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3798-2025 (GB/T33798-2025) | | 中文名称 | 生物聚酯连卷袋 | | 英文名称 | Bio-polyester drum-linkage bag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080.01 | | 字数估计 | 14,129 |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 实施日期 | 10/1/202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3798-201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3798-2025: 生物聚酯连卷袋
ICS 83.080.01
CCSG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3798-2017
生 物 聚 酯 连 卷 袋
2025-03-28发布
2025-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3798-2017《生物聚酯连卷袋》,与GB/T 33798-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范围中增加了对生物聚酯的描述(见第1章);
b) 删除了“厚度平均偏差”(见2017年版的3.1.1);
c) 将“感官”更改为“外观”和“气味”(见4.2和4.3,2017年版的3.2),并更改了对气味的要求(见
4.3,2017年版的3.2.2);
d) 更改了对连卷袋“落镖冲击”的技术要求(见4.5,2017年版的3.4);
e) 将“生物分解率”更改为“生物分解性能”(见4.6,2017年版的3.5);
f) 删除了“卫生性能”(见2017年版的3.6);
g) 更改了跌落试验中对模拟物的要求(见5.6.1,2017年版的4.6.1);
h) 更改了抗渗漏性试验的要求(见5.6.2,2017年版的4.6.2);
i) 更改了落镖冲击试验中确定落锤质量的依据(见5.6.4,2017年版的4.6.4);
j) 更改了组批的要求(见6.1,2017年版的5.1);
k) 更改了不合格项的判定(见6.4.1,2017年版的5.4.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生物基材料及降解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惠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万达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华伟业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联发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微构工场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安徽华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丰原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生物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崇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旺环保新材料有
限公司、河南龙都天仁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工商大学、宁波
天安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华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惠通北工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丰德兰
志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轩品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永华晴天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营口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大学、上海大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惠州俊儿塑料科技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跃胜、沈坤良、魏杰、魏达、杨义浒、陈锐、孙元正、吕沙峰、周久寿、徐绚明、
汪纯球、纪传侠、张伟、严德平、王春霞、张福祥、刘振伟、赵燕超、胡新福、陶阳、王良波、朱荣华、韦炜、
张坚洪、张凯、冒彬、周峰、廖莎、刁晓倩、付烨、李佳灵、张立斌、白娟、蒋苏臣、徐景美、杨宏、王玉忠、
田国强、吴刚、王鹏、刘赟桥、郑伟春、熊露璐、赵英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GB/T 33798-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生 物 聚 酯 连 卷 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聚酯连卷袋(以下简称连卷袋)的产品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描
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生物聚酯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连卷袋(也称撕裂袋或点断袋)。本文件的生物聚酯主
要是指化学结构中含有酯键、可生物降解的聚合物,包括但不限于聚乳酸(PLA)、聚丁二酸丁二酯
(PBS)、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酯(PBAT)、聚羟基烷酸酯(PHA)、聚己内酯(PCL)、聚碳酸亚丙酯
