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6380-2025 (GB/T36380-2025) | | 中文名称 | 工业废硫酸的处理处置规范 | | 英文名称 | Treatment and disposal specification for waste sulfuric acid from industrial manufactur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Z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20 | | 字数估计 | 14,135 |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 实施日期 | 2026-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6380-201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6380-2025: 工业废硫酸的处理处置规范
ICS 13.030.20
CCSZ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6380-2018
工业废硫酸的处理处置规范
2025-08-01发布
2026-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6380-2018《工业废硫酸的处理处置规范》,与GB/T 36380-2018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b) 增加了“要求”(见第4章);
c) 删除了废硫酸的低温再生、废硫酸的中温再生、废硫酸的高温再生处理处置方法(见2018年版
的3.1、3.2、3.3);
d) 增加了工业废硫酸的预处理方法(见5.1);
e) 增加了工业废硫酸的高温裂解法、多段式负压浓缩净化(结晶)法、废硫酸炭化还原法以及工业
废硫酸的处置方法(见5.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清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威尔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爱尔福克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绿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中冶南方柯瑞(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永葆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胜威福全化工有限公司、常州泰特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
限公司、惠州市斯瑞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环境
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废固再生资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永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
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晓刚、刘百山、许志远、施光辉、王军、左选凤、马磊、钱钧、张元松、余德福、
钟成林、慕星华、王晓谦、樊庆霈、贾永季、顾玲玲、陈建挺、高俊峰、居银栋、李海艳、孔令泉、靳雯雯、
徐博航、王一鸣、蔡建刚、张凯、王莹、王彦。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GB/T 36380-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工业废硫酸的处理处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废硫酸处理处置的要求、处理处置过程与产品控制以及环境保护。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废硫酸的处理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534 工业硫酸
GB/T 3637 液体二氧化硫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9735 化学试剂 重金属测定通用方法
GB/T 14591 水处理剂 聚合硫酸铁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106 次氯酸钠
GB/T 22597 再生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法
GB/T 27849 化学品 降解筛选试验 化学需氧量
GB/T 31060 水处理剂 硫酸铝
GB 39800.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T 40124 再生硫酸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HG/T 2225 工业硫酸铝
HG/T 2680 工业硫酸镁
HG/T 4816 水处理剂 硫酸铁
HG/T 5026 氯碱工业回收硫酸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硫酸 wastesulfuricacid
硫酸使用后产生的降低或失去原利用价值的硫酸或硫酸溶液。
3.2
处理 treatment
通过物理、化学等技术方法处理废硫酸,以达到相关产品标准或使用要求的过程。
3.3
利用 utilization
废硫酸经处理作为原料或辅料,投入工业生产的过程。
3.4
处置 disposition
废硫酸通过物理、化学等方法,达到减少废硫酸数量、降低或消除废硫酸环境风险的活动。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废硫酸处理处置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4.1.2 废硫酸处理处置装置的工程规模确定和详细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资源的有效利用、废硫酸
