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21610-2025 (GB/T21610-2025) | | 中文名称 | 化学品 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Chemicals - Test method of rodent dominant lethal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00 | | 字数估计 | 11,130 |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 | 实施日期 | 2025-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1610-200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1610-2025: 化学品 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方法
ICS 13.300
CCS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1610-2008
化学品 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方法
2025-08-29发布
2025-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1610-2008《化学品 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方法》,与GB/T 21610-200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试验基本原则(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5章);
b) 更改了对实验动物的要求(见5.1.1,2008年版的6.3.1);
c) 更改了阳性对照物及其使用剂量(见5.1.3,2008年版的6.2.3);
d) 更改了对染毒期和交配间隔的要求和说明(见5.2.1,2008年版的6.5.1.4、6.5.2);
e) 更改了受试物所采用的限制剂量水平(见5.2.2,2008年版的6.4.2);
f) 更改了对染毒方式的要求,受试物不宜采用腹腔注射的方式(见5.2.3,2008年版的6.5.1.2);
g) 增加了对动物体重和饲料消耗量、饮用水消耗量的测量(见5.2.4);
h) 增加了着床前丢失率、着床后死亡率、死胎数、显性致死指数等的计算公式(见6.2);
i) 增加了试验的可接受标准(见6.3);
j) 更改了结果评价和解释(见6.4,2008年版的6.6.3和第8章);
k) 更改了试验报告应包括的内容(见6.5,2008年版的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检科健(天津)检验检测有限责
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娟、郑敏、吴智君、张意、鱼涛、刘黎、张林媛、谢文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 21610-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显性致死试验的目的是研究化学物质是否会导致雄性生殖细胞染色体损伤,可用于进一步确证体
外试验或其他试验系统获得的阳性结果,也可预测通过种系传播的遗传疾病的危害和风险。本文件中
的试验方法可以同时考察受试物的遗传毒性、发育毒性或生殖毒性,但这种测试方法消耗动物数量较
多,比较昂贵、耗时。另外,由于显性致死突变的自发频率相当高,在检测突变频率小幅增加时,本文件
试验方法的敏感性相对有限。因此,本文件试验方法建议作为一种补充试验方法,在没有其他监管要求
时使用。
化学品 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的基本原则,描述了试验方法,规定了试验数据和试验报告
的内容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检测化学品对啮齿类动物雄性生殖细胞染色体损伤的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4925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黄体 corporaluteum
成熟卵泡排卵后进一步形成的激素分泌结构。
注:卵巢中的黄体数量与排卵数相一致。
3.2
发生于生精细胞中,不引起配体的功能异常但引起受精卵或发育中的胚胎死亡的变异。
