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46287-2025 (GB/T46287-2025) | | 中文名称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户体验设计评价规范 | | 英文名称 |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of user experience desig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030 | | 字数估计 | 26,222 | | 发布日期 | 2025-10-05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287-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户体验设计评价规范
ICS 97.030
CCSK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户体验设计
评价规范
2025-10-05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3
4.1 一般要求 3
4.2 感知安全性 3
4.3 功能系统易用性 4
4.4 控制系统交互可用性 6
4.5 感官舒适性 8
5 测试方法 10
5.1 通则 10
5.2 测试方法 11
6 评价方法 12
6.1 总体要求 12
6.2 评价指标 12
6.3 统计方法 13
6.4 总分值计算 13
附录A(资料性) 家用电器用户体验设计评价计分表 14
A.1 专家评价 14
A.2 用户评价 15
附录B(资料性) 家用电器用户体验设计评价总分值计算 17
参考文献 1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
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
公司、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慧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海信冰箱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
制造有限公司、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美的智能厨电制造有限公
司、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康佳同创
电器有限公司、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慈溪市悦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鼎信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曲宗峰、梁晶、李欣、孔祥锋、姜林、钟素萍、林康桂、马海川、张宇慧、杜毅林、
尹雪静、蔡军、唐雪瑾、王海燕、任兆亭、何灿、唐辉、项卫琴、郭玉、李彧、刘尊安、周燕舞、李剑、沈伟、
严海、周锋华、董磊、林磊、徐央飞、李芳、牛军营、高凤翔。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户体验设计
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户体验设计评价的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测试方法与评价
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
途电器(以下简称“家用电器”)的用户体验设计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T 3545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工业设计评价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户 user
使用或期望使用家用电器的人。
3.2
用户体验 userexperience
用户对于使用或期望使用的系统、产品或服务的感受和反应。
[来源:GB/T 18978.11-2023,3.2.3,有修改]
3.3
易用性 easeofuse
影响用户使用家用电器时主观满意度和接受程度的易理解性、易学习性、易操作性、操作效率、功能
效果等。
3.4
感知质量 perceivedquality
可被用户感知到的家用电器各维度表现水平。
3.5
反馈 feedback
将系统的输出返回到输入端并期待以某种方式改变输入,进而影响系统功能的过程。
3.6
语音播报 voicebroadcasting
通过语音向用户传递特定信息的交互方式。
3.7
通过智能家用电器上的软件或小程序等发生交流和操作的行为。
3.8
中心控制器 centralcontroler
