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0240.6-2017 (GB/T30240.6-2017) | | 中文名称 |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ervice areas -- Part 6: Educ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80.10 | | 字数估计 | 12,179 | | 发布日期 | 2017-05-22 | | 实施日期 | 2017-12-01 | | 引用标准 | GB/T 30240.1-2013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30240的本部分规定了教育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翻译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等。本部分适用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名称、学校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 |
GB/T 30240.6-2017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ervice areas.Part 6: Education
ICS 01.080.10
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
Part6:Education
2017-05-22发布
2017-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翻译方法和要求 1
5 书写要求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学校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 3
前言
GB/T 30240《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与公共服务领域日文、韩文、俄文等译写规范共同构成
关于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的系列国家标准。
GB/T 30240《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交通;
---第3部分:旅游;
---第4部分:文化娱乐;
---第5部分:体育;
---第6部分:教育;
---第7部分:医疗卫生;
---第8部分:邮政电信;
---第9部分:餐饮住宿;
---第10部分:商业金融。
本部分为GB/T 30240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
委员会、北京外国语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外文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柴明颎、丁言仁、潘文国、戴曼纯、姚锦清、王银泉、戴宗显、白殿一、刘连安、
张日培、林元彪、张民选、刘润清、黄必康、韩宝成、李艳红、柯马凯、杨永林、黄友义。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
1 范围
GB/T 30240的本部分规定了教育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翻译方法和要求、书写
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名称、学校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240.1-2013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和场所。
4 翻译方法和要求
4.1 教育机构名称
4.1.1 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大学译作University。规模较小的学院应区分不同的性质采取不同的译法:
通常译作 Colege或 School;专科性较强的译作Institute;艺术类学院及研究性教育机构译作
4.1.2 中小学用School翻译:中学译作 MiddleSchool,初中译作JuniorMiddleSchool,高中译作
SeniorMiddleSchool或 HighSchool,职业高中、中等专业或职业学校均译作VocationalSchool;小学
译作PrimarySchool;含小学和初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直接译作School;特殊教育类学校译作S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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