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44679-2024 (GB/T44679-2024) | | 中文名称 | 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sage prohibition and scrapping of forklift truck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83 | | 国际标准分类 | 53.060 | | 字数估计 | 14,130 |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 实施日期 | 2025-04-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4679-2024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sage prohibition and scrapping of forklift trucks
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
ICS 53.060
CCS J 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024-09-29发布
2025-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禁用技术条件 ···· 1
5 报废技术条件 ···· 3
6 试验方法 ··· 3
6.1 禁用试验方法 ···· 3
6.2 报废试验方法 ···· 5
参考文献 ···· 6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
检测研究院、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浙江中力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朗设备(苏州)有限公司、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上海利驰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石磊、尚洪、赵春晖、杨馨蕾、张金侠、吴占稳、柯家昌、王军、陶雷、
陈亮、傅敏、陆时明、余晓贤、王海清、马乙、谢锟、严波。
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叉车禁用与报废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 GB/T 6104.1所定义的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
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的禁用与报废评价和管理,其他类型叉车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T 26950.1 防爆工业车辆 第 1部分:蓄电池工业车辆
GB/T 26950.2 防爆工业车辆 第 2部分:内燃工业车辆
GB 36886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HJ 1014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禁用 usage prohibition
叉车因安全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排放超标而不能继续使用。
3.2
报废 scrapping
叉车因车架受损严重,或排放超标经修理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达到使用年限而结束使用寿命。
4 禁用技术条件
4.1 当叉车满载最大下降速度超过 600 mm/s时,应禁用。
4.2 额定起重量不大于 10 000 kg的叉车,当前 10 min内由于内部泄漏造成的载荷下降超过 100 mm时,
应禁用;额定起重量大于 10 000 kg 的叉车,当前 10 min 内由于内部泄漏造成的载荷下降超过
200 mm时,应禁用。
4.3 最大前倾不小于 5°的叉车,当由于内部泄漏使门架在 10 min内从垂直位置前倾超过 5°时,应禁用;
最大前倾小于 5°的叉车,当由于内部泄漏使门架从垂直位置的平均倾斜速度超过 0.5(°)/min时,应禁
用。
4.4 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