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2000-2024 (GB/T32000-2024) | | 中文名称 |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南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and livable villag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 | | 字数估计 | 14,169 |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 | 实施日期 | 2025-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2000-2015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2000-2024: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南
ICS 01
CCS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2000-2015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南
2024-11-28发布
2025-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2
5 村庄规划 2
6 基础设施 3
7 人居环境 4
8 公共服务 5
9 经济发展 7
10 乡村治理 7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与GB/T 32000-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总则”的部分内容(见第4章,2015年版的第4章);
b) 更改了“村庄规划”的部分规则,将“规划原则”与“规划编制要素”进行了整合(见第5章,2015
年版的5.1、5.2);
c) 删除了“饮水”(见2015版的6.2.3)和“农业生产设施”(见2015年版的6.3)的要求;将“道路”
“桥梁”合并为“道路交通”(见6.3,2015年版的6.2.1、6.2.2);增加了“供水”(见6.1)、“供气供
暖”(见6.5)、“农村住房”(见6.6)和“公共照明”(见6.7)的要求;
d) 将“生态环境”“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更改为“人居环境”“生活垃圾”
“生活污水”和“农村厕所”(见第7章、7.1~7.3,2015年版的第7章、7.2.3.1、7.2.3.2、7.4.3),并
更改了部分要求;将“村容整治”更改为“村容村貌”(见7.4,2015年版的7.4),包含内容调整为
“农村水系”“村庄绿化”“公共空间”“庭院环境”(见7.4.1~7.4.4),并增加了相关要求;将“污
染防治”更改为“工农业污染”(见7.5,2015年版的7.2),并更改了部分要求;删除了“环境质
量”(见2015年版的7.1)和“生态保护与治理”(见2015年版的7.3)的要求;
e) 将“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和“劳动就业”更改为“农村教育”“医疗健康”和“就业创业”(见8.1、
8.3、8.7,2015年版的9.2、9.1、9.5),并更改了部分要求;增加了“养老助残”(见8.5)和“未成年
人保护”(见8.6)的要求;
f) 增加了“集体经济”(见9.2)、“村民收入”(见9.3)的要求;删除了“基本要求”(见2015年版的
8.1),将“农业”“工业”“服务业”整合为“产业发展”(见9.1,2015年版的8.2.1~8.2.3),并更改
了部分要求;
g) 将“乡风文明”“基层组织”和“长效管理”合并为“乡村治理”(见第10章,2015年版的第10
章~第12章),包含内容调整为“村级组织”(见10.1)、“村务管理”(见10.2)、“乡风文明”(见
10.3)、“长效运维”(见10.4),并细化了相关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
所、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安吉县人民政府、浙江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宁海县人
民政府。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聂新鹏、吴江、云振宇、马晓蕾、石许朋、李华卿、王宇彤、王强、应珊婷、尹昌斌、
华歆雨、郑勤、王彬彬、王希卓、张士胜、胡良兵、储玲琴、杨波、姚晗珺、刘文华、吴念子、程军、曾娜、王雪。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GB/T 32000-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美丽宜居乡村的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的建
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以村为单位开展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6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7733 地名 标志
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T 29315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 37066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
GB/T 38353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 38354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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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837 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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