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0238-2013 (GB/T30238-2013) | | 中文名称 |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规范化建设与仪器装备基本要求 | | 英文名称 | Norma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basic requirements of instruments and equipment of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laboratory of Movable Cultural Relic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40.10 | | 字数估计 | 14,128 | | 引用标准 | GB 50016-2006; GB 50348-2004; GA 27-2002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单位所设立的保护修复室的任务、能力、人员等规范化建设以及对场所、环境条件和仪器装备(不包含常用保护修复手工工具)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
GB/T 30238-2013
Norma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basic requirements of instruments and equipments of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laboratory of Movable Cultural Relics
ICS 71.040.10
A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规范化建设与
仪器装备基本要求
2013-12-31发布
201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国家博物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铁付德、胥谞、高峰、吴顺清。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规范化建设与
仪器装备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单位所设立的保护修复室的任务、能力、人员等规范化
建设以及对场所、环境条件和仪器装备(不包含常用保护修复手工工具)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27-200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对可移动文物的技术保护和修复处理工作。
3.2
围绕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规划建设的,包含文物保护修复综合技术中心、文物保护修复区域技术中
心和文物保护修复科技工作站的三级网络体系。
3.3
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单位。综合技术中心,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研究能
力、较高的装备水平和较为全面的文物保护修复能力,围绕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的重大需求,具有开展
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创新活动和承担重大科学研究任务的能力。
3.4
具有重点发展、兼顾一般特色的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单位。区域技术中心,在1~2个重点发
展方向上,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装备水平和保护修复能力,同时也能兼顾其他文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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