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46125-2025 (GB/T46125-2025) | | 中文名称 | 商用冷藏柜和冷冻箱的材料、设计、制造、结构和特性 | | 英文名称 | Materials, design, manufacture, construct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mmercial refrigerators and freez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73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200 | | 字数估计 | 38,339 |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 | 实施日期 | 2026-03-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125-2025: 商用冷藏柜和冷冻箱的材料、设计、制造、结构和特性
ICS 27.200
CCSJ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商用冷藏柜和冷冻箱的材料、设计、制造、
结构和特性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材料 2
4.1 通则 2
4.2 镀锌材料 2
4.3 焊料 2
4.4 密封垫 2
4.5 顶篷和遮阳篷 2
4.6 储藏搁架 3
5 设计和结构 3
5.1 通用要求 3
5.2 外角和拐角 3
5.3 紧固件 3
5.4 接口和接缝 4
5.5 边缘和折边 4
5.6 加强件和框架 4
5.7 检验和维护控制板 5
5.8 贴面 5
5.9 门 5
5.10 铰链 6
5.11 门封条 6
5.12 门轨和导轨 6
5.13 盖子 6
5.14 食品区的开口 7
5.15 入口 7
5.16 排水口 7
5.17 五金件 7
5.18 手柄和拉手 7
5.19 门锁和门闩 7
5.20 断热条 8
5.21 搁架 8
5.22 通风口 8
5.23 百叶窗 8
5.24 设备安装 9
5.25 支腿和支脚 9
5.26 脚轮、滚轮和滑轮 10
5.27 绝热 11
5.28 木切板和木桌面 11
5.29 温度控制器 11
5.30 易碎组件 11
5.31 食品抽屉 11
5.32 食品防护罩 11
6 冷藏箱和冷冻柜及冷藏食品运输箱的其他要求 13
6.1 通用要求 13
6.2 镀锌材料 13
6.3 内角和拐角 13
6.4 接头和接缝 13
6.5 铰链 13
6.6 脚轮、滚轮和滑道 13
6.7 制冷和冷却元件 13
6.8 温度显示装置(温度计) 14
6.9 排水 14
6.10 设备标识和说明要求 14
6.11 冷藏箱和食品冷藏运输柜的性能 15
6.12 冷冻柜的性能 15
7 自助餐冷柜和制冷食品预制柜 16
7.1 通用要求 16
7.2 内角和拐角 16
7.3 设备标识和说明要求 16
7.4 制冷和冷却元件 16
7.5 温度显示装置(温度计) 17
7.6 性能 17
8 现场装配的步入式和推入式冷藏箱及冷冻柜 18
8.1 通用要求 18
8.2 现场装配的步入式和推入式冷藏箱及冷冻柜 18
8.3 用于储藏原封包装食品的预制步入式和推入式冷藏箱和冷冻柜 20
8.4 设备标识和说明要求 21
8.5 聚氯乙烯(PVC)层压钢板或层压铝板的性能 21
9 冷冻及冷藏陈列柜 22
9.1 通用要求 22
9.2 材料 22
9.3 设计和结构 22
9.4 一般卫生要求 22
9.5 紧固件 22
9.6 接头和接缝 22
9.7 加固和框架 22
9.8 门 22
9.9 排水孔 23
9.10 搁架 23
9.11 设备安装 23
9.12 制冷和冷却元件 23
9.13 温度显示装置(温度计) 24
9.14 设备标识和说明要求 24
9.15 性能 25
9.16 性能---温度恢复试验 25
9.17 性能---自动锁定 26
10 快速冷却柜和快速冻结柜 27
10.1 通用要求 27
10.2 内角和拐角 27
10.3 制冷和冷却元件 27
10.4 温度显示装置(温度计) 27
10.5 设备标识和说明要求 27
10.6 性能 28
附录A(规范性) 自助餐冷柜性能测试介质的制备 2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中国制冷学会、冰山松洋