通过网络连接实现家用电器间的通信,支持可联网家用电器实现不同品类家用电器间的控制、配置
及状态监控功能的设备。
3.9
远程操作 remoteoperation
能在家用电器视线之外给出指令以实现对家用电器的控制的一种行为。
注:例如利用通信系统、声音控制或总线系统等方法。单独的红外控制不认为是远程控制,它是远程控制系统(如
电信系统、声音控制系统或总线系统)的一部分。
[来源:GB/T 4706.1-2024,3.1.12,有修改]
3.10
延时任务 time-scheduledtask
家用电器根据用户预约的时间自动执行的任务。
3.11
功能系统 functionsystem
实现或辅助实现家用电器防护及功能效果的主要组件、部件及附件。
注:包含家用电器包装、说明文件、产品机身等。
3.12
人类工效学 ergonomics
研究人和系统中其他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则,并将理论、原则、数据和方法应用于设计来优化人
类福祉以及系统整体绩效的学科。
[来源:GB/T 16251-2023,3.3]
3.13
辅助功能 assistivefunction
通过指定软件或功能系统(3.11)的功能调整使系统更加易用的功能。
注:例如方便存在身体机能障碍的人士(如行动不便、视力或听力不太好的人)使用的功能。
3.14
感知安全性 perceivedsecurity
用户使用或期望使用过程中家用电器传达给用户有关心理、认知层面的安全性。
3.15
控制系统 controlsystem
负责实现控制、协调和管理功能系统(3.11)运行的程序及其交互媒介。
注:一般包含显控部件及其系统、离线语音、NFC功能、应用程序等。
3.16
控制终端 controlterminal
能够获得家用电器信息,通过人机交互界面,实现家用电器应用操作的设备。
[来源:GB/T 36426-2018,3.7,有修改]
3.17
在线交互 onlineinteraction
使家用电器与控制终端(3.16)进行数据传输,实现家用电器与用户进行交互的方式。
注:在线交互为基于互联网或局域网的交互。
3.18
感官舒适性 sensorycomfort
用户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嗅觉或味觉所感受到的舒适程度。
3.19
交互动线 interactionflow
在某个平台或空间中,用户由产生达成某种目的的想法到实现该目的一系列行为路径。
示例1:当用户使用手机控制智能空调时,为了达成调温目的,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产生的这一系列行为,如查找空
调应用软件、打开软件、查找家用电器、打开产品控制界面、查找功能、调节参数、空调提供反馈等,被称为该用户使用手
机控制智能空调的交互动线。
示例2:当用户使用烤箱烤羊腿时,为了达成用烤箱烤羊腿的目的,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产生的这一系列行为,如查
找食谱、选择模式、设置时间、设置温度等,被称为该用户使用烤箱烤羊腿的交互动线。
3.20
家用电器与控制终端(3.16)之间进行的一种短距离、非接触式的点对点数据传输。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家用电器的工业设计应符合GB/T 35455的要求。家用电器用户体验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
则,以提升家用电器的感知质量。
4.2 感知安全性
4.2.1 感知安全性提示
家用电器感知安全性提示包括以下内容。
a) 家用电器工作状态中,应能清晰展示当前状态,在设置状态时,选中与未选中模式图标或文字
显示应进行明显区分。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提供明确、易理解的警示性设计,通过视觉、听觉
或振动等信息警示用户,必要时可采用闪光信号,闪光信号的强弱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较优先
和较紧急的信息宜使用较高的闪烁频率。
示例1:针对采用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器的家用电器,当出现警示提示时,宜采用高频率闪烁、常亮等警示
性设计详细进行状态展示。
示例2:针对采用屏幕显示的家用电器,警示提示宜采用弹窗、高亮、图标闪烁等警示性设计进行状态展示。
b) 当同场景内多个家用电器进行工作联动,非中心控制器达到设定条件时,中心控制器可进行检
测、提醒、警告、通报功能信息响应。
c) 安全标识、提示信息应能被用户及时、有效识别,并能引导用户,避免问题发生或通过正确方式
解决问题。
4.2.2 感知安全性功能
家用电器感知安全性功能包括以下内容。
a) 应提供预防伤害、减轻伤害等保障用户心理、生理使用安全感的设计,防止用户因使用疏忽造
成意外伤害,功能应有效、不失灵。具有一定危险性或因参数设置更改容易导致负面效果的家
用电器,为保证使用安全性应具有“童锁”“门锁”或类似功能,当开门动作或其他使用场景对于
特定人群存在安全风险时,家用电器应自动上锁。对于没有门锁及类似功能的家用电器,当运
行中存在安全风险时,应暂停运行。
