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3404-2016 (GB/T33404-2016) | | 中文名称 | 白酒感官品评导则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sensory evaluation of Baijiu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60.10 | | 字数估计 | 10,161 |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3404-2016
Guidelines for sensory evaluation of Baijiu
ICS 67.160.10
X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白酒感官品评导则
2016-12-30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环境条件 2
5 设施用具 2
6 人员基本要求 3
7 品评规范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白酒感官定量描述分析方法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评价结果异常值判断方法 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酒业协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
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古蔺郎酒厂
有限公司、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白云边酒
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全厚、宋书玉、王莉、康健、郭新光、张洁、周军、徐姿静、钟雨、熊小毛、刘新宇、
吴生文、郭波、吕志远、张国强、李莉、程伟、李志斌、左国营、汪地强、李建峰、刘传贺。
白酒感官品评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酒感官品评的环境条件、设施用具、人员基本要求、品评规范与结果统计等基本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白酒感官的特征与质量评价等相关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313 感官分析方法 风味剖面检验
GB/T 33405-2016 白酒感官品评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405-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感官品评 sensoryevaluation
感官评价 sensoryevaluation
感官分析 sensoryanalysis
用感觉器官检验产品感官特性的科学。
[GB/T 33405-2016,定义2.1]
3.2
明酒 knownsamples
品评时告知来源、类型等信息的白酒。
[GB/T 33405-2016,定义3.1]
3.3
暗酒 unknownsamples
品评时不被告知来源、类型等信息的白酒。
[GB/T 33405-2016,定义3.2]
3.4
集体讨论形成评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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