3.3
受孕率 fertilityrate
孕鼠在交配雌鼠总数中的占比。
3.4
交配间隔 matinginterval
处理组雄性染毒结束到交配之间的时间段。
注:不同间隔可以评估受试物对不同生殖细胞类型的影响。如小鼠交配间隔为1、2、3、4、5、6、7、8周时,分别评估
对精子、浓缩精子细胞、圆形精子细胞、粗线期精母细胞、早期精母细胞、已分化精原细胞、分化中的精原细胞
和干细胞精原细胞的影响。
3.5
着床前丢失 preimplantationloss
着床数与黄体数的差值。
3.6
着床后死亡 postimplantationloss
死胎数与着床数的差值。
4 试验基本原则
通过适当的染毒途径使雄性动物接触受试物,然后与未经染毒且未交配过的雌性动物交配。交配
结束后,取出雌性动物。雌性动物于妊娠后半期处死,剖开腹腔,取出子宫和卵巢,检查黄体数、着床数、
死胎数、活胎数,计算受孕率、着床前丢失率、着床后死亡率等参数。雄性动物则于一定间隔时间后再与
另一批未经染毒且未交配过的雌性动物交配。根据不同的试验目标确定具体的染毒期和交配间隔。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准备
5.1.1 实验动物
优先选择小鼠,其次大鼠。使用其他哺乳动物物种应说明理由。应选用健康的、性成熟的动物。动
物购买后适应性饲养不少于5d,饲养环境应符合GB 14925的规定。采用无创或微创方式对实验动物
进行编号,随机分组。初始动物平均体重差异按性别分组不宜超过±20%。所需动物数量应根据动物
的生育能力、试验目标等确定,保证每周每组至少产生400个着床点。
5.1.2 受试物准备
除非有资料表明以溶液(或乳浊液、悬浊液等)保存具有稳定性外,试验中的受试物应现场配制。固
体受试物应溶于或悬浮于适当的溶剂或赋形剂中,或在饲料或饮水中混合。液体受试物可直接使用或
稀释后使用。根据受试物的理化性质(水溶性/脂溶性)确定受试物所用的溶剂或赋形剂。对于吸入暴
露,受试物可根据其物理化学性质,以气体、蒸气或固体/液体气溶胶的状态使用。通常采用水、生理盐
水、甲基纤维素溶液、羧甲基纤维素钠盐溶液、橄榄油和玉米油等作为溶剂或赋形剂。如果不是常用溶
剂或赋形剂,应说明其成分及选择原因。
5.1.3 对照
应设置相应的阳性对照组和阴性对照组。阴性对照组除不使用受试物外,其他处理与染毒组一致。
当所使用的溶剂没有文献资料或历史性资料证明其无有害作用或无致突变性作用时,应设空白对照组。
阳性对照组可采用腹腔注射方式染毒。阳性对照物及其使用剂量见表1。
表1 阳性对照物及其使用剂量
阳性物质(CAS号)
剂量
mg/kg
染毒时间
三亚乙基嘧胺(51-18-3) 0.25(小鼠) 1
环磷酰胺(50-18-0) 50~150(小鼠) 5
环磷酰胺(50-18-0) 25~100(大鼠) 1
甲磺酸乙酯(62-50-0) 100~300(小鼠) 5
单体丙烯酰胺(79-06-1) 50(小鼠) 5
苯丁酸氮芥(305-03-3) 25(小鼠) 1
5.2 试验步骤
5.2.1 染毒期和交配间隔
雄鼠预先接触受试物,再进行交配。雌鼠不接触受试物。雄鼠一般单次染毒或连续染毒5d,也可
根据实验目的延长染毒时间。雄鼠最后一次接触受试物后的当天,按1∶1或2∶1的雌雄鼠数量比例
进行同笼交配。5d后取出雌鼠另行饲养。雄鼠则于2d后再与同样数量的另一批未交配的雌鼠继续
同笼交配。同笼期间,通过阴道涂片或肉眼观察到阴栓来确定雌鼠的受孕日。若采取重复剂量染毒,则
交配间隔的数量会相应减少,例如小鼠染毒28d后,只有4周的交配期来评估受试物对精子发生不同
阶段的影响。如果试验目标是确定受试物本身是否会诱导显性致死突变,则雄性暴露于精子发生的整
个周期(小鼠染毒7周,每周染毒5次~7次),并在最后交配一次。如果目标是确定显性致死诱导的敏
感生殖细胞类型,那么首选单次或5d的暴露,然后每周交配,小鼠连续8周,大鼠连续10周。
5.2.2 剂量设计
受试物至少设三个剂量组,应先进行预试验以确定最高剂量。最高剂量在受试期间应可耐受,即仅
出现轻微症状如轻微体重降低等,不应影响交配行为,未出现死亡、疼痛、痛苦等应采用人道主义安乐死
的症状。中间剂量应引起较轻的可观察到的毒性效应,低剂量应不出现毒效应。剂量组的剂量间距以
2倍~4倍为宜。对照组中赋形剂的浓度可采用高浓度组的赋形剂用量。受试物毒性较低时,染毒时间
为14d或14d以上的限制剂量(按体重计)为1000mg/(kg·d),染毒时间少于14d的限制剂量(按体
重计)为2000mg/(kg·d)。
5.2.3 染毒方式
根据试验目的或受试物的性质,并考虑预期的人体暴露方式来选择染毒途径。可选择饲料、饮用
水、皮下、静脉、局部、局部吸入、口服(灌胃)或植入等暴露途径,一般不宜采用腹腔注射的途径(阳性对
照组除外)。灌胃或注射染毒的最大液体体积取决于实验动物的大小。受试物溶液一次给予的最大体
积通常不应超过每100g体重1mL的量,水溶液最多可使用每100g体重2mL的量。
5.2.4 临床观察