冷链(大连)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太华
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立中野冷机有限公司、青岛海信商用冷链股份
有限公司、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泰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美时达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小鸭冷链
有限公司、星崎商厨智造(苏州)有限公司、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江苏星星冷链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
上虞春晖风冷设备有限公司、上海通用富士冷机有限公司、大连富士冰山自动售货机有限公司、中山市
太冷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莱茵技术-商检(青岛)有限公司、广东斯柯电器有限公司、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
公司、青岛大上冷链有限公司、杭州钱江制冷压缩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汉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商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集美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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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杨、刘小朋、司春强、王斌、张奎、杨萍、徐磊、马洪奎、成俊亮、丁剑波、马超、
邱飞、梁振南、李飞、王梦祁、余燕、韩晓婉、申江、唐学平、王太峰、程贵亮、崔健、李波、管佳佳、孙天慧、
潘烜、董欣、龙建宇、管秋生、胡朝龙、江志安、干苗根、王烁、刘庆宣、李文浩、任飞、何家才、吴铁晖、
肖长亮、倪自力、程凯、王波、李红旗、武卫东、马益民、李晓燕、赵红霞、赵全华、孙钟皓、刘兴华、孙欢、
张祖平、杨文举、刘文俊、方凯、闫辉利、叶闽平、李锋、徐公虎、梁坤、叶泉、孙志利、陈拥军、张宝、马坤茹。
商用冷藏柜和冷冻箱的材料、设计、制造、
结构和特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各类商用冷藏柜和冷冻箱及其相关组件的材料、设计、制造、结构和特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商用和业务用的储藏和/或陈列食品的冷藏柜和冷冻箱。本文件中适用的冷藏柜和
冷冻箱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
---冷藏储藏柜(如立式和卧式冷藏柜、柜台式冷藏柜、推入式冷藏柜和步入式冷藏柜);
---冷冻储藏箱(如立式和卧式冷冻箱、柜台式冷冻柜、推入式冷冻柜和步入式冷冻柜);
---快速冷却柜和快速冻结柜;
---冷藏冷冻食品运输柜;
---冷藏冷冻餐饮柜(装置);
---冷藏食品配制装置;
---食品冷链配送柜;
---制冷陈列柜;
---饮料冷藏柜;
---冰淇淋冷冻柜。
本文件不适用于家用电冰箱、食品加工工业用冷冻冷藏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423.17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Ka:盐雾
GB/T 2518 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0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02部分:带嵌装或远置式制冷剂冷凝装置或压缩
机的商用制冷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17657-2022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517 制冷术语