处理的技术先进性、合理性和产品的社会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4.1.3 对于废硫酸资源化产物仅供产酸企业内部使用的或者点对点利用的,其利用过程按照相关要求
管理。
4.1.4 废硫酸资源化利用产品面向市场销售的,应符合相应的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
4.1.5 废硫酸的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除满足污染防治要求外,应同时满足相应的消防、安全生产、职
业健康要求,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防止废硫酸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4.1.6 废硫酸处理处置企业应建立废硫酸收集、处理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废
硫酸的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并实现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或各省自建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4.2 收集要求
4.2.1 废硫酸产生企业和废硫酸处理处置企业应按照委托合同,共同建立规范的废硫酸收集体系,提
高废硫酸规范收集率。
4.2.2 废硫酸收集过程应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运行,在收集过程中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a) 废硫酸收集及运输应选择专用运输车辆,防止泄漏,不应擅自倾倒;
b) 废硫酸应贮存在耐酸腐蚀储罐中。
4.3 运输要求
4.3.1 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4.3.2 废硫酸转移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要求执行。
4.3.3 废硫酸运输车辆应按照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规定悬挂相应标志。
4.4 入厂要求
4.4.1 废硫酸处理处置企业应具有废硫酸处理处置工艺对应的废硫酸进厂标准,预验收和接收程序。
4.4.2 废硫酸处理处置企业的检测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4.4.3 废硫酸处理处置企业依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履行接收人义务、执行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的运行和管理规定,并填写进厂废硫酸信息单(见附录A)且及时归档。
4.5 贮存要求
4.5.1 废硫酸贮存设施应按照GB 18597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应具有耐酸腐蚀的储罐;
b) 应设有围堰、应急池和废硫酸收集系统;
c) 应配备通信设备、计量设备、照明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和消防设施(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d) 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应设立警示标志;
e) 应有废气收集处理设备;
f) 含有反应性物质的废硫酸应单独贮存;
g) 无机酸类不应与碱性物质或者有机酸类混贮。
4.5.2 废硫酸贮存时间不宜超过1年,如确需延长期限的,应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贮存规模应与贮
存场所的容量相匹配。
4.6 人员要求
4.6.1 主管技术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6.2 操作人员应熟悉废硫酸处理处置作业流程,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6.3 操作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并熟知本单位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4.6.4 操作人员应按GB 39800.1的要求穿戴和使用防护装备。
5 处理处置过程与产品控制
5.1 预处理方法
根据废硫酸处理过程中,自身特性和所含杂质类别,并结合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的要求,选择预处
理方法,见表1。
表1 废硫酸预处理方法
序号 预处理方法 方法提要 适用范围
1 离子交换树脂法
废硫酸经过滤后进入树脂床或树脂
柱,利用离子交换树脂去除杂质离子
适用于组分简单废硫酸的回收,作为处理
处置过程的一个单元使用
2 萃取法
根据废硫酸中目标杂质选取适当的萃
取剂,经萃取和反萃取工序达到去除目
标杂质的目的
适用于去除废硫酸中较高浓度的金属离
子,作为处理处置过程的一个单元使用
3 沉淀法
根据废硫酸中目标杂质选取适当的沉
淀剂,沉淀剂具有针对性的与杂质离子
生成沉淀性物质,达到与废酸体系分离
的目的
适用于脱除废硫酸中一种或多种金属离
子,作为处理处置过程的一个单元使用
4 树脂吸附法
根据废酸需去除的目标杂质,筛选适当
吸附性能的树脂、脱附剂,确定处理废
酸酸度、吸附温度、吸附时间以及脱附
温度、时间、流速等工艺条件,以达到最
佳效果
适用于脱除废酸中一种或多种杂质,作为
处理处置过程的一个单元使用
5 膜分离法
利用膜分离技术选择性的将离子与硫
酸分离开,达到回收硫酸和金属盐的
目的
适用于废硫酸和金属盐分别回收利用,作
为处理处置的一个单元使用
5.2 处理处置方法与产品控制
5.2.1 处理方法
应根据废硫酸的特点,选择适用的废硫酸处理方法与产品控制,见表2。
表2 废硫酸处理方法与产品控制
序号 处理方法 方法提要 适用范围 产品控制a
1 高温裂解法
废硫酸在较高温度下进行高温裂解产
生的二氧化硫,通过催化氧化转化为三
氧化硫,冷凝吸收,生产浓硫酸,技术要
求如下:
a) 独立高温裂解制酸技术要求:利用天
然气或其他燃料作为裂解的热源,裂
解炉温度不宜低于1100℃,应保证
有机物完全分解;
b) 石膏制酸联产水泥装置协同裂解技
术要求:利用煤或其他燃料作为裂
解的热源,分解窑温度不宜低于
1350℃,应保证有机物完全分解;
c) 硫铁矿制酸装置协同裂解技术要
