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22712-2021 (GB/T22712-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 series cooling fans applying to variable frequency moto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22 | | 字数估计 | 13,15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2712-2021: 变频电机用G系列冷却风机技术规范
GB/T 22712-2021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 series cooling fans applying to variable frequency moto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2712-2008
变频电机用G系列冷却风机技术规范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2712-2008《变频电机用G系列冷却风机技术规范》,与GB/T 22712-2008
相比较,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更改了产品额定功率的规定(见4.7,2008年版的3.7);
---更改了产品机座号范围,增加了 G-63A,G-71A,G-355A机座号风机(见4.8,2008年版的
3.8);
---增加了G-63A,G-71A,G-355A机座号风机的安装尺寸及外形尺寸(见4.10和表1);
---增加了风机电动机直流电阻偏差的规定(见5.11);
---更改了风机电动机在热状态空载时泄漏电流值(见5.15,2008年版的4.15);
---增加了G-63A,G-71A,G-355A机座号风机电动机振动速度有效值(见5.16);
---增加了G-63A,G-71A,G-355A机座号风机电动机风量与风压(见5.17);
---将“电机噪声由声功率级”更改为“声压级”,同时增加了G-63A,G-71A,G-355A机座号风机
电动机噪声数值(见5.18,2008年版的4.18);
---增加了电动机的机械检查项目(见5.28);
---增加了试验方法章节(见第6章);
---更改了检查项目的列表方式(见第7章及表5,2008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风机铭牌标示项目:热分级(见8.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无锡市明通动力工业有限公司、
江苏环球特种电机有限公司、山东华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远四福机电有限公司、上海儒竞
智控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同华新能源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特种电机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丙雷、吴放明、朱文钦、张文斌、何斌、雷淮刚、汤慧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 22712-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变频电机用G系列冷却风机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变频器供电的YVF2系列(IP54)变频调速专用三相异步电动机用G系列冷却风机
的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保用期。
本文件适用于变频器供电的YVF2系列(IP54)变频调速专用三相异步电动机用G系列冷却风机
(轴流式)(以下简称“风机”),由变频器供电的其他系列的变频调速专用三相异步电动机可参照本文件
选用风机。凡属该风机所派生的各种风机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
4.1 风机型号由系列代号、规格代号、设计代号三部分依次排列组成。
4.2 风机为电动机直连式,电动机为外转子结构,允许采用内转子结构。
4.3 风机所采用的电动机(以下简称风机电动机)的冷却方式为IC01(按GB/T 1993-1993的规定)。
4.4 风机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铭牌标注的防护等级为IP54。风机的外罩防护等级为IP20,风机的
接线盒防护等级为IP54。
4.5 风机电动机定额是以连续工作制(S1)为基准的连续定额。
4.6 风机电动机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380V(三相)(其他电压和频率的风机电动机由用户与
制造厂协商)。
4.7 风机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在下列功率选取,也可根据客户需要另行规定。
6W,10 W,16 W,25 W,40 W,60 W,90 W,120 W,180 W,250 W,370 W,550 W,750 W,
1100W。
4.8 风机应按下列型号制造:G-63A,G-71A,G-80A,G-90A,G-100A,G-112A,G-132A,G-160A,
G-180A,G-200A,G-225A,G-250A,G-280A,G-315A,G-355A。
4.9 风机电动机应按下列同步转速制造:3000r/min,1500r/min。
4.10 风机的安装尺寸及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单支撑安装结构的风机外形尺寸应按图1的规定,双
支撑安装结构的风机外形尺寸应按图2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在下列的海拔和环境空气温度条件下,电动机应能额定运行,对于现场运行条件偏差的修正,按
GB/T 5171.1-2014的规定:
---海拔不超过1000m;
---环境空气温度随季节而变化,但不超过40℃;
---环境空气最低温度为-15℃。
5.2 风机电动机运行期间电源电压和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应符合GB/T 755-2019的规定。
5.3 风机电动机采用155(F)级绝缘,定子绕组的温升(电阻法)按80K考核。
5.4 风机电动机在热状态和逐渐增加转矩的情况下,应能承受历时15s超过额定转矩60%的过转矩
而不发生转速突变或停转,此时电压和频率维持在额定值。
5.5 风机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应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120%,历时2min而不发生有害
变形。
5.6 风机电动机的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在热状态时应不低于2MΩ,在常态下不低于20MΩ。
5.7 风机电动机的定子绕组应能承受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而不发生击穿,试验电压的频率为
50Hz,并尽可能为正弦波形,电压的有效值为1760V。同一台风机不应重复进行本项试验。
