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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9759-2026 (GB/T29759-2026) | | 中文名称 | 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 | | 英文名称 | Insulating solar photovoltaic(PV) glass uint in build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33 | | 国际标准分类 | 81.040.20 | | 字数估计 | 18,165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实施日期 | 2026-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9759-2013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9759-2026: 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
GB/T 29759-2026 英文版: Insulating solar photovoltaic(PV) glass uint in building
ICS 81.040.20
CCSQ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9759-2013
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9759-2013《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与GB/T 29759-2013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加速耐久性试验”更改为“水汽密封耐久性能”,并修改了要求(见6.1,2013年版的6.1);
b) 增加了透光率、绝缘性、湿漏电流、惰性气体初始含量、气体密封耐久性能及U 值的要求、试验
方法和判定规则(见6.4、6.6、6.7、6.11、6.12、6.13、7.3、7.5、7.6、7.10、7.11、7.12、8.4.3、8.4.4、
8.4.8、8.4.9、8.4.10);
c) 更改了最大功率的要求(见6.5,2013年版的6.5);
d) 更改了耐紫外(UV)辐照性能的要求(见6.8,2013年版的6.6);
e) 更改了露点温度的要求(见6.9,2013年版的6.7);
f) 删除了弯曲度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6.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创益新材料有限公司、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洛阳市产品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
公司、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京坤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邯郸中建材光电
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华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永光新能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
研究院、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
本安亚大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建材(株洲)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水发兴业能
源(珠海)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
院、安徽繁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嘉睿、李志坚、罗元清、王健、杨舸、张战伟、张红卫、谢俊、吕天罡、孙成海、
欧阳群洲、庞博、孙韵琳、李淳伟、吴一民、李学文、蔡晓磊、黄艳萍、潘胜、西金涛、黄焕敏、凌建祥、王玉英、
王亚刚、杨一栋、岑培兴、周韶波、孙书龙、董华展、吴恒艳、张玲、孙杨、左守强、张志海、辛拓、王静、李保军、
李颖雯、甘燕杰。
本文件于201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的分类、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
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其他用途的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可参照使用。
4 分类
4.1 按形状分类
分为平型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和弯型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
4.2 按光伏电池分类
按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采用的光伏电池分为:
a) 晶体硅电池型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采用的是晶体硅电池,如图1所示;
b) 薄膜电池型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采用的是薄膜电池,如图2所示。
5 材料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满足GB/T 29551-2023的要求;
b) 边部密封材料、间隔材料、干燥剂、玻璃符合GB/T 11944-2025的要求。
6 要求
6.1 通则
平型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以下简称“平型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则应符合表1中相应
条款的规定;弯型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以下简称“弯型制品”)和有特殊要求的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以
下简称“有特殊要求的制品”),其要求、试验方法及判断规则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2 外观质量
应满足GB/T 11944-2025的外观质量要求,且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应满足GB/T 29551-2023
的外观质量要求。
6.3 尺寸及其偏差
6.3.1 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
平型制品的长度或宽度允许偏差应满足表2要求。弯型制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6.3.2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平型制品的厚度允许偏差为±2.5mm。弯型制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6.3.3 对角线差
矩形平型制品的对角线差不应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其他形状制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6.3.4 允许叠差
平型制品的允许叠差应符合表3规定。弯型制品和有特殊要求的制品由供需双方确定。
6.3.5 内道密封胶宽度
应满足GB/T 11944-2025中6.1.5的要求。
6.3.6 外道密封胶深度
应满足GB/T 11944-2025中6.1.6的要求。
6.3.7 间隔条位置偏差
应满足GB/T 11944-2025中6.1.7的要求。
6.4 透光率
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的透光率为基础透光率与透光区域面积比的乘积,应满足供需双方商定的
要求。
6.5 最大功率
初始稳定后最大功率值与初始值之差应在初始值的±3%范围内。
6.6 绝缘性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无绝缘击穿或表面起痕;
b) 对于面积不大于0.1m2 的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绝缘电阻不小于400MΩ;
c) 对于面积大于0.1m2的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绝缘电阻乘以制品面积应不小于400MΩ·m2。