求:利用硫铁矿燃烧作为裂解的热
源,沸腾炉温度不宜低于950℃,应
保证有机物完全分解
适用于含有高浓度
有机物的废硫酸,硫
酸质量分数不宜低
于60%
硫 酸 产 品 应 符 合
GB/T 534的规定,废
硫酸高温裂解联产水
泥 的 质 量 应 符 合
GB 175的规定
多段式负压浓
缩 净 化 (结
晶)法
利用加热介质加热废硫酸,实现负压蒸
发浓缩。废硫酸经过多段式负压浓缩
净化处理后得到的浓硫酸,经冷却后外
排至浓硫酸收集罐。对于有机物成分
复杂且难以在浓缩过程中去除的,应增
加稀硫酸除杂系统或者浓硫酸净化系
统。对于有裂解系统的处理项目,多效
浓缩后的初浓缩液直接进入裂解系统
适用于有机合成中
的硝化、磺化、脂化、
卤化、醚化反应,干
燥等工艺过程产生
的废硫酸和电子行
业、钛白粉、铅蓄电
池、稀土、不锈钢、石
墨烯等行业产生的
废硫酸
硫 酸 产 品 应 符 合
GB/T 534、GB/T 40124
的规定
真 空 解 析 再
生法
在真空条件下,废硫酸中氯气的溶解度
降低,溢出后经空气吹脱汽提,将其转
变为含微量游离氯的硫酸产品。
在一定真空压力下,废硫酸从脱氯塔上
部喷淋,与脱氯塔下部进入的空气逆向
接触,吹脱氯气。经脱氯的硫酸再经过
滤进入酸储槽。解析出的氯气经脱氯
塔顶部抽出,导入碱液吸收系统
适用于氯碱生产,干
燥氯气等工艺过程
中产生的废硫酸
硫 酸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HG/T 5026的规定,得
到的次氯酸钠溶液产
品符合GB/T 19106的
规定
表2 废硫酸处理方法与产品控制 (续)
序号 处理方法 方法提要 适用范围 产品控制a
制备聚合硫酸
铁(或硫酸铁)
废硫酸中硫酸亚铁在硫酸介质下被催
化氧化,经水解聚合生成高价多核聚
合物。
废硫酸经预处理后导入配料釜,投入适
当比例的硫酸亚铁、浓硫酸等,混合均
匀后,泵入反应釜,经催化氧化,生产聚
合硫酸铁(或硫酸铁)
适用于钢铁酸洗或
硫酸法钛白产生的
废硫酸
聚合硫酸铁液体(或硫酸
铁)产 品 按 照 GB/T
14591(或者HG/T 4816)
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指
标见附录B的表B.1(或
表B.2)。
产品不应用于饮用水
的净化处理
5 制备硫酸铝
废硫酸与氢氧化铝(或铝矾土)反应,生
成硫酸铝。
废硫酸经预处理后与氢氧化铝(或铝矾
土)以适当比例投入反应釜,在一定温
度下进行反应,得到液体或固体硫酸铝
宜使用铝材清洗产
生的废硫酸
硫酸铝的产品质量应
符合 HG/T 2225的规
定或按照 GB/T 31060
规 定 的 试 验 方 法 检
测,产品指标见表B.3。
产品不应用于饮用水
的净化处理
6 制备硫酸镁
工业废硫酸经含镁原料中和,生产硫酸
镁,再经高温煅烧使有机物炭化
适用于含有分解温
度在800 ℃以下有
机物的废硫酸,包括
染料、医药、农药中
间体和烷基化等产
生的废硫酸
硫酸镁的产品质量应
符合 HG/T 2680的要
求,且 按 GB/T 27849
和GB/T 22597规定的
试验方法检测化学需氧
量 (COD)不 大 于
50mg/kg、按GB/T 9735
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重
金属(以Pb计)含量不大
于20mg/kg
废硫酸炭化还
原法
将高浓度有机废硫酸和其他有机废物
混合,控制反应温度在200℃ 左右,反
应时间不宜低于1h。利用高温浓硫酸
的强氧化性,将废硫酸中的有机物脱水
炭化成为磺化炭,硫酸则在有机碳的作
用下还原为二氧化硫,用于制备液体二
氧化硫产品或制成工业硫酸产品
适用于有机物含量
高的有机废硫酸,硫
酸质量分数宜不低
于70% (或经浓缩
后达到70%)
二氧化硫产品应符合
GB/T 3637的要求,磺
化炭产品品质应符合
下游用户的要求
a 如不符合回收产品质量控制则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所有资源化回用的硫酸产品不进入市场流通时,满足企
业自控标准即可。
5.2.2 处置方法
5.2.2.1 低浓度、有机物含量高、重金属含量高等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废硫酸,宜优先考虑利用废碱液、碱
性渣进行中和处置。
5.2.2.2 中和处置工艺设施的管路和装置应采用防腐蚀材料,处置设施还应配备液位计和pH计,对液
位和pH等相关指标进行在线监控。
6 环境保护
6.1 废硫酸处理处置过程中废气排放应符合GB 16297、GB 18484等相关规定。
6.2 废硫酸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综合处理后,达到循环使用要求的送至生产工艺中,不能达
到循环使用要求的,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排放应符合GB 8978及相关行业、地方规定。
6.3 废硫酸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利用处置。
附 录 A
(资料性)
进厂废硫酸信息单
进厂废硫酸信息单包含的信息见表A.1。
表A.1 进厂废硫酸信息单
进厂废硫酸信息单 年 月 日 时 分
废硫酸溯源信息 填写人:
废酸产生单位名称 包装 □槽车 □ 桶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批量 m3(t)
废硫酸基本信息 检验人:
外观 不溶物w/%
总酸度(以 H2SO4 计)w/% 铁(Fe)w/%
氟(F)w/% 铝(Al)w/%
硝酸盐(以NO3 计)w/% 铬(Cr)w/%
氯化物(以Cl计)w/% 镉(Cd)w/%
总氮(N)w/% 铅(Pb)w/%
总有机碳(TOC)w/% 镍(Ni)w/%
汞(Hg)w/% 锌(Zn)w/%
铜(Cu)w/% 砷(As)w/%
附 录 B
(资料性)
产品控制
B.1 聚合硫酸铁产品控制
工业废硫酸处理后得到的聚合硫酸铁产品指标见表B.1。
表B.1 聚合硫酸铁产品指标
项目 指标
全铁(Fe)w/% ≥ 11.0
还原性物质(以Fe2+计)w/% ≤ 0.10
盐基度w/% 5.0~20.0
密度(20℃)/(g/cm3) ≤ 1.45
不溶物w/% ≤ 0.3
砷(As)w/% ≤ 0.0005
铅(Pb)w/% ≤ 0.001
镉(Cd)w/% ≤ 0.00025
汞(Hg)w/% ≤ 0.00005
铬(Cr)w/% ≤ 0.0025
锌(Zn)w/% ≤ 0.005
镍(Ni)w/% ≤ 0.005
B.2 硫酸铁
工业废硫酸处理后得到的硫酸铁产品指标见表B.2。
表B.2 硫酸铁产品指标
项目 指标
铁(Fe3+)w/%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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