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849-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21849-2008 | 214 | GB/T 21849-2008 | [PDF]天数 <=3 | 工业用化学品 固体和液体水解产生的气体可燃性的确定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1849-2008 (GB/T21849-2008) |
| 中文名称 | 工业用化学品 固体和液体水解产生的气体可燃性的确定 |
| 英文名称 | Chemical products for industrial use -- Determination of inflammation of gases formed after hydrolysis of solids and liquid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00 |
| 字数估计 | 11,198 |
| 发布日期 | 2008-05-12 |
| 实施日期 | 2008-09-01 |
| 引用标准 | GB/T 21847 |
| 采用标准 | NF T20-040-1985,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8号(总第12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确定固体或液体化学品水解后产生气体的可燃性。本标准不适用于那些与空气接触后会自动燃烧的物质。 |
GB/T 21849-2008
Chemical products for industrial use.Determination of inflammation of gases formed after hydrolysis of solids and liquids
ICS 13.30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849-2008
工业用化学品 固体和液体水解
产生的气体可燃性的确定
2008-05-12发布
200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NFT20-040:1985《工业用化学品 固体和液体水解产生的气体可燃性的确定》
(法文板)。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宁涛、于艳军、熊中强、陈路、陈丹超、李晶。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GB/T 21849-2008
NFT引言
本标准由法国标准化协会总干事于1985年8月5日批准,于1985年9月5日生效。
在本标准公布之前,国际上对此无相关国际标准,但是它与84/449/CEE委员会A12指令所述方
法吻合。
本标准是面向那些从事化学品(工业用途)的物理化学性质分析的人士,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编写一
份技术档案,以便提供一套新的内容,或者按照82-950号条款进行准备,同时要考虑到79/831/CEE条
款关于第六次修订的67/548/CEE条款对有害物质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确定的是化学产品在不同水解条件下是否有气体产生并观察气体的可燃性。
国际技术词汇库:化学产品、工业产品、危险物质、水中易燃物质、易燃气体、确定性、易燃性、固体、
液体、水解。
GB/T 21849-2008
工业用化学品 固体和液体水解
产生的气体可燃性的确定
当样品与蒸馏水反应后会释放有危险气体或有疑似易燃或有毒气体时,可以使用本标准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确定固体或液体化学品水解后产生气体的可燃性。
本标准不适用于那些与空气接触后会自动燃烧的物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847 工业用化工产品 气体可燃性的确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试验样品水解后产生气体的可燃性。
3.2
自燃性气体或易燃性危险气体,最小气体产生量1L/(kg·h)。
4 原理
本标准适用于样品水解后产生气体的可燃性确定,这种确定要在若干各步骤下完成,如果任何一个
步骤中出现明火,则其余步骤不再进行。
步骤1:将样品放在20℃蒸馏水中进行试验,观察所产生气体是否有明火。
步骤2:将样品放置在漂浮于20℃蒸馏水面上的滤纸上,观察所产生气体是否有明火。
步骤3:将样品堆砌成堆放在一起,加入几滴蒸馏水,观察所产生气体是否有明火。
步骤4:将样品与蒸馏水混合,在7h内每隔1h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