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8227-2019 (GB/T38227-2019) | | 中文名称 | 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agency services of investment projects construction approval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01 | | 字数估计 | 14,142 |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 | 实施日期 | 2020-0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227-2019
ICS 03.080.01
A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规范
2019-10-18发布
2020-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代办原则与质量 1
5 代办机构与人员 2
6 代办服务范围与内容 2
7 代办服务流程 2
8 监督评价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代办服务委托书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代办服务中止单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代办服务续办委托书 7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代办服务办结单 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AC/SWG1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山东省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安徽工匠
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厦门
市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濉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江苏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致福、张美富、靳余通、刘燕、王一明、王文斌、张锦芝、郑培、徐亦萍、王燕、
钱勇、黄健民、王少武、王强、丁智宇、王东、洪丽君、贾宾。
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的原则与要求、机构与人员、服务范围与内容、服务流程、
监督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部门无偿开展的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其他机构开展的投资项目建设审
批代办服务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169.3-2015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3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
GB/T 36113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投诉处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投资项目 investmentprojects
投入一定资源,经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审批,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完成某项(组)开发目
标而开展的相关活动的整体。
3.2
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依规对投资项目作出行政审批的行为。
3.3
代办机构 agencyorganization
政府部门设立的负责开展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的组织。
3.4
代办服务 agencyservice
代办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协助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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