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27862-2011 (GB/T27862-2011) | | 中文名称 |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试验方法 气体和气体混合物燃烧潜力和氧化能力 | | 英文名称 | Testing method for classification of chemical hazards -- Fire potential and oxidizing ability of gases and gas mixtur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00 | | 字数估计 | 23,271 |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 实施日期 | 2012-08-01 | | 采用标准 | ISO 10156-2010,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或气体混合物在空气中可燃和大气条件下氧化能力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气体和气体混合物的分类, 包括选择汽缸阀排气口。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环境压力和温度下的气体和气体混合物。 |
GB/T 27862-2011
Testing method for classification of chemical hazards.Fire potential and oxidizing ability of gases and gas mixtures
ICS 13.30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试验方法
气体和气体混合物燃烧潜力和氧化能力
(ISO 10156:2010,Gasesandgasmixtures-Determinationoffire
2011-12-30发布
2012-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10156:2010《气体和气体混合物 通过测定燃烧潜力和氧化能
力选择汽缸阀排气口》。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名称改为《化学品危险性分类试验方法 气体和气体混合物燃烧潜力和氧化能力》。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汤志旭、罗忻、徐琴、牛增元、李肖锋、庞士平、朱岩。
引 言
ISO 5145《汽缸阀排气口气体和气体混和物 选择与定尺寸》和其他类似标准确立了决定汽缸出口
接头的实用判据。这些参数基于气体的固定理化性质。空气中可燃性和氧化潜力则被特别考虑。
对于纯气体,在文献中有大量数据,数据的差别依赖于试验方法的不同,而对于混合气体,文献里的
数据常常是不完整的甚至无法找到。这是该标准应用的难点。
本标准的首要目标是消除文献中存在的不明确处,并补充关于混合气体已经存在的数据。
除了对汽缸阀排气口的选择之外,稍后的ISO 10156用作其他目的,如为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
签制度(GHS)的国际运输及危险物质规则中的警示标签确立可燃性和氧化性潜力数据。
对该标准第二版的修订始于2006年,将之前的版本及ISO 10156-2进行了合并,更新了可燃性和
氧化性数据。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试验方法
气体和气体混合物燃烧潜力和氧化能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或气体混合物在空气中可燃和大气条件下氧化能力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气体和气体混合物的分类,包括选择汽缸阀排气口。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环境压力和温度下的气体和气体混合物。
2 术语、定义和符号
2.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1
在大气压和20℃下,在空气中可点燃的气体或气体混合物。
2.1.2
与空气的均匀混合物在火焰刚刚开始传播时的气体或气体混合物的最低浓度。
注:可燃低限在大气状况下测定。
2.1.3
与空气的均匀混合物在火焰刚刚开始传播时的气体或气体混合物的最大浓度。
注:可燃高限在大气状况下测定。
2.1.4
可燃范围 flammabilityrange
在可燃低限与高限之间的浓度范围。
注:本标准中“可燃范围”也被称为“爆炸范围”。
2.1.5
在大气压下,氧化剂含氧量高于23.5%,可维持燃烧的气体或气体混合物。
2.2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Ai: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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