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43640-2024 (GB/T43640-2024) | | 中文名称 | 听觉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orensic clinical identification of hearing dysfunc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06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140 | | 字数估计 | 22,299 |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3640-2024: 听觉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技术规范
ICS 07.140
CCSC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听觉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技术规范
2024-03-15发布
2024-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1
5 鉴定原则 2
5.1 基本原则 2
5.2 结果评价原则 2
6 鉴定要求 2
6.1 鉴定时机 2
6.2 鉴定步骤 2
7 检验与评估方法 3
7.1 耳部检查 3
7.2 听觉功能检测 3
7.3 评估听觉功能障碍程度 3
附录A(规范性) 听觉功能检测实验室规范 5
A.1 环境要求 5
A.2 仪器要求 5
A.3 检测方法 6
附录B(规范性) 与听觉功能障碍鉴定有关的常见损伤与疾病 12
B.1 损伤性听觉功能障碍 12
B.2 与听觉功能障碍有关的一些耳科疾病 14
参考文献 17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解放军总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小萍、陈芳、刘霞、范利华、邓振华、李华伟、冀飞、王云峰。
听觉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听觉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的原则,规定了鉴定要求,描述了听觉功能检测和评估的
具体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人体损伤案件中涉及听觉功能障碍的法医临床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7582 声学 听阈与年龄关系的统计分布
GB/T 16296.1 声学 测听方法 第1部分:纯音气导和骨导测听法
SF/T 0112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29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听阈 hearingthreshold
在规定的条件下,在重复试验中做出正确察觉反应能达到预定百分数的最低声压级或振动力级。
注:预定百分数常取为50%。
3.2
在规定的频率,采用规定类型的换能器,以规定的佩戴方式,由换能器在规定的耳模拟器或力耦合
器中产生的声压级或振动力级,减去相应的基准等效阈声压级或基准等效阈振动力级。
3.3
在规定的频率,对规定类型的耳机,用听力级表示给定耳在此频率的听阈。
3.4
听觉功能障碍 hearingdysfunction
由于损伤或疾病等各种原因导致听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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