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42172-2022 (GB/T42172-2022) | | 中文名称 | 精油 产品标签标识通则 | | 英文名称 | Essential oils - General rules for labelling and marking of contain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100.60 | | 字数估计 | 6,623 |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 | 实施日期 | 2023-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2172-2022
ICS 71.100.60
CCSY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精油 产品标签标识通则
(ISO/T S211:2014,IDT)
2022-12-30发布
2023-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T S211:2014《精油 容器标签标识通则》,文件类型由ISO 的技术规范调整
为我国的国家标准。
本文件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为了更符合我国的使用习惯,避免混淆,将标准名称改为《精油 产品标签标识通则》。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花臣香精香料(义乌)有限公司、多特瑞(上海)商贸有
限公司、义乌市产品(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斌、金其璋、周江、梁鸣、赵运动、魏国栋、马征、陈田、袁园、倪维韦。
精油 产品标签标识通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盛装精油的容器用标签进行标示和用记号进行标识的一般规则,以便于鉴别容器
内的物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签标示 labeling
通过不构成容器的一部分的标签、项圈、铭牌等方法来识别和表征容器内内容物的过程。
3.2
标识标示 marking
通过构成容器的一部分的标志、印记、图片等方法来识别和表征容器内内容物的过程。
4 通则
因为标签可被全部或部分破坏,所以优先使用标识标示,特别是大体积的容器,例如桶、罐。
但是,对于被用来盛装参考样品或检测样品的小型容器,标签可能更方便。
制造标签的材料应有足够的耐用性,以承受运输条件。
标签应使用一种方法固定至容器上,使其既无法被替换,又防止其随后被用于其他目的。
标识应使用一种方法直接附(贴)至容器上,使其耐久而不易去除。
5 要求
标签标示和/或标识标示应:
---易被理解;
---位于可视区域;
---字迹清晰、不易去除。
标签标示和/或标识标示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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