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4695-2025 (GB/T34695-2025) | | 中文名称 | 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 | | 英文名称 | Terminology for treatment and disposal of waste battery chemica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01 | | 字数估计 | 14,163 |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 实施日期 | 2026-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4695-201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4695-2025: 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
ICS 13.030.01
CCSZ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4695-2017
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
2025-08-01发布
2026-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4695-2017《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与GB/T 34695-2017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7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术语“收集”“收集率”“综合利用”“梯次利用”“再生利用”“再生利用率”“逆向产品定位
设计”“可再生原料”“再生材料”“再生材料系统”“再生材料追溯方法”“编码-时间-批次溯源
法”“定向循环”“全链条一体化”“碳足迹综合权益法”“电池回收率”“材料回收率”“元素回收
率”“物理回收率”“化学回收率”“综合回收率”“废弃化学品”“废弃电池”“废电解液”“废隔膜”
“废冷却液”“废浆料”“再生电极材料粉”“金属破碎料”“目标金属”“处理”“处置”“余能检测”
“物理放电”“化学放电”“材料回收”“物理处理”“破碎”“带电破碎”“化学处理”“热解”及其定义
(见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1.9.1、3.1.9.2、3.1.9.3、3.1.10、
3.1.11、3.1.12、3.1.14.1、3.1.14.2、3.1.14.3、3.1.14.4、3.1.14.5、3.1.14.6、3.2.1、3.2.3、3.2.6、
3.2.7、3.2.9、3.2.10、3.2.11、3.2.12、3.2.13、3.3.1、3.3.2、3.3.3、3.3.4.1、3.3.4.2、3.3.5、3.3.6、
3.3.6.5、3.3.6.6、3.3.7、3.3.7.5);
c) 删除了术语“一次电池”“充电电池”“蓄电池单体”“蓄电池模块”“蓄电池组”“动力蓄电池”“铅
酸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边角料”“废电池壳”“废弃电芯”“热处理”
“一次燃烧”“二次燃烧”“吸收”“吸附”“减量化”“再循环”及其定义(见2017年版的2.1.1、
2.1.2、2.1.2.1、2.1.2.2、2.1.2.3、2.1.3、2.1.4、2.1.5、2.1.6、2.2.2.1、2.2.2.2、2.2.2.3、2.3.4、2.3.4.1、
2.3.4.2、2.3.15、2.3.16、2.3.17和2.3.18);
d) 更改了术语“损失率”“回收率”“废弃电池化学品”“危险废弃电池化学品”“过程废料”“废极片”
“拆卸”“分选”“除尘”“浸出”“浸出率”“湿法回收”“火法回收”的定义(见3.1.13、3.1.14、3.2.2、
3.2.5、3.2.4、3.2.8、3.3.6.1、3.3.6.3、3.3.6.7、3.3.7.1、3.3.7.2、3.3.7.3和3.3.7.4,2017年版的
2.3.13、2.3.14、2.2.1、2.2.3、2.2.2、2.2.2.4、2.3.2、2.3.5、2.3.7、2.3.11、2.3.12、2.3.9和2.3.10)。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
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矿
环锂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优美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余海军、叶文豪、鲍伟、张凯、吕喆、许开华、何冬林、肖蔚林、王皓、谢英豪、
杨玉才、祝小明、刘志鹏、徐加雷、费娟、魏琼、王莹、王彦。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GB/T 34695-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废弃电池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
本文件适用于废弃电池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理处置及日常管理等相关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9329-2021 废弃化学品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329-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般术语
3.1.1
收集 colection
废弃电池化学品(3.2.2)的聚集、分类和整理的活动。
[来源:GB/T 20861-2007,2.4,有修改]
3.1.2
收集率 colectionrate
收集(3.1.1)的废弃电池化学品(3.2.2)的数量或质量与所产生的数量或质量的百分比。
[来源:GB/T 20861-2007,2.12,有修改]
3.1.3
主要包括电池梯次利用(3.1.4)和再生利用(3.1.5)。
3.1.4
梯次利用 echelonuse
对退役后的电池进行整体或经过拆解(3.3.6.2)、分类、检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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