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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31277-2022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3127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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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277-2022 290 GB/T 31277-2022 9秒内发货PDF 品牌价值评价 零售业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1277-2022 (GB/T31277-2022)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Brand valuation - Retail industry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00
字数估计 17,146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1277-2022: 品牌价值评价 零售业 GB/T 31277-2022 英文名称: Brand valuation -- Retail industry ICS 03.140 CCS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1277-2014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零售业品牌价值评价的品牌强度、测算模型、评价过程。 本文件适用于零售业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可用于自我评价或第三方评价。 4 品牌强度 4.1 概述 零售业品牌强度评价指标包括有形要素(K1)、质量要素(K2)、创新要素(K3)、服务要素(K4)和无 形要素(K5)五个一级指标。各一级指标的评价内容、评价要素及参考分值,参见附录A。 4.2 有形要素 4.2.1 市场表现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份额; ---覆盖率。 4.2.2 财务表现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盈利能力; ---偿债能力; ---营运能力; ---发展能力。 4.2.3 相关资源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社会人文资源投入; ---环保资源投入。 4.3 质量要素 4.3.1 质量管理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 ---质量管理绩效; ---供应链管理; ---质量承诺。 4.3.2 商品质量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质量水平; ---商品特色。 4.4 创新要素 4.4.1 创新管理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机制; ---资源管理。 4.4.2 创新方式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创新; ---营销创新。 4.4.3 创新成效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经济成效; ---社会成效。 4.5 服务要素 4.5.1 服务保障能力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体系; ---服务设施。 4.5.2 服务过程实现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人员; ---服务界面。 4.5.3 服务结果绩效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满意度; ---服务改进。 4.6 无形要素 4.6.1 品牌文化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品牌战略; ---社会责任履行。 4.6.2 品牌管理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机构; ---品牌投入。 4.6.3 品牌影响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品牌影响力; ---品牌荣誉; ---品牌忠诚度; ---品牌历史。 4.7 品牌强度的测算 品牌强度K 由有形要素(K1)、质量要素(K2)、创新要素(K3)、服务要素(K4)和无形要素(K5)等 五个一级指标组成,得分按式(1)计算: 5 品牌价值测算模型 5.1 概述 零售业品牌价值评价宜优先选择多周期超额收益法,也可结合评价目的、价值概念和评价对象的特 征,采用成本法、市场法或增量现金流法等其他方法评价品牌价值。 5.2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5.2.1 使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的组织,需符合如下条件: ---评价周期内连续盈利; ---评价组织所在行业能够明确界定。 5.2.2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测算模型,可参见附录B。 5.3 其他可选用的方法 5.3.1 成本法 5.3.1.1 成本法是在构建品牌的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各项损耗等因素造成的贬值来测算品牌价值 的一种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被评价品牌能够继续使用,即能为其所有者带来预期收益; ---有品牌创建及维护等方面的成本资料; ---能够测算影响品牌价值的各项贬值。 5.3.1.2 成本法测算模型,可参考附录C中C.1的方法。 5.3.2 市场法 5.3.2.1 市场法是通过比较被评价品牌与可比品牌价值的异同,对可比品牌评价价值进行调整来测算 被评价品牌的价值。采用市场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存在与被评价品牌相似的可比品牌; ---能够收集并获得可比品牌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 ---可比品牌一般选择多个同行业品牌进行比较,并从中挑选最为合理、贴切的品牌; ---存在一个充分发育和活跃的公开市场。 注:品牌作为独立资产交易的相关案例很少。另外,即便可比对象的数据可以获知,被评价品牌的特性可能与这些 极少的被交易的品牌的特性显著不同。 5.3.2.2 市场法测算模型,可参考附录C中C.2的方法。 5.3.3 增量现金流法 5.3.3.1 增量现金流法通过与未使用品牌时相比,识别企业使用品牌时所产生的现金流。采用增量现 金流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当评价主体较未使用品牌时产生成本节约的现金流; ---当评价主体较未使用品牌时产生额外利润的现金流。 5.3.3.2 增量现金流法测算模型,可参考附录C中C.3的方法。 6 品牌价值评价过程 6.1 识别评价目的 根据测算意向用途、结果使用方、被测算品牌特性等因素确定评价目的。不同的评价目的,会影响 评价程序、测算精度和结果报告形式。 6.2 明确价值影响因素 本文件所测算的品牌价值应综合考虑财务、质量、创新、服务、品牌建设、市场等方面的因素,尤其是 质量、创新、服务、市场等非财务因素对品牌价值的影响。 6.3 描述测算品牌 测算前应识别、界定和描述接受评价的品牌,包括其产品范围、价值范围等。 6.4 确定模型参数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当前市场经济情况,确定评价年和评价周期、现金流预测方法、行业平均 资产报酬率等模型计算所需的指标参数。 6.5 采集测算数据 遵循真实、准确、客观的原则,采集企业财务与其他信息,作为企业或第三方评价的输入值。 6.6 执行测算过程 测算过程包括: ---根据采用的方法,计算各个模型指标数据; ---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