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40088-2021 (GB/T40088-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ransparency in village affai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字数估计 | 10,11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0088-2021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ransparency in village affairs
ICS 03.160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村务公开管理规范
2021-04-30发布
2021-04-30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基本原则 1
4 实施主体 1
5 公开内容与要求 1
5.1 公开事项 1
5.2 内容要求 2
6 公开形式 2
7 公开时间 2
8 公开程序 3
8.1 基本程序 3
8.2 特殊程序 3
9 监督考评 3
9.1 监督主体 3
9.2 监督职责 3
9.3 监督要求 4
9.4 考核评价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流程 5
参考文献 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农林大学、浦城县人民政府、永春县人民政府、沙县人民政府、长泰县
人民政府、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莆田市民政局、连江县丹阳镇人民
政府。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军、程晓明、王彬彬、云振宇、董秀云、徐剑、应珊婷、沈晓文、吴旭东、余丽芳、
吕康辉、吕荣贵、张煜杰、朱朝枝、黄勇仕、王永良、吴祥辉、吴伟建、马晓蕾、华歆雨、张元真、廖飞、罗将、
郑海梅。
村务公开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务公开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监督考评。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建制村的村务公开管理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村民委员会组织将涉及村集体和关系村民利益的公共事务办理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
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
3 基本原则
在村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和引领下,按照让村民知道、参与、做主、监督、满意的要求和全面、真实、及
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4 实施主体
村民委员会是实施村务公开的主体,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实施村务公开的第一负责人。
5 公开内容与要求
5.1 公开事项
5.1.1 村级财务:
a)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计划;
b)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和支出;
c)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资源、资产、资金;
d)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
e)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
f)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注:村级财务公开事项不包含经营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商业秘密。
5.1.2 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或村民会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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