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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9370-2026 (GB/T29370-2026) | | 中文名称 | 柠檬 | | 英文名称 | Lem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10,196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实施日期 | 2026-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9370-201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9370-2026: 柠檬
GB/T 29370-2026 英文版: Lemon
ICS 65.020
CCSB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9370-2012
柠 檬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9370-2012《柠檬》,与 GB/T 29370-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2年版的第3章);
---更改了基本要求(见4.1,2012年版的4.1);
---更改了等级划分的要求(见4.2,2012年版的4.2.1);
---更改了感官指标的要求(见4.2,2012年版的4.2.2);
---更改了理化指标的要求(见4.3,2012年版的4.2.3);
---增加了理化指标维生素C的要求(见表3);
---更改了规格的要求(见4.4,2012年版的4.3);
---删除了卫生指标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4.4);
---更改了等级容许度的要求(见4.5.1,2012年版的4.5.1);
---更改了规格容许度的要求(见4.5.2,2012年版的4.5.2);
---删除了腐烂果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4.5.3);
---删除了取样方法(见2012年版的5.1);
---更改了可溶性固形物的检验方法(见5.2,2012年版的5.3.1);
---更改了可滴定酸的表述(见5.3,2012年版的5.3.2);
---增加了维生素C的检验方法(见5.5);
---删除了卫生指标的检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5.4);
---更改了组批规则的表述(见6.1,2012年版的6.1);
---更改了取样方法的表述(见6.2,2012年版的6.2);
---更改了交收检验规则(见6.4,2012年版的6.4);
---更改了判定规则内容,并删除了判定规则中的卫生指标内容(见6.5,2012年版的6.5);
---更改了包装和标识的内容(见第7章,2012年版的第7章);
---更改了储存与运输的内容(见第8章,2012年版的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岳县柠檬科学技术研究所、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静华、程仕明、肖平安、焦必宁、林涛、刘蝶、王铮、杨玲、郑蔚然、侯超华、赵希娟、
刘闯、邱静、何俊、田景华、田再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GB/T 29370-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柠 檬
1 范围
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柠檬鲜果的收购和销售。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果实具有本品种固有风味和适于市场或储运要求的成熟度;
---完整良好、新鲜洁净;
---无腐烂、变质、异味、裂果、冻伤;
---无不正常外来水分。
4.2 等级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柠檬按感官指标分为一级果、二级果和三级果,各等级果的感官指标应
符合表1的要求。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
4.4 规格
除单果重>285g或<75g的果实外,柠檬按单果重分为11个规格,各规格的单果重应符合表3的
要求。按照对应的单果重量范围,以15kg净重为一个包装,该包装内的柠檬鲜果数量即为一个型号
规格。
4.5 容许度
4.5.1 等级容许度
一级果感官指标允许有5%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二级果的要求;二级果感官指标
允许有10%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三级果的要求;三级果感官指标允许有10%的果实
不符合本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
4.5.2 规格容许度
不允许隔型号果混装;各规格相邻型号果重量占总重量应大于或等于5%;每个包装净重应大于或
等于标示重量。
5 检验方法
5.1 外观质量检验
5.1.1 外观质量
从批量产品中随机抽出柠檬鲜果10个,将样品放于洁净的白色容器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
柠檬的基本要求、果形、色泽、果面缺陷以及外观的匀整度和洁净度等项目。
5.1.2 斑点直径
5.1.2.1 方法Ⅰ---抽样测量。从批量产品中随机抽出柠檬鲜果,以单个与周围正常果皮存在明显差
异的斑点或边缘间距不超过1.0mm的斑点复合体为测量对象,采用游标卡尺测量柠檬果皮表面斑点
最长轴线的长度。
5.1.2.2 方法Ⅱ---视觉比对法。在自然光线下,使用标准缺陷比对图卡,将果实斑点与直径比对图卡
上1.5mm基准圆进行覆盖比对。
5.1.3 斑点面积
5.1.3.1 方法Ⅰ---圆形近似。将斑点视为圆形,面积按公式(1)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S=π×(d/2)2 (1)
式中:
S---斑点面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m2);
π---圆周率,常取值3.14;
d---斑点测量直径,单位为厘米(cm)。
5.1.3.2 方法Ⅱ---比对法。使用印有不同大小实心圆(直径1.0mm、1.5mm、2.0mm)的标准面积比
对卡,直接比对并读取近似面积值。
5.1.4 斑点密度
使用透明1cm2 网格板贴合在柠檬果面斑点最集中区域,采用“上边界与左边界计入”原则统计网
格内斑点数量。
5.1.5 斑点总数
将柠檬果实缓慢旋转360°,使用计数器逐一点数所有斑点。或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整个柠檬
果实表面,采用目视计数。
5.1.6 内质特征
清新浓郁自然的香气,酸味质地、异味等内质特征由品尝结合嗅觉法检测。
5.2 可溶性固形物
按NY/T 2637规定执行。
5.3 可滴定酸
按GB/T 8210规定执行。
5.4 果汁率
按GB/T 8210规定执行。
5.5 维生素C
按GB/T 5009.86规定执行。
5.6 规格型号
按GB/T 8855规定执行抽取样品,采用精度为0.01g的电子秤或动态电子重量分选机将同一单果
重量范围内的果实称量,计数装满一个15kg净重量包装件所需的果实个数为该批次的型号值。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储运条件、同一包装日期的柠檬果实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 取样方法
按GB/T 8855规定执行。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
行型式检验:
---前后两次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或贮藏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交易双方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4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其内容包括包装和标识、缺陷果率、感官及果实规格
的检验。检验的时间为发货前24h内,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6.5 判定规则
6.5.1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定该批产品符合本文件。
6.5.2 果面斑点直径测量值、最密集1cm2 区域内斑点数、全果斑点总数不超过一级果、二级果和三级
果界定的上限值,则判定该柠檬鲜果果面等级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5.3 每批产品中,单果重低于标识规格单果重范围内下限的果实比例≤10%,且同一包装内最大与
最小单果重差值不超过平均重量的20%,则判定该批规格型号符合本文件。
6.5.4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果百分率不超过7%,理化指标、规格、容许度、包装和标识均为合格,则判
定该批产品型式检验符合本文件。
6.5.5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超过7%,或理化指标不合格项超过两项,或规格不合格,或容许度不合
格,或包装和标识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型式检验不符合本文件。
6.5.6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果百分率不超过7%,规格、容许度、包装和标识均为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
交收检验符合本文件。
6.5.7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超过7%,或规格不合格,或容许度不合格,或包装和标识不合格,则判定
该批产品交收检验不符合本文件。
6.5.8 当一个果实的感官要求有多项不合格时,只记录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单项不合格果的百分率按
公式(2)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6.5.9 对包装标识、缺陷果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
7 包装和标识
7.1 包装
应符合NY/T 1778和GB/T 13607的规定。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牢固、无毒、无害,留有若干个
直径在2cm以上的通风孔,通风孔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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