(PPC)及其共混材料制备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037 塑料薄膜与薄片水蒸气透过性能测定 杯式增重与减重法
GB/T 1038.1 塑料制品 薄膜和薄片 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差压法
GB/T 1040.1-2018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总则
GB/T 1040.3-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
GB/T 2410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18 塑料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6672 塑料薄膜和薄片 厚度测定 机械测量法
GB/T 6673 塑料薄膜和薄片长度和宽度的测定
GB/T 8807 塑料镜面光泽试验方法
GB/T 9639.1-2008 塑料薄膜和薄片 抗冲击性能试验方法 自由落镖法 第1部分:梯级法
GB/T 10006 塑料 薄膜和薄片 摩擦系数的测定
GB/T 14216 塑料 膜和片润湿张力的测定
GB/T 41010-2021 生物降解塑料与制品降解性能及标识要求
QB/T 1130 塑料直角撕裂性能试验方法
QB/T 2358 塑料薄膜包装袋热合强度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尺寸偏差
4.1.1 厚度极限偏差
厚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厚度极限偏差
标称厚度(e)/mm 厚度极限偏差/mm
0.010≤e< 0.020 +0.005-0.005
0.020≤e< 0.030 +0.006-0.006
0.030≤e< 0.040 +0.008-0.008
e≥0.040 +0.010-0.010
4.1.2 宽度极限偏差
宽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宽度极限偏差
标称宽度(w)/mm 宽度极限偏差/mm
w≤150 ±10
150< w< 250 ±15
w≥250 ±20
4.1.3 长度极限偏差
长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长度极限偏差
标称长度(l)/mm 长度极限偏差/mm
l≤200 ±10
200< l< 400 ±15
l≥400 ±20
4.2 外观
袋膜应均匀、平整,不应存在有碍使用的气泡、穿孔(不包括透气孔)、塑化不良、鱼眼僵块、丝纹、挂
料线、皱褶(不包括折边等正常折叠引起的折痕)等瑕疵。
4.3 气味
不应有异嗅。
4.4 薄膜力学性能
薄膜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薄膜力学性能指标
项 目
指 标
0.010≤e< 0.015 0.015≤e< 0.020 e≥0.020
拉伸负荷(纵、横向)/N ≥1.50 ≥2.20 ≥3.00
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 ≥150 ≥200 ≥250
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N ≥0.50 ≥1.20 ≥1.50
4.5 袋使用性能
袋使用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袋使用性能要求
序号 项 目 指 标
1 跌落试验 3个袋均无破裂
2 抗渗漏性 3个袋均无渗漏
3 热合强度 按表6
4 落镖冲击 不破裂数≥8个
5 气体透过率偏差/%
氧气
二氧化碳
±20
6 透湿量偏差/% ±20
注:表中5、6项仅对明示有食品保鲜功能的连卷袋作要求,对其他连卷袋不作要求。
表6 热合强度要求
盛水体积(V)/L 热合强度/(N/15mm)
V≤3 ≥2.0
V >3 ≥3.0
4.6 生物分解性能
生物分解性能应符合GB/T 41010的要求。
4.7 其他性能
对气体透过量、透湿量、摩擦系数、透光率和雾度、光泽度、润湿张力的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
5 试验方法
5.1 试样
取足够数量的试样,进行试验。
5.2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按GB/T 2918的规定进行状态调节,温度为23℃±2℃,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h,并在此条件下
进行试验,在48h内完成所有力学性能测试。
5.3 规格尺寸
5.3.1 厚度偏差
将连卷袋打开,将其剖开后,单面铺开,用测厚仪测量单面薄膜厚度。按GB/T 6672的规定进行测
量,沿连卷袋的宽度方向均匀测量8点,将记录的数据按式(1)计算厚度极限偏差。
Δe=emin或max-e (1)
式中:
Δe ---厚度极限偏差,单位为毫米(mm);
emin或max---实测最小或最大厚度,单位为毫米(mm);
e ---标称厚度,单位为毫米(mm)。
5.3.2 宽度和长度偏差
将连卷袋平整地铺在水平面上(有折边时将折边打开),按GB/T 6673的规定进行测量,用精度为
1mm 的直尺,分别沿样品长度和宽度方向以相等间隔测量塑料袋的宽度和长度,至少测量4次。
连卷袋有折边时将折边打开,并将袋水平铺平,测量袋总体宽度。
将记录的数据按式(2)计算宽度极限偏差,按式(3)计算长度极限偏差。
Δw=wmin或max-w (2)
式中:
Δw ---宽度极限偏差,单位为毫米(mm);
wmin或max---实测最小或最大宽度,单位为毫米(mm);
w ---标称宽度,单位为毫米(mm)。
Δl=lmin或max-l (3)
式中:
Δl ---长度极限偏差,单位为毫米(mm);
lmin或max---实测最小或最大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 ---标称长度,单位为毫米(mm)。
5.4 感官
5.4.1 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5.4.2 气味
在室内正常条件下进行。
5.5 薄膜力学性能
5.5.1 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