观察并记录动物的中毒体征,染毒期间每天两次。动物在试验开始时称重,如果染毒时间超过
7d,则每7d称量体重一次,并测量饲料的消耗量;如果受试物是通过饮用水染毒,每周应测量饮用水
的消耗量。
5.2.5 组织收集和处理
雌鼠在妊娠期的后半段安乐死(小鼠受孕第13天,大鼠受孕第14天~第15天),检查子宫和卵
巢,记录黄体数、着床数、活胎数、胎儿重量、死胎数(包括早期死亡胚胎和晚期死亡胚胎)。可见的胎儿
在Bouin’s固定液中保存至少2周,检查主要的外部畸形。
5.2.6 胚胎鉴别
对于不同时期胚胎鉴别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活胎:完整成形、色鲜红,有自然运动,机械刺激后有运动反应。
b) 早期死亡胚胎:胚胎形体较小,外形不完整,胎盘较小或不明显。最早期死亡胚胎会在子宫内
膜上隆起如一小瘤。如已完全被吸收,仅在子宫内膜上留一隆起暗褐色点状物。
c) 晚期死亡胚胎:成形、色泽暗淡,无自然运动,机械刺激后无运动反应。
6 数据和报告
6.1 数据处理
数据应制成表格,包括雄性动物编号、与之交配的雌性动物编号、染毒剂量、交配时间、体重,各雌性
动物的黄体数、活胎数、早期死亡胚胎数、晚期死亡胚胎数等。
6.2 参数计算
按公式(1)~公式(8)计算各组雌鼠的受孕率、着床数、早期胚胎死亡率、晚期胚胎死亡率、着床前丢
失率、着床后死亡率、显性致死指数。根据数据特点,选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对染毒组和对照组各参数进
行统计分析。
受孕率=
受孕雌鼠数
交配雌鼠数×100
(1)
着床数=活胎数+早期死亡胚胎数+晚期死亡胚胎数(2)
早期胚胎死亡率=
早期胚胎死亡数
着床数 ×100
(3)
晚期胚胎死亡率=
晚期胚胎死亡数
着床数 ×100
(4)
着床前丢失率=
黄体数-着床数
黄体数 ×100
(5)
死胎数=早期死亡胚胎数+晚期死亡胚胎数(6)
着床后死亡率=
死胎数
着床数×100
(7)
显性致死指数=
死胎数
着床数×100
(8)
6.3 可接受标准
满足以下标准认为试验可接受:
a) 阴性对照与已公布的历史阴性对照数据相一致,并与实验室的历史对照数据相一致;
b) 阳性对照诱导的反应与公布的历史阳性对照数据或实验室历史阳性对照数据一致,并与阴性
对照相比产生统计上显著的增加;
c) 分析了足够数量的着床点和剂量组;
d) 最高剂量的选择标准与5.2.2剂量设计中所述的标准一致。
6.4 结果评价和解释
6.4.1 至少应分析三个剂量组,以便为剂量-反应关系分析提供足够的数据。
6.4.2 在满足所有可接受标准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则认为受试物能够诱导显性致死突变:
a) 与阴性对照相比,至少有一个试验剂量具有统计上的显著差异;
b) 至少一个试验条件下产生了与剂量相关的变化;
c) 试验结果均超出阴性对照数据的可接受范围,或实验室历史的阴性对照数据的分布范围(例如
服从泊松分布的95%控制限)。
6.4.3 在满足所有可接受标准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则认为受试物不能诱导显性致死突变:
a) 与同时进行的阴性对照相比,没有任何试验剂量显示出统计上的显著差异;
b) 任何实验条件下都没有与剂量相关的增加;
c) 试验结果都在阴性对照数据的可接受范围内,或实验室的历史阴性对照数据范围内(例如服从
泊松分布的95%控制限)。
6.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摘要。
b) 受试物信息:
1) 来源、批号、限制使用日期,如果有;
2) 受试物本身的稳定性,如果已知;
3) 受试物在溶剂中的溶解度和稳定性,如果已知;
4) 添加受试物的培养基中的pH、渗透压和沉淀等,如果已知;
5) 物理外观、水溶性和其他相关物理化学性质;
6) 身份识别,CAS编号、结构式、纯度、杂质的化学成分等;
7) 混合物需说明其组成成分。
c) 受试样品准备:
1) 选择赋形剂的理由;
2) 在溶剂/赋形剂中的溶解度和稳定性,如果已知;
3) 饲料、饮用水或吸入制剂的制备;
4) 制剂的分析测定(如稳定性、均匀性、浓度)。
d) 实验动物:
1) 所使用的物种和选择的理由;
2) 动物的数量、周龄和性别;
3) 来源、饲养条件、饲料饮水等;
4) 动物编号的方法;
5) 短期试验研究:测试开始和结束时雄性动物的个体体重;对于超过7d的研究,记录研究
期间的个体体重和饲料消耗,记录内容应包括各组的体重范围、均值和标准差。
e) 试验条件:
1) 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数据;
2) 剂量水平选择的理由;
3) 受试物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