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0907-2025 (GB/T30907-2025) | | 中文名称 | 胶鞋 运动鞋减震性能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Rubber shoes - Test method for shock attenuating properties of athletic sho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78 | | 国际标准分类 | 61.060 | | 字数估计 | 10,132 |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 实施日期 | 2025-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0907-2014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0907-2025: 胶鞋 运动鞋减震性能试验方法
ICS 61.060
CCSY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0907-2014
胶鞋 运动鞋减震性能试验方法
2025-03-28发布
2025-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0907-2014《胶鞋 运动鞋减震性能试验方法》,与GB/T 30907-2014相比,
除结构调整与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的适用界限(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术语“冲击头”“吸收能量”“中等冲击”和“强冲击”中定义的表述(见3.2、3.6、3.7和3.8,
2014年版的3.2、3.5、3.7、3.8),删除了术语“冲击能量”和“弱冲击”(见2014年版的3.9和3.10);
c) 更改了“冲击装置”的要求(见5.1.2,2014年版的5.1.2.1和5.1.2.3);
d) 更改了“试样调节”的要求(见7.1和7.2,2014年版的7.1和7.3);
e) 增加了“B方法”的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的计算(见8.2和9.2.3);
f) 更改了“试验报告”的要求(见第10章,2014年版的第10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华峰运动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大虎鞋业有限公司、三六一度(中国)有
限公司、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台州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浙江中瑞橡胶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中迅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高铁检测仪器(东莞)有限公司、福建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召圆、陆东东、陈志国、林嘉豪、戴惠恋、彭梅、刘锋、赵东、魏书涛、吕航宇、
陈雍典。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GB/T 30907-2014;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胶鞋 运动鞋减震性能试验方法
警示:使用本文件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文件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胶鞋、运动鞋减震性能的试验原理,规定了试验设备、试样、试样
调节、试验步骤、试验结果和试验报告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评估胶鞋和运动鞋的减震效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941 橡胶物理试验方法试样制备和调节通用程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减震系统 cushioningsystem
