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29122-2012 (GB/T29122-2012) | | 中文名称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防篡改 | | 英文名称 | Anti-tampering measures for motorcycles and moped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40 | | 字数估计 | 7,738 | | 引用标准 | GB/T 15089 | | 采用标准 | 97/24/EC CHAPTER 7, NEQ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4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防止影响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的安全、环保及性能等非授权改动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已获型式认证批准的摩托车。 |
GB/T 29122-2012
Anti-tampering measures for motorcycles and mopeds
ICS 43.140
T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防篡改
2012-12-31发布
2013-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防篡改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97/24/EC《两轮或三轮机动车部件及其特性》中CHAPTER7《两轮摩
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防篡改》(英文版)编制,与97/24/ECCHAPTER7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与97/24/ECCHAPTER7技术内容相比,存在如下差异:
---增加了部分零部件标识的要求;
---删除了97/24/ECCHAPTER7的附录;
---对摩托车类别的划分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防篡改铭牌的固定形式;
---增加了电喷类摩托车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宫建军、贾权利、范润利、段保民、袁森柱、胡文浩。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防篡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止影响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的安全、环保及性能等非授权改动
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已获型式认证批准的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0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防篡改 anti-tampering
防止可能影响摩托车的安全、环保及性能等的非授权改动。
3.2
专用工具 specialtools
仅供用于摩托车特定部件的安装、调整、拆卸的工具。
3.3
受限区域 restrictedsection
进气道或进气管内对进气量有显著影响的区域。
3.4
同一单元 thesameunit
由同一生产厂生产且给定型式名称相同,车架、副架及其主要部件和动力单元相同的同一类别的摩
托车产品。
4 一般要求
4.1 已获认证批准的同一单元摩托车产品非等同部件的更换要求
4.1.1 允许更换下列部件或含下列部件的总成:
a) 二冲程摩托车:汽缸/活塞组件、化油器(或节气阀体)、进气管、排气系统。
b) 四冲程摩托车:缸头、凸轮轴、汽缸/活塞组件、化油器(或节气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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