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 39901-2025 (GB39901-2025) | | 中文名称 | 轻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advanced emergency braking system of light-duty vehic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T24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40 | | 字数估计 | 42,441 |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实施日期 | 2028-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9901-202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39901-2025: 轻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ICS 43.040.40
CCST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9901-2021
轻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
及试验方法
2025-12-31发布
2028-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3
5 性能要求 4
6 试验方法 9
7 说明书 18
8 同一型式判定 19
9 标准的实施 19
附录A(规范性) 功能安全要求 21
附录B(规范性) 仿真试验要求 29
附录C(规范性) 系统功能安全描述要求 32
参考文献 3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39901-2021《乘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与
GB/T 39901-2021相比,除结构调整及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21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术语“自动紧急制动系统”和“预计碰撞时间”的定义(见3.1、3.10,2021年版的3.1、
3.9);
---增加了术语“碰撞预警”“紧急制动”“激活状态”“待机状态”“不可用状态”“初始化”“相对碰撞
速度”“自检”“整备质量”“电子控制系统”“单元”“传输链”和“有效工作范围”(见3.2~3.9、
3.11~3.15);
---删除了术语“被试车辆”“目标”“静止目标”“移动目标”“制动目标”“紧急制动阶段”和“共用空
间”(见2021年版的3.2~3.8);
---更改了通用要求(见4.1,2021年版的4.3.1);
---增加了自检要求(见4.2);
---更改了预警及警告信号要求(见4.3.1~4.3.3,2021年版的4.2、4.4);
---增加了自动关闭要求(见4.3.1.2);
---增加了关闭碰撞预警后的系统紧急制动能力以及关闭紧急制动后的系统碰撞预警能力要求
(见4.3.1.4、5.5、5.6);
---更改了功能安全相关要求(见4.5、附录A、附录C,2021年版的4.1.3、附录A);
---更改了系统对于车辆目标碰撞预警和紧急制动能力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1、5.2.1、6.5~
6.7,2021年版的4.3.2~4.3.4、5.3~5.5);
---增加了系统对于儿童行人目标、自行车目标、踏板式两轮摩托车目标的碰撞预警及紧急制动能
力要求(见5.1.2~5.1.4、5.2.2~5.2.4);
---增加了系统鲁棒性要求(见5.3);
---更改了系统误响应要求(见5.4,2021年版的4.7);
---更改了试验车辆条件(见6.1,2021年版的5.2);
---增加了试验数据处理要求(见6.2);
---增加了试验目标物要求(见6.3);
---更改了试验条件(见6.4,2021年版的5.1);
---删除了系统失效后的警告信号检测试验、驾驶员干预性能试验(见2021年版的5.6、5.7);
---增加了系统对于儿童行人目标、自行车目标、踏板式两轮摩托车目标的碰撞预警及紧急制动试
验(见6.8~6.10);
---增加了车辆跟车过程中车辆目标右转误响应试验、车辆直行经过同向运动的成年行人目标误
响应试验和车辆直行经过对向静止的自行车目标误响应试验(见6.11.1、6.11.4、6.11.5);
---更改了相邻车道静止车辆误响应试验与车道内铁板误响应试验(见6.11.2、6.11.3,2021年版
的5.8、5.9);
---增加了关闭碰撞预警后的系统紧急制动试验和关闭紧急制动后的系统碰撞预警试验(见6.12、
6.13);
---增加了仿真试验(见6.14、附录B);
---更改了说明书要求(见第7章,2021年版的4.2.3);
---增加了同一型式判定(见第8章);
---增加了标准的实施(见第9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于202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轻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
及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 M1 和N1 类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与同一型式判定,描述了
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 M1 和N1 类汽车。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简称“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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