分散压力和/或衰减震动的一个或多个鞋底部件。
注:鞋底部件是鞋垫、内底、中底和外底或其组合。
3.2
冲击头 tup
在冲击过程中与试样相接触,是设备冲击装置部分的最主要部件。
3.3
冲击 impact
冲击头与减震系统间的碰撞。
3.4
落高 dropheight
冲击装置下落的高度。
注:试样上表面和冲击头下端之间的距离。
3.5
施加的最大能量 maximumenergyapplied
施加到使样品发生最大压缩位移时的能量。
3.6
吸收能量 absorbenergy
在单次冲击循环过程中减震系统吸收的能量。
3.7
中等冲击 moderateimpact
地面的反作用力大于或等于穿着者体重的1.5倍,且小于3倍,且下肢的轴向加速度峰值大于或等
于4个重力加速度(4g),且小于8个重力加速度(8g)。
3.8
强冲击 highimpact
地面的反作用力大于或等于穿着者体重的3倍,且下肢的轴向加速度峰值大于或等于8个重力加
速度(8g)。
4 试验原理
将试样固定在一个坚硬的平台上,通过下落的冲击装置连续冲击,利用传感器测量冲击循环中冲击
头冲击试样的力和位移,并记录成相关曲线。通过收集的数据,计算出冲击头在冲击过程中的峰值和回
弹率,用于评估试样的减震效果。
5 试验设备
5.1 设备组成
5.1.1 固定平台装置
5.1.1.1 由坚硬平坦且没有弹性的平台和样品支撑物组成,样品支撑物直径不小于76.0mm,且中心应
正对冲击头,见图1。
5.1.1.2 固定平台装置的质量是冲击装置质量的20倍以上,即不小于170.0kg。
5.1.1.3 可采用具有弹性的绳子或绑带等辅助工具将试样固定在固定平台装置的样品支撑物上,确保
试样在试验过程中不会移动。
5.1.2 冲击装置
5.1.2.1 冲击装置由冲击物块、连接结构和金属冲击头组成,总质量为8.5kg±0.1kg,见图1。
5.1.2.2 冲击头为直径45.0mm±0.1mm的平坦圆柱体,冲击头边缘半径为1.0mm±0.25mm,见
图2。
5.1.2.3 冲击头中心与冲击物块中心及样品支撑物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标引序号说明:
1---冲击物块;
2---连接结构;
3---冲击头;
4---试样;
5---样品支撑物;
6---平台。
图1 冲击装置示意图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冲击头边缘倒角;
2---冲击头;
3---试样;
4---样品支撑物。
图2 冲击头尺寸和试样摆放示意图
5.2 设备要求
5.2.1 设备应能循环地对试样进行压缩、冲击(满负载到无负载当作一个循环冲击)。
5.2.2 冲击能量与理论值之间的误差不应超过2%。
5.2.3 设备应能对试样进行每间隔2s±1s的冲击循环。
5.3 数据的获得和显示
5.3.1 概述
数据的获得和显示由所采用的设备测量在完整冲击循环中的力和位移曲线中体现,该曲线也体现
了力和位移的相对关系。
5.3.2 力传感器
5.3.2.1 应固定牢固,传感器中心与冲击装置中心对齐,偏差不应超过2.5mm。
5.3.2.2 应至少能够测量压力值到3.5kN。
5.3.2.3 最小的固有频率为500Hz。
5.3.2.4 最小的力或加速度的采样频率为1000Hz(测量辨析率为1ms)。
5.3.2.5 力峰值的测定应使报告值与实际值的误差在±3%之内。
5.3.3 位移传感器
5.3.3.1 最小的固有频率为500Hz。
5.3.3.2 最小的采样频率为1000Hz(测量辨析率为1ms)。
5.3.3.3 位移的测定应使报告值与实际值的误差在±3%之内。
5.3.4 记录和显示仪器
采用合适的手段将数据从力和位移感应系统上记录和显示出来,首选数据显示见图3说明。
项目 时间 力值 能量 位移
1次冲击循环完成一半时 TM FM UM DM
冲击循环全部完成时 TT - UF DU
图3 典型试验数据显示
6 试样
6.1 试样制备
试样沿着帮面与鞋底胶粘处上方10.0mm±5.0mm处切除帮面,余留帮面不应影响到冲击装置的
下落。如影响冲击装置下落,应将余留的帮面切除。
在帮面的切除过程中为避免对减震系统的干扰,应保留鞋底和帮面之间的粘合(可能影响减震性
能),作为对减震系统中任何粘合松动部件的固定装置。
6.2 试样形状
试样应有平整的平面,且为圆形,直径至少为65.0mm,平面的中心应正对着冲击头的中心,当冲击
头与试样接触时,冲击头边缘与试样边缘之间在四周均有不小于10.0mm的间距。
注:试样的形状随鞋本身的设计而改变,鞋的形状是影响减震性能的一个因素,而这个因素可能被本试验方法检
出,所以本文件并未规定标准的试样形状;不同形状、厚度和尺码的样品测得的结果没有可比性。
6.3 试样试验位置
6.3.1 后跟
