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27946-2011 (GB/T27946-2011) | | 中文名称 | 热处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 | | 英文名称 | Limited value of hazardous substance in the air of heat treatment working plac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36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200 | | 字数估计 | 11,123 |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 实施日期 | 2012-10-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热处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热处理生产过程中, 对热处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职业接触限值。 |
GB/T 27946-2011
Limited value of hazardous substance in the air of heat treatment working place
ICS 25.200
J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热处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
2011-12-30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徽省欧萨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欧萨环境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机电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世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福莱特热处理有限公司、天津热处理研究
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红、叶俭、田静美、徐跃明、王小兵、卢军、孙晓东、王志强、任颂赞。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苏宇辉、王桂茂、杨鸿飞、宋宝敬、邢志松。
热处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处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热处理生产过程中,对热处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职业接触限值。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有害物质 hazardoussubstance
空气中的气体、粉尘、烟和雾气等,经由呼吸道或与皮肤、眼睛接触而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
2.2
单位体积的工作场所空气中所含有害物质的质量。
2.3
工作场所 workplace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2.4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
水平。
2.5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2.6
在遵守PC-TWA的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2.7
在工作地点,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害物质均不能超过的浓度。
2.8
总粉尘 totaldust
可进入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技术上是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
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2.9
呼吸性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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