GB/T 21001(所有部分) 制冷陈列柜
SB/T 10794(所有部分) 商用冷柜
ISO 22042:2021 专业用快速冷却柜和快速冻结柜 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Blastchilerand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5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品区 foodzone
用于直接接触食物的设备表面和与其他有可能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及可与食品接触的冷
凝析出物产生及经过的设备表面,该冷凝析出物可通过流淌、淋滴或回溅至食品表面、或可至与食品直
接接触的设备表面。
3.2
飞溅区 splashzone
食品区以外,设备运行中经受飞溅、溢出或其他食物污物的设备表面。
3.3
非食品区 nonfoodzone
食品区、飞溅区以外的外露设备表面。
3.4
加热食品区 heatedfoodzone
在正常操作期间,其表面温度保持在82℃及以上的食品区。
4 材料
4.1 通则
本章包含的要求适用于本文件范围内涉及的全部设备。本章内容要求的目的是避免食品受到污
染,并确保冷藏柜和冷冻箱生产中所使用的材料能够耐磨损、防害虫,同时避免在使用环境中可能接触
食品的材料、清洁剂、防腐剂、制冷剂和其他物质对食品造成影响。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材料应符合GB 4806.9和GB 9685中的相关要求,其他材料应符合相关使用
要求。
4.2 镀锌材料
4.2.1 不应在制冷食品储藏室内使用镀锌的或其他的锌合金涂层材料,除非该储藏室专门用于储藏或
展示包装食品,或该材料涂有符合GB 9685的附加保护涂层。
4.2.2 可在食品区使用镀锌紧固件,但不应在与食品有直接接触的区域使用。
4.3 焊料
不应在食品区或飞溅区使用含铅焊料。
4.4 密封垫
密封垫应使用弹性橡胶、类橡胶材料、塑料或它们的组合制成。
4.5 顶篷和遮阳篷
位于所有工作表面上方至少0.91m处的顶篷、遮阳篷、雨篷和类似的架空装饰物,应符合本文件中
的材料平滑和可清洁的规定。这些部件和材料还应符合本文件中适用的设计和结构要求。
4.6 储藏搁架
4.6.1 用于冷藏柜或冷冻箱内部的搁架,其整体或部分使用的金属材料,按照GB/T 2423.17进行盐雾
试验,试验时间96h,试验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没有金属锈蚀或涂层表面锈蚀,任一试样上没有凸起、掉皮或裂化;
---任一试样表面没有明显的红色锈蚀;
---试样表面出现的白色蚀迹不超过5%。
4.6.2 搁架如采用符合GB 4806.9要求的食品级系列不锈钢、食品级铝合金材料或食品级铸铝合金材
料,可不做耐腐性试验。
4.6.3 搁架的涂层材料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对放置餐具或用于陈列食品的搁架表面有相应的耐磨和抗冲击性能;
---对于在加热食品区使用的搁架,具有相应的耐热性能;
---在使用说明书中对搁架能否盛放食品、使用环境、涂层出现瑕疵应立即修理替换、允许盛放哪
种器皿、使用限制、维修和保管等进行说明。
5 设计和结构
5.1 通用要求
5.1.1 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应能防止害虫藏匿,防止污染物、灰尘和水分积累,便于设备及其部件的检
查、维护、保养和清洁。
5.1.2 食品区和与包装食品直接接触的表面应易于接近和清洁。
5.1.3 飞溅区表面应易于接近和清洁。
5.1.4 非食品区表面应易于接近和清洁。
5.1.5 未暴露的非食品区表面应无障碍或封闭。
5.2 外角和拐角
食品区暴露的外角和拐角应闭合、平滑(见图1)。
a) 正确 b) 不正确
图1 外角和拐角
5.3 紧固件
5.3.1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区域不应使用紧固件。
5.3.2 食品储藏室内使用的紧固件应是可拆卸的。铆钉和其他不可拆卸的紧固件仅可用在食品储藏
室内的以下地方:
---电气元件及它们的外壳上;
---仅用于储藏或陈列包装食品的冷柜(如饮料冷柜、自助陈列式冷藏柜)。
5.3.3 紧固件应易于清洁。符合此要求的紧固件包括但不局限于槽头螺钉、十字头螺钉、六角头紧固
