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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560-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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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560-2008 160 GB/T 22560-2008 3秒自动 钢铁件的气体氮碳共渗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2560-2008 (GB/T22560-2008)
中文名称 钢铁件的气体氮碳共渗
英文名称 Gas nitrocarburizing of iron and steel part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J36
国际标准分类 25.200
字数估计 11,192
发布日期 2008-12-06
实施日期 2009-06-01
引用标准 GB 536-1988; GB/T 699; GB/T 700; GB/T 1182; GB/T 1299; GB/T 1348; GB/T 3077; GB 3095; GB/T 7232; GB/T 8121; GB/T 9439; GB/T 9452; GB/T 11354; GB/T 12603; GB/T 13324; GB 15735; GB/T 17358; GB/T 19944; JB/T 6050; JB/T 9209; JB/T 9199; JB/T 9218; JB/T 10175
采用标准 JIS B6915-1999, MOD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9号(总第132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件在含氮、碳的气体介质中进行氮、碳共渗的常用材料、设备、工艺、检验、能源消耗、安全卫生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件的气体氮碳共渗处理。

GB/T 22560-2008: 钢铁件的气体氮碳共渗 GB/T 22560-2008 英文名称: Gas nitrocarburizing of iron and steel parts ICS 25.200 J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件在含氮、碳的气体介质中进行氮、碳共渗的常用材料、设备、工艺、检验、能源消 耗、安全卫生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件的气体氮碳共渗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36-1988 液体无水氨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ISO 630:1995,NEQ) GB/T 1182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公差 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 (GB/T 1182-2008,ISO 1101:2004,IDT) GB/T 1299 合金工具钢 GB/T 134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7232 金属热处理工艺术语 GB/T 8121 热处理工艺材料术语 GB/T 9439 灰铸铁件 GB/T 9452 热处理炉有效加热区测定方法 GB/T 11354 钢铁零件 渗氮层深度测定和金相组织检验 GB/T 12603 金属热处理工艺分类及代号 GB/T 13324 热处理设备术语 GB 15735 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 GB/T 17358 热处理生产电耗定额及其计算和测定方法 GB/T 19944 热处理生产燃烧消耗定额及其计算和测定方法 JB/T 6050 钢铁热处理零件硬度测试通则 JB/T 9209 化学热处理渗剂 技术条件 JB/T 9199 防渗涂料 技术要求 JB/T 9218 无损检测 渗透检测 JB/T 10175 热处理质量控制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7232、GB/T 8121、GB/T 13324中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GB/T 22560-2008 3.1机加工或再经适当的预备热处理后准备进行氮碳共渗的工件。 3.2完成气体氮碳共渗处理后的工件。 3.3氮碳共渗处理形成的渗层,通常包含化合物层与扩散层。 4 工艺分类代号气体氮碳共渗的工艺分类及代号应符合GB/T 12603的规定。工艺分类代号为:534-01。 5 待氮碳共渗件 5.1 常用钢铁材料一般钢铁材料均可用氮碳共渗处理。常用钢铁材料见表1。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2 待氮碳共渗件原始状态记录 5.2.1 根据表2规定的项目记录待处理工件的原始状态并予以保存。 