5.8 风机电动机的定子绕组应能承受匝间冲击耐电压试验而不发生击穿,其线圈试验冲击电压峰值按
GB/T 22719.2-2008的规定。
5.9 风机电动机的定子绕组在按GB/T 12665-2017所规定的40℃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6周期试
验后,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MΩ,应能承受5.7所规定的耐电压试验而不发生击穿,但试验电压的有效
值为1500V,试验时间为1min。
5.10 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风机电动机带有叶轮的情况下测定电流(以下简称“风机的空载电流”),
该数值应在某一范围内,并应低于风机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5.11 当三相电源平衡时,风机的三相空载电流中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
的10%。电动机三相定子绕组在实际冷状态下直流电阻的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平
均值的±2%。
5.12 风机电动机应能在端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85%时直接起动。
5.13 风机电动机应制成三个出线端子,并设有接线标志图,此标志应保证在风机整个使用期内不易
磨灭。
5.14 风机电动机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T 12350的要求。
5.15 风机电动机在热状态空载时泄漏电流应不超过0.25mA(按GB/T 12350的规定)。
5.16 将风机安装到变频电机后起动风机,在额定电压运行时测得的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应超过表2的
规定。
5.17 风机应进行空气动力性能试验,并绘制典型空气动力性能曲线。风机在风机经济工作区域内测
得的风量和风压应不低于表3规定。风机的经济工作区域由风机最高全压效率的90%对应的两个工
况的流量值范围决定。
5.18 风机在规定的风压和风量运行时测得的A计权声压级的噪声应符合表4所规定的数值。噪声数
值的容差为 +3dB(A)。
5.19 风机应具有独立的接线盒,并与所配电机的接线盒所置方向一致。接线盒设有接地端子和接地
标志,此标志应保证在风机整个使用期内不易磨灭。当变频电机附加其他装置如编码器或制动器时,风
机应另单独安装接线盒,接线盒接线端子数量应满足附加装置的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
5.20 当变频电机有加油和泄油装置时,风机的外罩应有便于加、泄油的孔,并应加装防尘塞。
5.21 当变频电机附加有其他装置如编码器或制动器时,风机的外罩应有满足编码器出线或制动器手
柄行程的孔(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
5.22 风机应在外罩明显位置处标明风机的旋转方向,在风机的整个使用期内应保证该标志清晰、不磨
灭。并应保证安装后仍能清晰的检查。
5.23 风机的外罩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拉伸强度和弯曲强度。
5.24 风机的外罩外形应平整,焊接牢固,无脱焊、虚焊、未铆紧等缺陷。
5.25 风机的转子组件应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叶轮的平衡品质等级G≤5.6mm/s(按
JB/T 9101-2014的规定)。平衡品质等级G 由转子质量偏心距ε与转子的最高工作角速度ω之积除
以1000所得值来表示。
5.26 风机的叶轮应按JB/T 6445-2017规定进行叶轮超速试验。
5.27 风机的叶轮铆接应牢固,铆接的表面和铆钉头部应光滑平整,不应有裂纹、歪斜、未铆紧等缺陷。
5.28 风机的机械检查项目包括:
a) 运转检查:风机叶轮转动时,应平稳轻快,无停滞现象;
b) 外观检查:检查风机的装配是否完整正确,风机表面油漆应干燥完整、均匀、无污损、碰坏、裂
痕等现象;
c) 安装尺寸、外形尺寸检查:安装尺寸及外形尺寸应符合4.10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热试验按GB/T 5171.21-2016的规定进行。
6.2 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按GB/T 1236-2017的规定进行。
6.3 40℃交变湿热试验按GB/T 12665-2017的规定。
6.4 噪声测试方法按GB/T 2888-2008的规定进行。
6.5 振动的测定方法按GB/T 10068-2020的规定进行。
6.6 泄漏电流的测定方法按GB/T 12350的规定进行。
6.7 风机电动机定子绕组对机壳间绝缘电阻的测定和风机电动机绕组耐电压试验按GB/T 5171.21-
2016的规定进行。
6.8 风机电动机定子绕组在实际冷状态下直流电阻的测定、风机电动机空载电流的测定、短时过转矩
试验应按GB/T 1032-2012的规定进行。
6.9 风机电动机绕组匝间耐冲击电压试验按GB/T 22719.1-2008的规定进行。
6.10 风机叶轮超速试验按JB/T 6445-2017的规定进行。
6.11 外壳防护等级的试验方法按GB/T 4942-2021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电动机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5执行,每台风机应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7.3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按表5执行:
---经鉴定定型后制造厂第一次试制或小批试生产时;
---电动机设计或工艺上的变更足以引起某些特性和参数发生变化时;
---当出厂检验结果和以前进行的型式检验结果发生不可容许的偏差时;
---成批生产的电动机定期的抽试,每年抽试一次。当需要抽试的数量过多时,抽试时间间隔可适
当延长,但至少每两年抽试一次。
8 标志、包装及保用期
8.1 铭牌及其数据应保证在风机使用期内不易脱落、磨灭。
8.2 风机铭牌应固定在风机外罩的明显位置上,应标明项目如下:
---制造厂名;
---风机名称;
---风机型号;
---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风压(全压),单位为帕(Pa);
---风机额定转速,单位为转每分(r/min);
---电动机额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
---电动机额定电压,单位为伏特(V);
---电动机额定频率,单位为赫兹(Hz);
---电动机额定电流,单位为安培(A);
---电动机接线方法(允许在接线盒内明示);
---热分级;
---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允许另作铭牌);
---制造厂出品年月和出品编号;
---生产单位地址;
---标准编号。
8.3 风机电动机定子绕组的各出线端及在接线板的接线位置上均应有相应的标志,并应保证其字迹在
风机使用期内不易磨灭,其标志按表6的规定(允许以颜色代替线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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