件和平头开口铆钉。六角头螺钉和非平头开口拉铆钉可用于飞溅区或非食品区,但头部应加盖或填充。
5.3.4 紧固件应与表面紧密贴合,5.3.5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5.3.5 每个紧固件使用的锁紧垫圈和平垫圈不应超过一个。紧固表面附近的垫圈直径应不小于紧固
件下方垫圈的直径。不应使用外齿锁紧垫圈。
5.3.6 在食品区或飞溅区不应存在凸出的螺钉、螺柱和暴露的螺纹。在非食品区的暴露螺纹应不超过
2.5圈,或暴露的螺钉和螺栓高度不应超过6mm,以较少者为准。非食品区电器固定装置的外露螺纹
除外。
5.3.7 紧固件的尖角不应外露。
5.4 接口和接缝
5.4.1 食品区的永久接口和接缝应保持密封和平滑,与断热条连接形成的接缝除外。
5.4.2 除了符合5.4.1的要求外,位于食品储藏室液体溢流水平以下的永久接缝应填满,并与相邻表面
齐平。
5.4.3 材料板重叠形成的接口和接缝处,不应有朝上的水平缝隙。
5.4.4 非食品区内的永久接口和接缝应封闭。非食品区的焊点和焊缝应去除毛刺。
5.4.5 密封剂只能用于密封结构完好且密封前宽度小于3.2mm的接口和接缝。密封剂可用于套环、
扣眼和维修连接处周围的空间填充。密封剂不应用来代替扣眼和垫圈。
5.4.6 焊料和其他填充材料与基材的结合应平滑和牢固,不应破裂或脱落。所有助焊剂和催化材料均
应清除。
5.5 边缘和折边
如果搁板或柜子顶板边缘加工成一个结构形状(折边)用于加固,同时与相邻的垂直表面(即柜体)
相连,应符合以下要求:
---折边与搁板或柜子顶板连成一个整体;
---各边缘部分保持平滑、去除毛刺;
---折边与相邻的垂直表面之间封闭,或留有20mm间隙以便于清洁,或所留间隙至少为折边垂
直尺寸的1/3,两者取大值;
---如果折边为槽式结构,则回弯的水平尺寸不超过13mm,并向下与水平平面成至少5°的夹角;
易拆卸搁板除外。
5.6 加强件和框架
5.6.1 暴露的加强件和框架部件及连接件应易于清洁,加固件和框架构件的设计和制造应能防止害虫
藏匿(见图2)。
5.6.2 加强件和框架构件的水平表面不应位于可能积聚碎屑的位置。
5.6.3 构成中空部分的扣槽应将两端封闭,如两端敞开应便于清洁和检查。所有其他中空部分应将两
端封闭。
a) 扣槽支撑 b) 槽板支撑 c
) 角板支撑
标引符号说明:
a---应封闭的末端。
图2 顶部和搁架下的加固框架结构
5.7 检验和维护控制板
如果设备检验或维护需要,应提供大小适中的可拆卸式维护面板。维护面板的尺寸大小应适合单
人进行拆卸和更换。
5.8 贴面
贴面应永久固定在设备表面。贴面材料和设备表面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和气泡。
5.9 门
5.9.1 门的尺寸大小应与开口相符,并能正确关闭。
5.9.2 推拉门应能滑动自如且易于拆卸。
5.9.3 单层面板门上的门边槽部分应反折或易于清洁,如果门边槽部分不是反折的应提供清洁口。
(见图3)
注:门边槽的深浅和宽度应易于清洗,并带有清洗口。
图3 单层面板门
5.9.4 双层面板门上的绝缘部分和中空部分应密封。
5.9.5 玻璃门的外露边缘应采用紧固槽、条带材料或其他方式加以保护(如钢化玻璃圆角),防止玻璃
门破碎。玻璃应符合5.30.3中的要求(参见图4)。
a) 剖面图 b) 侧视图
标引序号说明:
1---紧固槽;
2---密封垫或固定材料封边;
3---单层玻璃窗(或双层玻璃窗);
4---门框。
图4 玻璃门
5.10 铰链
5.10.1 食品区内的铰链应易于在原位清洁,或设计为无须使用工具即可拆卸,进行日常清洁。飞溅区
内的铰链也应易于在原位清洁,或设计为使用工具或不使用工具即可拆卸,进行日常清洁。
5.10.2 食品区内不应使用连续铰链。
5.10.3 质量在36kg或以上的飞溅区门、盖的连续铰链,每套铰链的节数不应超过5个,且铰链体上的
接头和接缝应密封(枢轴接头处的接缝除外)。
5.10.4 质量在36kg以下的飞溅区门、盖的连续铰链,应符合5.10.3的要求或符合以下要求:
---铰链销易拆卸;
---铰链销的直径大于或等于4.8mm;
---铰链的接合面(如转向节和叶片之间的接合处)为封闭式,或至少相隔3.2mm。
5.11 门封条
5.11.1 门封条应易于清洁,且可拆卸更换。
5.11.2 固定可拆卸门封条的固定槽和装置应易于清洁。
5.12 门轨和导轨
5.12.1 门轨和导轨应易于清洁。凹槽深度应不大于凹槽上部的宽度。
5.12.2 凹槽和导轨应符合以下任一要求:
---在整个长度上连续或每隔一定的间隔设置明显的开口;
---在两端设置有清理孔;