测试后跟的减震性能时,按图4所示,冲击头的中心与试样(鞋)表面上的一点相一致,该点在距后
跟距离为试样上表面内部长度的12%处,该点与试样两侧边的距离相等,偏差不应超过2.0mm。
6.3.2 前掌
测试前掌的减震性能时,按图4所示,冲击头的中心与试样(鞋)表面上的一点相一致,该点在距后
跟距离为试样上表面内部长度的75%处,该点与试样两侧边的距离相等,偏差不应超过2.0mm。
标引序号说明:
A---后跟;
B---前掌。
图4 试样冲击位置的示意图
7 试样调节
7.1 试样在GB/T 2941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环境调节,时间不应少于6h,并在此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
7.2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材料规格或有关各方商定的要求对试样进行调节。调节完成后试样应在23℃±
2℃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并在30min内完成。
注1:运动鞋中底的减震性能可能因各种因素(高温、高湿和移动等)影响而衰减,例如,试样调节模拟夏天运动
条件。
注2:用于运动鞋中底的发泡材料,在受到第一次冲击时,其减震性能就开始衰减。通常这种衰减与冲击循环成对
数关系。
7.3 试样调节过程中不应堆叠。
8 试验步骤
8.1 A方法
8.1.1 将试样固定在固定平台装置上,待测冲击位置的中心正对着冲击头中心,且应在冲击时不移动。
8.1.2 根据对试样施加的最大能量选择和调整试验仪器,A方法一般对试样提供5.0J±0.5J的最大
能量。
8.1.3 对于正常穿用过程中经受中等冲击的运动鞋施加5.0J的能量,经受强冲击的运动鞋施加7.0J
的能量,如果选用不同于5.0J或7.0J的能量,应在试验报告中予以说明,在运动鞋上施加的最大能量
偏差不应超过10%。
注:冲击试验是模拟运动鞋在日常穿用过程中减震系统受能量、压力和负载速度等影响而设计的试验方法,对于一
般用途的运动鞋,5.0J的参考能量是较为适合的,然而,参考能量值也可能随着待测运动鞋的型号以及被测部
位(后跟或前掌)的不同而改变。运动鞋在正常穿用过程中减震系统经受中等冲击的,参考能量值为5.0J,包括
跑步鞋(后跟)和多功能健身鞋(后跟和前掌);对于经受强冲击的,参考能量值为7.0J,包括篮球鞋、网球鞋和排
球鞋等。
8.1.4 将冲击头放下,轻触在试样上表面,清零位移感应器,再调节冲击头落高为50.0mm±2.5mm。
注:若冲击能量选用7J,冲击头的落高选择70.0mm±2.5mm,选用其他冲击能量根据冲击能量大小调节合适的
落高。
8.1.5 启动仪器设备,连续冲击30次。前25次当作试样调节,减震性能数据的收集是从第26次~第
30次循环。记录最后5次冲击循环中力-位移的试验数据。
8.1.6 把试样从仪器设备上取下,观察并记录试样表面出现的任何损伤或者损失。
8.2 B方法
8.2.1 将试样固定在固定平台装置上,使冲击头与试样上受冲击位置的中心对齐,确保试样在受冲击
时不移动。
8.2.2 将冲击头放下,轻触在试样上表面,清零位移感应器,再调节冲击头落高为50.0mm±2.5mm,
记作Hy,确保位移传感器显示相应的高度。
8.2.3 启动仪器设备,释放冲击头,使其自由下落冲击试样。
8.2.4 待冲击头静止后,再次抬起冲击头至相同的高度,重复冲击4次,每次重复冲击的间隔为2s。
8.2.5 停止试验,检查记录的试验数据曲线,如果最后3次试验中冲击头的最大加速度偏差不超过
5m/s2,最大深度偏差不超过0.5mm,则结束试验。否则,应重复试验,直到连续3次输出结果的偏差
均在上述范围内。
8.2.6 记录最后1次冲击试验中冲击头的最大加速度、最大深度和第1次反弹高度Hf。最大加速度精
确至整数,最大深度和第1次反弹高度精确至小数点1位。
8.2.7 把试样从仪器设备上取下,观察并记录试样表面出现的任何损伤或者损失。
9 试验结果
9.1 数值计算
根据力-位移的相对关系和适当的因数换算系数计算以下数值,数值的对应关系见图3。
1) 减震力的峰值(FM):力感应系统记录的最大值,单位为牛顿(N)。
2) 减震系统最大变形量(DM):位移感应系统记录的最大值,单位为毫米(mm)。
3) 施加的最大能量值(UM):在产生位移峰值的点上,单位为焦耳(J)。
4) 减震系统吸收能量(UF):在力峰值后的点上,此时力值为零,单位为焦耳(J)。
9.2 结果计算
9.2.1 冲击头的最大加速度由公式(1)计算:
a=-
FM
(1)
式中:
a ---最大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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