6.7 湿漏电流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对于面积不大于0.1m2 的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绝缘电阻不小于400MΩ;
b) 对于面积大于0.1m2的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绝缘电阻乘以制品面积应不小于400MΩ·m2。
6.8 耐紫外(UV)辐照性能
试验后,试样内表面应无结雾、水汽凝结或污染的痕迹,且密封形态无明显变形;中空腔内使用非玻
璃材料时,试验后材料应无明显变色、变形等。
试验后,湿漏电流应满足6.7的要求,最大功率的衰减小于3%。
6.9 露点
露点温度应低于-40℃。
6.10 水汽密封耐久性能
试验后,水分渗透指数平均值Iav应不大于0.20,最大水分渗透指数I应不大于0.25。
试验后,湿漏电流应满足6.7的要求,最大功率的衰减小于3%。
6.11 惰性气体初始含量
充气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的惰性气体初始含量应不小于85%。
6.12 气体密封耐久性能
充气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试样经气体密封耐久性能试验后,气体含量平均值应不小于82%,最小
气体含量应不小于80%。
6.13 U 值
由供需双方商定是否进行本项试验。
应满足供需双方商定的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质量
7.1.1 试样
以产品为试样。
7.1.2 试验程序
按照GB/T 11944-2025中7.2.2的方法进行,其中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按照GB/T 29551-2023
中6.3的方法进行。
7.2 尺寸及其偏差
7.2.1 试样
以产品为试样。
7.2.2 试验程序
按照GB/T 11944-2025中7.1.2的方法进行。
7.3 透光率
7.3.1 试样
按照GB/T 40415-2021中第6章的要求准备试样,数量为每组3块。
7.3.2 测试环境及仪器要求
满足GB/T 40415-2021中第5章的要求。
7.3.3 基础透光率测试方法
按照GB/T 40415-2021中第7章的方法进行。
7.3.4 透光区域面积比测试方法
利用长度工具,测量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的光照面积S(不包含边缘外道密封胶和内道密封胶的面
积)和透光区域面积S1,根据公式(1)计算透光区域面积比η。
7.3.5 透光率计算方法
7.4 最大功率
7.4.1 试样
以产品为试样。
7.4.2 试验装置
满足GB/T 9535.2中 MQT02的要求。
7.4.3 试验程序
按照GB/T 9535.2中 MQT02的方法进行。
7.5 绝缘性
7.5.1 试样
以产品为试样,数量为3块。
7.5.2 试验装置
满足GB/T 9535.2中 MQT03的要求。
7.5.3 试验条件
满足GB/T 9535.2中 MQT03的要求。
7.5.4 试验程序
按照GB/T 9535.2中 MQT03的方法进行。
7.6 湿漏电流
7.6.1 试样
以产品为试样,数量为3块。
7.6.2 试验装置
满足GB/T 9535.2中 MQT15的要求。
7.6.3 试验程序
按照GB/T 9535.2中 MQT15的方法进行。
7.7 耐紫外(UV)辐照性能
7.7.1 试样
试样为与产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固化7d以上的平
型制品,数量为2块。
晶体硅电池型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试样应包含至少一块晶体硅电池,薄膜电池型太阳能光伏中空
玻璃试样应与产品相同。
7.7.2 试验设备
满足GB/T 11944-2025中7.4.2的要求。
7.7.3 试验程序
按照GB/T 11944-2025中7.4.3的方法进行。
7.8 露点
7.8.1 试样
以产品为试样,数量为5块。
7.8.2 试验条件
试验在20℃±5℃,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进行。试验前全部试样在该环境中放置至少
24h。
7.8.3 试验设备
满足GB/T 11944-2025中7.3.3的要求。
7.8.4 试验程序
按照GB/T 11944-2025中7.3.4的方法进行。
7.9 水汽密封耐久性能
7.9.1 试样
试样为与产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约为510mm×360mm固化7d以上的平
型制品,数量为15块(4块用于初始水分含量测定、2块用于标准水分含量测定、5块用于最终水分含量
测定,4块备用)。试样安装有毛细管时应按照使用安装要求处理试样。
晶体硅电池型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试样应包含至少一块晶体硅电池,薄膜电池型太阳能光伏中空
玻璃试样应与产品相同。
试验前试样应在20℃±5℃,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放置至少24h。
7.9.2 试验设备
满足GB/T 11944-2025中7.5.2的要求。
7.9.3 试验程序
按照GB/T 11944-2025中7.5.3的方法进行。
7.9.4 结果计算
按照GB/T 11944-2025中7.5.4的方法计算。
7.10 惰性气体初始含量
7.10.1 试样
试样为制作完成24h以上的充气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制品,数量为5块。
7.10.2 试验条件
试验在20℃±5℃,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进行。试验前全部试样在该环境放置至少
24h。
7.10.3 试验程序
按照GB/T 38214-2019中第5章规定的方法进行。GB/T 38214-2019中第5章规定的方法为
仲裁法。
7.11 气体密封耐久性能
7.11.1 试样
试样为与产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固化7d以上的平型
制品,数量为4块(3块试验,1块备用)。试样安装有毛细管时应按照使用安装要求处理试样。
晶体硅电池型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试样应包含至少一块晶体硅电池,薄膜电池型太阳能光伏中空
玻璃试样应与产品相同。
7.11.2 试验设备
符合GB/T 11944-2025中7.5.2温度变化要求的试验箱,符合GB/T 38241-2019中第5章规定
的惰性气体分析仪。
7.11.3 试验程序
按照GB/T 11944-2025中7.7.3的方法进行。
7.12 U 值
按照GB/T 22476的规定计算或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及其偏差、最大功率和露点,以及充气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的惰
性气体初始含量。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8.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表1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生产过程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3 组批与抽样
8.3.1 组批
采用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为一批,超过500块,每500块为一批。
8.3.2 抽样
产品的尺寸及其偏差按表4从交货批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8.4 判定规则
8.4.1 外观质量、最大功率
外观质量、最大功率100%检验,需全部合格。
8.4.2 尺寸及其偏差
若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表4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产品的尺寸及其偏差不合格。
8.4.3 透光率
试样均满足要求则合格,若有1块试样不合格,可另取2块备用试样重新试验,2块试样均满足要
求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8.4.4 绝缘性、湿漏电流
试样均满足要求则合格,若有1块试样不合格,可另取2块备用试样重新试验,2块试样均满足要
求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8.4.5 耐紫外(UV)辐照性能
试样均满足要求则合格,否则不合格。
8.4.6 露点
试样均满足要求则合格,否则不合格。
8.4.7 水汽密封耐久性能
试样均满足要求则合格,否则不合格。
8.4.8 惰性气体初始含量
试样均满足要求则合格,否则不合格。
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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