按GB/T 1040.1-2018和GB/T 1040.3-2006的规定进行,取单片薄膜试样,采用2型样,试样宽
度为10mm,夹具间初始距离为50mm,试验速度为500mm/min±50mm/min,直到试样断裂为止,
测出最大拉伸负荷,精确到0.01N。
断裂标称应变按式(4)计算:
ε=
L-L0
L0 ×
100 (4)
式中:
ε ---断裂标称应变,%;
L ---断裂时夹具间距离,单位为毫米(mm);
L0---夹具间初始距离,单位为毫米(mm)。
5.5.2 直角撕裂负荷
按QB/T 1130的规定进行,取单片薄膜试样测试,以直角撕裂负荷为试验结果,精确到0.01N。
5.6 袋使用性能
5.6.1 跌落试验
将相当于标称承重的模拟物(如沙子、米粒等)装入袋中,且装入后连卷袋开口处松弛袋膜不少于总
袋膜高度的1/3,用手轻轻从模拟物处捏拢袋子排除空气,然后用胶粘带或绳子等将袋口封上,袋底离
地0.5m高处自由落下,试验地面应为平整硬地面,观察袋体是否损坏。试验数量为3个。
5.6.2 抗渗漏性试验
将500mL容积的水缓慢装入连卷袋,水温为23℃±2℃,保持静置1min后观察连卷袋底部是否
有渗漏,并记录观察现象。试验数量为3个。
注:对于包含透气孔等特殊功能设计的连卷袋,不进行此项试验。
5.6.3 热合强度试验
热合强度按QB/T 2358的规定进行,试验速度为300mm/min±50mm/min。
5.6.4 落镖冲击试验
按GB/T 9639.1-2008中A法的规定进行落镖冲击试验,取单片薄膜试样测试。落镖质量见表7。
样品数量为10片。
表7 落镖质量
标称厚度(e)/mm 落镖质量/g
0.010≤e< 0.020 25
0.020≤e< 0.030 30
0.030≤e≤0.040 40
e >0.040 50
5.7 生物分解性能
按GB/T 41010的规定进行。
5.8 其他性能
5.8.1 气体透过量
气体透过量按GB/T 1038.1的规定进行。
5.8.2 透湿量
按GB/T 1037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为38℃±0.6℃,相对湿度为90%±2%。
5.8.3 摩擦系数
按GB/T 10006的规定进行。
5.8.4 透光率和雾度
按GB/T 2410的规定进行。
5.8.5 光泽度
按GB/T 8807的规定进行,入射角为45℃。
5.8.6 润湿张力
按GB/T 14216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同一牌号原料、同一规格、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日期生产的产品,
以不大于5t为一批。
6.2 检验分类
6.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尺寸偏差、跌落和抗渗漏性。
6.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除生物分解性能外的全部项目。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初次投产时;
b) 正常情况下,型式检验至少一年进行一次;
c) 原料及生产工艺改变时;
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和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有要求时。
6.3 抽样
外观、气味和尺寸偏差按GB/T 2828.1-2012规定的二次正常抽样方案,采用一般检验查水平Ⅱ,
接收质量限(AQL)为6.5,见表8。每一单位包装作为一样本单位,单位包装可为箱、卷、盒、捆、包、个
等。试验时从每一单位包装中随机抽取一个袋样品检验。
薄膜力学性能、袋使用性能、生物分解性能从每批产品抽取的样本中随机抽取足够数量的样品
进行。
表8 抽样方案
单位:单位包装
批量 样本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1~8 第一 2 2 0 1
9~15 第一 2 2 0 1
16~25
第一 3 3 0 2
第二 3 6 1 2
26~50
第一 5 5 0 2
第二 5 10 1 2
51~90
第一 8 8 0 3
第二 8 16 3 4
91~150
第一 13 13 1 3
第二 13 26 4 5
151~280
第一 20 20 2 5
第二 20 40 6 7
281~500
第一 32 32 3 6
第二 32 64 9 10
501~1200
第一 50 50 5 9
第二 50 100 12 13
1201~3200
第一 80 80 7 11
第二 80 160 18 19
≥3201
第一 125 125 11 16
第二 125 250 26 27
6.4 判定规则
6.4.1 不合格项的判定
外观、气味和尺寸偏差的单位样本检验结果按4.1、4.2和4.3进行判定。
外观、气味和尺寸偏差的批次检验结果按表8的规定进行判定。第一次抽样检验全部给出的第一
样本数量中,如不合格品数量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则判该项合格;如不合格品数量大于或等于第一
拒收数,则判该项不合格;如不合格品数量介于第一接收数和第一拒收数之间,则进行第二次抽样检验。
第二次抽样检验全部给出的第二样本数量后,如累计两次抽样检验不合格品数量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
数,则判该项合格;如累计两次抽样检验不合格品数量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该项不合格。
薄膜力学性能、袋使用性能、生物分解性能和其他性能指标检验结果的判定,按4.4、4.5、4.6和4.7
进行。批次所有指标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项合格;如有不合格指标,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样品分别
对不合格指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项合格;否则判该项不合格。
6.4.2 合格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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