示具有除菌、净化等功能的家用电器有可执行的产品相关标准,其卫生安全性相关试验,应按该
产品标准中描述的方法进行。
明示具有除菌、净化等功能的家用电器,若无可执行的产品相关标准,其产生的有害物质按以下方
法进行试验:
器具应放置在相对无空气流动的环境中,采样点与待测样机各个平面中心垂直,取上、下、前、后、
左、右,共六点,采样点应符合样机实际安装使用情况,如果是驻立式器具,“下”采样点无需采样;如果是
壁挂式器具,“后”采样点无需采样,若为吊顶式器具,“上”采样点无需采样,其他情况可参考执行。
对于能连续运行的器具,待器具运行稳定后进行测试,对于不能连续运行的器具,则测试其明示的
运行状态,若器具有多个运行状态,应选取最不利的状态进行测试。
5.2.1.2 通用测量仪器
试验通用测量仪器应满足下述要求。
a) 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其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5级,出厂试
验不低于1.0级。
b) 温度计:最大允许误差±0.5℃。
c) 湿度计:最大允许相对湿度误差±2%。
d) 计时仪表:最大允许误差±1s/24h。
e) 紫外辐照计:分辨力不低于0.1μW/cm2。
f) 臭氧分析仪:分辨力不低于0.001mg/m3。
5.2.1.3 臭氧泄漏量
臭氧泄漏量按照下述步骤进行。
a) 布置采样点:若待测器具有出风口,则在距离出风口所在平面的出风方向垂直距离5cm布置
采样点,若无出风口,则在器具各平面周边5cm处布置采样点。
b) 臭氧泄漏量测试的方法按照GB/T 18883中规定的紫外光度法进行,开启臭氧测分析仪,设置
采样频率为1次/min;试验时间不应低于20min;取此时段测得的平均臭氧质量浓度作为本
底质量浓度,记为C0,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本底质量浓度测试时待测器具应处于不
通电的状态。
采样时间和间隔依据器具运行时间可调整。
c) 开启待测器具的试验程序(器具应以最易于产生最大臭氧质量浓度的程序运行),同时开始采
样,采样频率为1次/min,取此时段测得的平均臭氧质量浓度记为C1,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mg/m3)。
采样时间:若器具的运行程序为固定时间,则试验时间与待测器具的程序运行时间一致;若器
具的程序运行时间不固定,则试验时间不应低于20min。
d) 试验结果:器具产生臭氧浓度C1 减去本底臭氧浓度C0 即为测试结果,若有多个点位,取所有
点位的最大值作为最终结果。
e) 如果去除臭氧零部件有特殊要求,如使用者不应在器具周边或经过特定时间后才可进入器具
工作的空间时,则按其明示的时间和距离进行测试。
5.2.1.4 紫外线泄漏量
紫外线泄漏量按照下述步骤进行:
a) 在器具周边各平面30cm处布置采样点;
b) 紫外线泄漏量测试的主波长为253.7nm,若器具明示其他主波长的紫外线,则在测试主波长
的基础上再加测明示波段紫外线泄漏量;
c) 紫外线泄漏量测试时,需要把待测器具置于黑色暗室中(设置黑色辐射屏障,以尽量减少反射
和杂散光);
d) 开启待测器具中紫外灯工作的运行模式,5min后进行紫外线照度的测量;
e) 以各点间最大值作为试验结果。
5.2.2 零部件卫生安全试验
明示具有抗菌功能的材料,其抑菌环应按照附录A中描述的试验方法进行。
明示具有抗菌功能的材料或含有抗菌材料的零部件,其毒理学试验应按其相关标准中描述的试验
方法进行。
5.3 抗菌、除菌、净化试验
5.3.1 材料和零部件试验
明示具有抗菌、防霉、抗过敏原、抗病毒功能的材料或使用抗菌材料、防霉材料、抗过敏原材料、抗病毒材
料制成的零部件,其抗菌率、防霉等级、抗过敏原率、抗病毒率应按GB/T 21551.2中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
5.3.2 整机试验方法
5.3.2.1 除菌功能试验
明示具有除菌功能的家用电器,应按其执行的产品标准进行试验,已经颁布的国家、行业标准中规
定的除菌常见方法见附录B。
明示具有除菌功能的家用电器,若无可执行的产品相关标准,则根据器具的使用要求,将待测试验
菌种按表2要求选择合适的作用对象污染后进行测试。
表2 除菌测试方法分类
作用对象 污染形式 阳性对照回收浓度
气体 含菌气溶胶 ≥1.0×103CFU/m3
液体 含菌加标液 ≥1.0×103CFU/100mL或 MPN/100mL
固体 涂覆到载体表面 ≥1.0×102CFU/cm2
注:CFU为菌落形成单位,MPN为最可能数。
如测试菌与作用对象以其他方式接触,其阳性对照回收浓度不能满足表2中要求时,也可采用其他
浓度及单位(如CFU/g)。
试验原理:试验组应运行规定的除菌程序,程序结束后将作用对象上的菌进行回收计数;另设置对
照组,污染相同的作用对象,静置规定时间后直接回收计数;根据回收的试验组和对照组的菌落数,计算
除菌率。
常见家用电器评价除菌功能一般可选用以下具有代表性的细菌、真菌等微生物,见表3。
表3 具有代表性的微生物
种类 名称 主要规格 常见作用对象 部分产品示例
细菌
白色葡萄球菌
CGMCC1.3374 气体
空调器、空气净化器、
新风净化机
金黄色葡萄球菌 金黄亚种
CGMCC1.89
等同ATCC6538P
固体/液体
洗衣机、洗碗机、
吸尘器、饮用水处理装置
大肠埃希氏菌
(Escherichiacoli)
等同ATCC25922
固体/液体
洗衣机、洗碗机、吸尘器、
饮用水处理装置
单核增生李斯特氏菌
CGMCC1.10753
等同ATCC19115
固体 电冰箱、冷柜
酵母菌
白假丝酵母
(Candidaalb......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21551.1-2024
相关标准: GB/T 21551.2|GB/T 21551.8|GB/T 21551.7|GB/T 21551.4|GB/T 21551.1-2024|GB/T 2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