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8524-2020 (GB/T38524-2020) | | 中文名称 | 铪棒和铪丝 | | 英文名称 | Hafnium bars and hafnium wir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3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99 | | 字数估计 | 10,134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 实施日期 | 2021-0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524-2020
Hafnium bars and hafnium wires
ICS 77.150.99
H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铪 棒 和 铪 丝
2020-03-06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核宝钛锆业股份公司、西北锆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佑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西
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晨阳、岳强、周明亮、雷东平、王增民、施一鸣、侯峰起、陈天锴、李献军、
张江峰。
铪 棒 和 铪 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铪棒和铪丝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锻造、挤压、轧制和拉拔工艺生产的核工业用及一般工业用铪棒和铪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8.2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2部分:高温试验方法
GB/T 34485 锆及锆合金加工产品超声波检测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材料
铪棒和铪丝应使用经电子束熔炼或(和)真空自耗电弧炉熔炼的铸锭进行生产,铸锭熔炼次数应不
少于2次。
3.2 产品分类
铪棒和铪丝按化学成分分为Hf-1、Hf-01两个牌号。铪棒和铪丝以再结晶退火状态交货。铪棒和
铪丝的牌号、供应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铪棒和铪丝的牌号、状态和规格
牌号 品种
直径
mm
长度
mm
供应状态
Hf-1
Hf-01
丝材 1~< 9.5 ≥500a 无心磨、拉拔或酸洗表面
棒材 9.5~25 300~4000 无心磨或酸洗表面
a 一般盘(卷)供货。直丝长度为500mm~1000mm。
3.3 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及需方复验时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化学成分 %(质量分数)
分 类 核工业 一般工业
牌 号 Hf-01 Hf-1
主要成分 Hf 余量 余量
杂质,
不大于
Al 0.010 0.050
C 0.015 0.025
Cr 0.010 0.050
Cu 0.010 -
H 0.0025 0.0050
Fe 0.050 0.0750
Mo 0.0020 -
Ni 0.0050 -
Nb 0.010 -
N 0.010 0.0150
O 0.040 0.130
Si 0.010 0.050
W 0.020 -
Sn 0.0050 -
Ti 0.010 0.050
Ta 0.0150 0.0150
U 0.0010 -
V 0.0050 -
Zra 3.5 3.5
aZr含量也可按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的要求执行。
3.4 尺寸及允许偏差
3.4.1 丝材一般盘(卷)供货。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提供直丝。
3.4.2 棒材和丝材的直径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直径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直径 允许偏差
1~4.8 ±0.05
>4.8~16 ±0.08
>16~19 ±0.10
>19~25 ±0.13
3.4.3 直丝定尺长度的允许偏差为+6.0mm。长度小于1000mm 的棒材长度的允许偏差为
+6.0mm,长度范围为1000mm~4000mm的棒材长度的允许偏差为+9.0mm。
3.4.4 直丝的弯曲度不得大于1.6mm/m,棒材的弯曲度不得大于1.0mm/m。
3.5 力学性能
3.5.1 丝材的力学性能
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丝材的室温力学性能报实测值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5.2 棒材的力学性能
核工业用棒材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中的规定。高温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拉伸试
验采用0.00005s-1~0.00012s-1的应变速率,通过屈服点后,应变速率可增加到0.0008s-1,直至试
样断裂。
表4 棒材的力学性能
牌号
试验温度
抗拉强度Rm
MPa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
MPa
断后伸长率A50mm
Hf-01 室温 ≥400 ≥150 ≥22
3.6 腐蚀性能
核工业用棒材和丝材应进行腐蚀性能试验,试样在360+5-5℃、18.6MPa±1.4MPa水蒸气中进行
672+8 0h腐蚀,经腐蚀试验后,试样增重不应超过10mg/dm2。腐蚀性能也可按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的要
求执行。
3.7 高、低倍组织
3.7.1 棒材和丝材横向低倍上不准许有裂纹、折叠、气孔、偏析、缩尾、金属或非金属夹杂及其他目视可
见的冶金缺陷。
3.7.2 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棒材可进行高倍组织检查,其验收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
3.8 表面质量
3.8.1 丝材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裂纹、起皮、起刺和夹杂等。丝材表面允许有轻微的不超过丝材允许偏
差的局部划伤、擦伤、斑点和凹坑等。
3.8.2 棒材表面应清洁,无外来物,表面不准许有横向裂纹和纵向劈裂,允许深度不超过尺寸允许偏差
之半的划痕、压痕和麻点。
3.9 超声检测
核工业用棒材应进行超声检测,棒材不准许有超过标准伤当量的缺陷。标准伤为沿棒径向钻一
ϕ0.8mm×3mm平底孔。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按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的方法执行。
4.2 尺寸检验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方法。
4.3 室温拉伸试验按GB/T 228.1进行,高温拉伸按照GB/T 228.2进行。
4.4 腐蚀性试验方法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5 高低倍组织按照供需双方确定的方法进行。
4.6 表面质量采用目视检测。
4.7 超声检测按照GB/T 34485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产品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规定,并填
写产品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收到的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应在
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
进行。
5.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熔炼炉号、规格、制造方法、状态、生产周期和同一
热处理炉(批)的产品组成。
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及允许偏差、高低倍组织、表面质量检验,核工业用棒材产品还应
进行力学性能、腐蚀性能和超声波检验。
5.4 取样
产品的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见表5。
表5 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化学成分
每批任取一份试样进行氮、氢、氧含量分析,其
他成分以原铸锭的化学成分报出。铸锭化学
成分应取自其头部、中部和底部。
需方在成品上取样
3.3 4.1
尺寸及允许偏差 逐根(盘,卷) 3.4 4.2
力学性能 每批任取2个试样 3.5 4.3
腐蚀性能 每批任取2个试样 3.6 4.4
高低倍组织 每批任取2个试样 3.7 4.5
表面质量 逐根(盘,卷) 3.8 4.6
超声检测 逐根 3.9 4.7
5.5 检验结果判定
5.5.1 抽样检验项目中,如果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则从该批产品上(包括原受检产品)取
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但允许供方逐根或逐卷进行重复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
5.5.2 尺寸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或超声波检测不合格时,判单根(盘,卷)产品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每批合格的产品应有标签或标牌,注明产品牌号、规格、状态、批号、数量等信息。
6.2 包装、运输和贮存
6.2.1 棒材和丝材应用箱包装,箱内应衬防潮纸。棒材或直丝应在箱内摆放整齐,每层用软性材料隔
开。盘成卷的丝材,每卷用软纸缠绕两层,用线绳扎紧后装箱。箱内四周用软物衬垫,以防碰撞。
6.2.2 产品运输和贮存时要防止碰撞、震动、受潮和活性化学物质的腐蚀。
6.3 质量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