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7742-2019 (GB/T37742-2019) | | 中文名称 |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 指纹识别设备通用规范 | | 英文名称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Biometric -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fingerprint recognition devic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71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15 | | 字数估计 | 26,210 | | 发布日期 | 2019-08-30 | | 实施日期 | 2020-03-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7742-2019: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 指纹识别设备通用规范
GB/T 37742-2019 英文名称: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Biometric --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fingerprint recognition device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特征识别应用中指纹识别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特征识别应用中指纹识别设备的研制、生产和检验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201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857.2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2部分:温湿度调节处理
GB/T 4857.5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5080.7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B/T 5271.14-2008 信息技术 词汇 第14部分:可靠性、可维护性与可用性
GB/T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5934 电器附件 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
GB/T 17618-2015 信息技术设备 抗扰度 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7626.2-201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8455-2010 包装回收标志
GB/T 20145-2006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
GB/T 26125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GB/T 26237.2-2011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2部分:指纹细节点数据
GB/T 26237.3-2011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3部分:指纹型谱数据
GB/T 26237.4-2014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指纹图像数据
GB/T 26237.8-2014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8部分:指纹型骨架数据
3 术语和定义
GB/T 26238-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指纹识别设备
具备指纹采集、登记、存储、比对及结果输出等部分功能或者全部功能的装置。
注:通常指纹识别设备可按用途进行分类,每类设备包含不同的功能,如:采集设备、验证设备、辨识设备等。
3.2
指纹传感器
指纹识别设备上感知并获取指纹信息的器件。
3.3
设备分辨力
指纹识别设备对测试卡上等间距黑白线对或凸凹线对的分辨能力。
注1:设备分辨力包括水平方向分辨力和垂直方向分辨力。
注2:设备分辨力用线宽或线间距表示,单位为 mm;也可用单位距离内的线对数表示,单位为lp/mm。
3.4
指纹特征项
从指纹样本中提取的,用于比对的数值或标记。
3.5
指纹模板
已存储的、用于比对的指纹特征项的集合。
3.6
指纹登记
根据登记策略,采集用户指纹图像,并创建和存储指纹模板数据记录。
3.7
指纹比对
估算、计算或者测量指纹特征项和指纹模板之间的相似度和相异度。
注:指纹比对方式包括指纹验证(1∶1比对)和指纹辨识(1∶N 比对)两种方式。
3.8
指纹搜索
将指纹特征项与多个指纹模板进行指纹比对,返回候选者列表或比对判定的过程。
3.9
指纹比对响应时间
从用户手指接触指纹传感器,到设备输出指纹比对结果为止所用的时间。
注:指纹比对响应时间按照比对方式分为指纹验证响应时间和指纹辨识响应时间。
3.10
呈现攻击
以干涉指纹识别设备的操作为目的,呈现给指纹采集模块的一种攻击行为。
3.11
呈现攻击侦测
对呈现攻击的自动侦测。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DB: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块
FAR:错误接受率
FRR:错误拒绝率
5 分类
5.1 工作模式
依据工作模式,指纹识别设备可分为两类:
a) 主动式指纹识别设备:在待机状态下,无需外部输入指令,仅按照预先设置状态,完成指纹采
集、登记和比对等操作,并输出结果;
b) 被动式指纹识别设备:在待机状态下,等待外部输入指令,完成指纹采集、登记和比对等操作,
并输出结果。
5.2 指纹采集方式
依据指纹采集方式,指纹识别设备可分为按压式、刮擦式和滚动式等。
6 要求
6.1 外观和结构
6.1.1 外观
产品应结构完整、外观洁净,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镀层应均
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接口应有通用符号或中文明确标识,且不易被擦除。
6.1.2 结构
产品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安装可抽换部件的接插件应能可靠连接,键盘、开关按钮和其他控制
部件的控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
6.2 数据交换格式
数据交换格式涉及指纹图像、指纹细节点、指纹型谱和指纹型骨架4种数据交换格式,分别符合以
下标准:
a) 指纹图像数据交换格式应符合GB/T 26237.4-2014的有关规定;
b) 指纹细节点数据交换格式应符合GB/T 26237.2-2011的有关规定;
c) 指纹型谱数据交换格式应符合GB/T 26237.3-2011的有关规定;
d) 指纹型骨架数据交换格式应符合GB/T 26237.8-2014的有关规定。
6.3 功能
6.3.1 指纹采集
具有以下指纹采集功能:
a) 应能采集指纹图像数据;
b) 应能支持通过通信接口输出当前采集的指纹图像和/或指纹特征项等信息。
6.3.2 图像质量判断
产品应按照GB/T 33767.4-2018给出质量分数,并可给出指纹图像质量合格性判定。
6.3.3 呈现攻击侦测
产品应具有侦测或防止假体指纹等呈现攻击的能力。
6.3.4 指纹登记
产品应能登记和保存用户指纹模板。
6.3.5 指纹比对
产品具有以下指纹比对及输出的功能:
a) 应支持指纹验证和指纹辨识中的至少一种指纹比对方式:
1) 指纹验证:应能验证用户的真实身份是否与其声称的身份一致;
2) 指纹辨识:应能辨识已进行指纹登记用户的身份,并能拒绝未登记用户。
b) 应能通过屏幕提示、声光提示或通信方式,输出决策结果。
6.3.6 指纹删除
产品应能对已经登记的指纹模板进行删除操作。
6.3.7 参数设置
产品应能设置控制参数,如工作模式、指纹比对方式、比对阈值、最大比对尝试次数等。
6.3.8 用户容量
产品宜能提示已登记指纹的用户数量,以及最大用户容量。
6.3.9 掉电保护
在电源掉电或者更换电池时,产品内已保存的指纹模板不应丢失或受到破坏。
6.3.10 使用权限管理
主动式设备应具有普通用户、管理员的不同使用权限管理功能,在指纹登记、删除、查询、参数设置
等操作中应具有相关的授权机制。
6.3.11 日志管理
主动式设备应具备日志管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a) 产生日志记录的事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 指纹采集过程中的成功或失败事件;
2) 指纹登记过程中的成功或失败事件;
3) 指纹比对过程中的成功或失败事件;
4) 指纹删除过程中的成功或失败事件。
b) 对于每一个事件,日志记录宜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类型、用户、事件执行结果或失败原因、
日志有效时间等。
6.3.12 指示/显示
产品应能通过显示屏、声音、灯光或其他显示装置指示/显示设备的状态。
6.3.13 节能
产品宜具有自动节能功能,如休眠功能。
6.4 性能
6.4.1 设备分辨力
产品应能分辨测试卡上线宽为0.07mm(7lp/mm)的线对,宜能分辨线宽为0.05mm(10lp/mm)
的线对。根据产品能够分辨测试卡上水平和垂直线对的情况,判断传感器所达到的分辨力。测试卡应
符合附录A要求。
6.4.2 像素深度
指纹图像的像素深度应≥8bit。
示例:当像素深度为8bit时,表明有多达256个灰度级,0表示纯黑,255表示纯白。
6.4.3 指纹比对响应时间
6.4.3.1 指纹验证响应时间
当登记的指纹模板仅为一个,且使用者指纹图像质量判定合格时,指纹比对时间应达到如下要求:
a) 按压式指纹识别设备:从开始采集指纹到结果输出之间的时间应小于1s;
b) 刮擦式指纹识别设备:从开始采集指纹到结果输出之间的时间应小于1s;
c) 滚动式指纹识别设备:从开始采集指纹到结果输出之间的时间应小于2s。
6.4.3.2 指纹辨识响应时间
当登记的指纹模板达到最大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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