5.2.2 根据表3规定的项目记录待处理工件的外观、形状、尺寸及精度,并予以保存。 5.3 待氮碳共渗件的验收 合同双方应对表2、表3规定的项目进行确认和验收,必要时可按有关标准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 6 气体氮碳共渗设备与工艺材料 6.1 气体氮碳共渗炉 6.1.1 炉子温度可调节,有效加热区的测定应符合GB/T 9452的规定,其温度偏差不应超过±10℃。 6.1.2 炉子的气密性好,炉内气氛应循环良好。 6.1.3 工件在连续式气体氮碳共渗炉中的运行速度应能调节,进料炉门应装火帘。前室及后室应装有防爆装置。 6.1.4 炉内气氛可调,排气应充分燃烧。 6.1.5 炉子应配备防止超温装置。 6.2 测温及控温装置 6.2.1 测温及控温装置应符合JB/T 10175的规定。 6.2.2 周期式炉的加热室、连续式炉的每个加热区应配备各自的温度自动控制和记录装置。 6.2.3 在预定的处理温度范围内,仪表所指示的温度总误差不应超过±3℃。 6.3 设备的维修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修,保持设备的正常状态,并保留其检修记录。 6.4 常用渗剂渗剂的技术指标应符合JB/T 9209的规定。 6.4.1 含有氮、碳原子的有机化合物,如三乙醇胺、甲酰胺等这类渗剂可单一使用,也可与其他有机化合物同时使用。 6.4.2 以氨气为主,再添加醇类裂解气、二氧化碳、吸热型气氛、放热型气氛等任何一种气体。氨气品 质应符合GB 536-1988一级品的要求。 7 气体氮碳共渗处理 7.1 处理前的准备 7.1.1 确认待氮碳共渗件的技术要求,包括氮碳共渗的部位、渗层深度、表面硬度及金相组织等。 7.1.2 用适当的方法去除待氮碳共渗件表面的油污及锈斑等。 7.1.3 局部氮碳共渗的待氮碳共渗件,应进行防渗处理,其防渗剂应符合JB/T 9199的规定。 7.1.4 对细长、薄壁及精密的待氮碳共渗件进行去应力处理。处理温度一般高于共渗温度20℃,保持 足够的时间,并采取防氧化措施。 7.1.5 选用工艺装备,检查管路系统、加热设备及控制仪器等。 7.1.6 应随炉安放供检测的试样。试样的材料、前处理、加工条件应与待氮碳共渗件相同。 7.2 装炉 7.2.1 使用料筐(夹具)时,应预先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去除油污等。 7.2.2 工件应装在有效加热区内。要注意工件及试样的装炉方式、装入量、装入位置及相互间的间隙, 防止工件的畸变,并保证炉内气氛良好循环。 7.3 气体氮碳共渗工艺 7.3.1 升温速度、共渗温度、气氛组成及氮碳共渗时间应根据工件的材料和技术要求设定和控制。 7.3.2 处理过程中要注意炉温的波动及渗剂的加入量;进炉后排气速度宜快,必要时可采取预热措施。 7.3.3 常用的氮碳共渗温度为520℃~570℃。 7.3.4 常用的氮碳共渗时间为2h~4h。 7.4 冷却 7.4.1 通常用油作为冷却剂,根据技术要求也可选用其他冷却剂。 7.4.2 对表面色泽有要求的,在氮碳共渗后的冷却过程中,应在渗氮气氛或其他保护气氛中进行。 7.5 后处理 7.5.1 应对氮碳共渗件进行必要的清洗。 7.5.2 对容易产生氢脆的材料,在氮碳共渗结束后应进行去氢处理。 7.6 操作记录应记录处理过程中的必要数据和事项,并保存相关记录。 8 品质要求及品质检验 8.1 外观 氮碳共渗件的外观检验采用目测。按JB/T 9218规定不允许有裂纹、剥落及影响使用的伤痕等缺陷。 8.2 表面硬度 氮碳共渗件的表面硬度检验方法按JB/T 6050或其他技术上约定的硬度检验方法进行。表面硬 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面硬度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 8.3 氮碳共渗层深度 氮碳共渗层深度的检验方法应符合 GB/T 11354的规定。渗层深度的规定见表6,渗层深度允许 偏差值的规定见表7。 8.4 金相组织金相组织的验收标准应当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金相组织的检验应按GB/T 11354的规定进行。 8.5 畸变工件的畸变应不影响后续加工及使用,允许规定的畸变量应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9 试样检验和检验设备 9.1 应采用与工件相同材料、相同预处理的随炉试样检验。如要在工件上检验,具体要求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9.2 所用的显微硬度计、金相显微镜等检验设备应有计量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10 能源消耗要求气体氮碳共渗的能源消耗定额应符合GB/T 17358及GB/T 19944的有关规定。 11 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要求 11.1 气体氮碳共渗炉的排气口旁、炉门(炉口)旁以及炉子周围与上方的 HCN 含量不得超过0.2mg/m3。 11.2 气体氮碳共渗过程的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及环境品质要求应符合GB 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