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29361-2023 (GB/T29361-2023) | | 中文名称 | 法庭科学 电子数据文件一致性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Forensic sciences - Code of practice for identification of electronic data file consistenc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140 | | 字数估计 | 10,158 |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 实施日期 | 2023-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9361-201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9361-2023
ICS 07.140
CCS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9361-2012
法庭科学 电子数据文件一致性检验规程
2023-03-17发布
2023-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9361-2012《电子物证文件一致性检验规程》,与GB/T 29361-2012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2年版的第3章);
---更改了硬件的要求(见4.1,2012年版的4.1);
---更改了软件的要求(见4.2,2012年版的4.2);
---更改了检材及样本编号、拍照的部分内容(见5.1,2012年版的5.1、5.2);
---更改了“检验”中关于一致性判断的内容(见5.3,2012年版的5.3);
---增加了检验记录的要求(见第6章);
---更改了检验结果表述的要求(见第7章,2012年版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司法鉴定科学研
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邢桂东、楚川红、郭丽莉、赵宪伟、郭弘、尹春社、张国臣。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GB/T 29361-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法庭科学 电子数据文件一致性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电子数据文件一致性检验的仪器设备、操作步骤、检验记录、检验结果
表述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的电子数据文件一致性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A/T 1554 法庭科学 电子物证检验材料保存技术规范
GA/T 1568 法庭科学 电子物证检验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A/T 156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仪器设备
4.1 硬件
电子物证检验工作站、保全备份设备、只读设备、存储介质等。
4.2 软件
具有计算哈希值功能的软件、具有电子数据文件位对位比较功能的软件等。
5 操作步骤
5.1 检材(样本)编号和拍照
对检材(样本)或存储检材文件(样本文件)的存储介质加上唯一性编号并拍照。
5.2 杀毒
启动杀毒软件对电子物证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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