---在两端距框架至少13mm处终止;
---与设备表面连成一体,没有直角。
本条不适用于与设备表面为一体的门吊挂下导轨和带有可方便拆卸条的槽型底部轨道。
5.13 盖子
5.13.1 保护食品区的盖子应与开口重叠。
5.13.2 盖子的设置应与食品有适当的间距,避免与食品接触。
5.13.3 嵌入在食品区开口上的盖子应有至少高5mm的向上翻边,且盖子应与翻边重叠。
5.13.4 铰链和铰链轴应符合5.10的规定。
5.13.5 盖子应易于拆卸和清洁。
5.13.6 盖子的设计和安装应防止液体、碎屑堆积在盖子上,在打开和关闭盖子时,能防止食品区的
污染。
5.13.7 盖子不应有裂纹、裂缝和外露的水平凸沿。
5.13.8 盖子上的把手和旋钮应易于清洁。
5.14 食品区的开口
5.14.1 食品区的开口应采用盖子、门或其他方式有效地防止储藏食品被污染。
5.14.2 在可能积聚液体的区域,食品区顶部开口应有高于液面至少5mm的凸出保护边(见图5)。
标引序号说明:
1---液面高度;
2---5mm高的凸出保护边;
3---高于液面的凸边;
4---食品区。
图5 开口和边缘---食品区
5.15 入口
管道、温度计、设备、转轴和其他功能零件进入食品区的入口应是闭合的,并对出入处进行密封。
5.16 排水口
除了冷凝排水口外,食品区内不应存在其他排水口,制造和安装时应防止将冷凝排水口当作食品区
的一般排水口使用。
5.17 五金件
五金件应光滑,易于清洁和耐腐蚀。五金件不应有开缝、凹陷或不必要的突起。
5.18 手柄和拉手
5.18.1 手柄和拉手的外露表面应符合使用区的材料要求。
5.18.2 安装于设备上的手柄和拉手应易于清洁。
5.18.3 如果具有锁定功能,手柄上的钥孔和锁区没有易于清洁的要求。
5.19 门锁和门闩
门锁和门闩应易于现场清洁或拆卸后清洁。功能上必要的开口没有易于清洁要求。
5.20 断热条
5.20.1 断热条应符合以下要求:
---被牢固地固定在整个周长上;
---最大程度地减少溢出物、冷凝水或异物的积聚;
---具有平滑且易于清洁的表面,不存在锋利或粗糙边缘。
5.20.2 断热条和封盖间的缝隙应封闭。
5.21 搁架
5.21.1 搁架和搁架支撑系统应易于清洁,应避免成为害虫的藏匿地点。
5.21.2 搁架应可拆卸。
5.21.3 易于拆卸的搁架尺寸应大小适中,便于由一人操作。底板上的孔板搁架应有折边角,以确保其
封闭或有足够的缺口,以便于清洁(见图6)。
标引序号说明:
a---切角或折边应可清洁或封闭;
b---可拆卸的孔板搁架。
图6 底板上的孔板搁架
5.22 通风口
压缩机或其他电气设备的区域,其罩壳可能会受到溢出、飞溅或高位滴水的影响,应有百叶窗或其
他防滴流装置进行防护。
5.23 百叶窗
5.23.1 可能会受到飞溅、溢出和滴水影响的百叶应具有偏转设计,或易于拆卸,且百叶窗后面的空间
应易于清洁。
5.23.2 如果电气安全标准中规定不应在压缩机舱内使用易拆卸百叶窗,则此种百叶窗仅需可拆卸
即可。
5.23.3 百叶的边沿上应无毛刺和锋利边,并有足够大的空间方便清洁。
5.23.4 如果百叶窗开口处有纱窗,密度应为16目(16线/25mm)或更密,且可拆卸。
5.24 设备安装
5.24.1 落地安装的冷柜应设计成下列型式之一:
---轻便式;
---可移动;
---与地面基座封闭;
---纯高架支脚,在冷柜底部提供不小于150mm的无障碍间隙;
---冷柜下部带有高架支脚,在冷柜底部提供不小于100mm的无障碍间隙,冷柜底下无设备占用
的部分至少有150mm的可清洁高度。
5.24.2 安装在柜台上的冷柜应设计成下列型式之一:
---轻便式;
---与柜台封闭;
---纯高架支脚,在冷柜底部提供不小于100mm的无障碍间隙;
---高架支脚,在冷柜底部提供不小于76mm的无障碍间隙;在柜台顶部与冷柜底下无设备占用
的部分至少有41mm的可清扫高度;
---高架支脚,在冷柜底部提供不小于50mm的无障碍间隙,在柜台顶部与高冷柜底下无设备占
用的部分至少有76mm可清扫高度。
5.24.3 轻便冷柜的质量不应超过36kg,任何平面上不应超过910mm。
5.24.4 轻便冷柜和可移动冷柜上的公用设施的接口,应设计成无需使用工具即可断开,或具有足够的
连接长度,以便移动设备进行清洁。
5.24.5 准备固定在地面或柜台上的设备,不应造成任何可能积聚异物或方便害虫藏匿的空间。
5.24.6 地面安装设备的踢脚板应可拆卸。
5.24.7 具有管道连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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