b) 应能够防止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和出现异常时,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伤害、损失。
c) 在用户的交互动线中宜提供可求助的功能设计,如出现故障时,家用电器能以清晰易懂的方式
告知用户问题所在并指明解决办法,如给出文字或语音的提示。
d) 家用电器运行过程中不应给用户带来产品失控、发生故障、危害安全倾向的心理暗示。
4.2.3 远程操作及延时任务感知安全性
远程操作或延时任务宜考虑用户心理安全感因素,提高提醒有效性和任务执行准确率,避免安全隐
患或者损坏家用电器的情况发生,对于危险性较高的任务不应提供远程操作或延时操作功能。
4.3 功能系统易用性
4.3.1 包装的搬运、拆除、收纳与回收
4.3.1.1 搬运
针对在家用电器包装拆除前需用户自行搬运的家用电器,其包装应方便用户搬运、结构结实可靠,
不应在搬运过程中意外掉落、破裂、损坏等。
4.3.1.2 拆除
针对无需专业人员上门安装的家用电器满足以下要求:
a) 包装应能使用户在不借助工具或使用简单工具的情况下独立完成包装拆除,拆包动作应符合
常识;
b) 包装内主要组件、部件及说明文件等应陈列清晰,便于用户知晓其位置,避免遗漏,部件易于拿
取或提供语义清晰的说明文件,如图解或文字说明;
c) 拆除包装过程应适配家庭空间,过程不受用户位置、角度或其他部件的限制;
d) 家用电器和附件等不应在拆包装过程中意外掉落、松动、磨损、破裂等。
4.3.1.3 收纳与回收
家用电器及其配件、说明文件等取出后,包装应便于收纳、回收,不产生难以清洁的垃圾。
4.3.2 说明文件
说明文件满足以下要求:
a) 应明确操作规范,包括安装、使用、清洁及维护等用户日常使用必要内容,宜提供配件清单;
b) 说明信息应符合GB/T 5296.2的要求,内容应清晰、完整且易理解,宜提供电子说明书、在线
视频教程或图解辅助等;
c) 宜提供家用电器快速使用指南,便于用户快速掌握家用电器的基本使用方法。
4.3.3 用户安装
无需专业人员安装,需由用户自行安装的家用电器,符合下述要求。
a) 采用便于用户安装的设计:
1) 应提供合适、稳固且便于操作者发力的设计,便于用户安装或移动,并且所需施加力的大
小应合理、适中;
2) 应使用户在不借助工具或使用简单工具的情况下独立完成安装,若安装过程中需使用专
用工具,应随家用电器配备,工具的设计应便于用户操作;
3) 宜通过设计手段防止用户因疏忽或缺乏经验而安装错误,并确保用户能够轻松且准确地
对准各部件的位置,确保安装过程顺利。
b) 采用明确的安装反馈设计:
1) 安装后应确保其各部件之间的契合紧密,达到稳固且安全的安装效果;
2) 安装过程应流畅、无阻碍;
3) 应提供明确的反馈机制,便于用户能够明确地判断是否安装正确。
4.3.4 使用
4.3.4.1 使用便利性
家用电器便于用户使用和操作:
a) 家用电器的尺寸应符合人类工效学;
b) 家用电器的功能设置及布局应易于用户理解,操作逻辑、交互动线应符合用户日常使用习惯;
c) 在日常使用中,通过推、拉、按、内/外旋等外力改变家用电器或其部件位置或形态时应便于施
力,不应产生费力感、压迫感、卡顿感,避免肢体过度伸展或弯曲,不应在施力过程中造成施力
者的明显不适;
d) 施力部分应保证在各种使用场景下的控制稳定性,避免使用过程中非功能性的歪斜、滑落、磨
手、失控等;
e) 应提供必要的可调模块或挡位适配用户的个性化使用需求,可调节模块或挡位设置合理;
f) 有收纳需求的家用电器或附件,宜考虑产品本身、结构部件、附件收纳的便利性。
4.3.4.2 使用场景适配性
家用电器与使用场景适配:
a) 在用户的交互动线中,结合家用电器功能特点和用户习惯,宜提供相应的容错功能;
示例1:洗衣机的中途加衣功能。
示例2:冰箱未关门提示功能。
b) 在用户的交互动线中,结合家用电器功能特点和使用场景,宜提供辅助功能或模式;
示例1:遥控器的夜光按键。
示例2:语音控制类家用电器的免打扰模式。
c) 结合家用电器功能特点和用户习惯,宜提供必要的耗材补充、更换提示,避免影响产品正常使
用及感知质量;
d) 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自动操作风险及家用电器检测能力,宜提供自动服务,尽量减少用户操
作步骤。
4.3.4.3 使用效果
家用电器的使用效果符合以下要求:
a) 实际使用效果及感知质量应与宣传内容至少保持一致;
b) 功能效果的实现效率应满足用户的基本需求;
c) 家用电器应提供合理的功能参数设置范围区间;
d) 效果实现的同时不应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如榨汁机运行噪音过大、扫地机器人把脏污带到干
净区域等;
e) 在不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家用电器功能应可由用户随时控制开启、关闭或暂停,功能
程序中若包含非刚需功能可由用户控制跳过该功能。
4.3.5 清洁和维护
4.3.5.1 自清洁功能
对于有自清洁功能的家用电器,符合以下要求:
a) 应设置自清洁单独功能按键,且宜设置在明显位置;
b) 应提供清晰的自清洁进程、结果状态指示,包括进度和完成提示等用户日常使用的必要内容;
c) 自清洁过程(包括自清洁准备、自清洁执行、烘干等用户日常使用必要步骤)应高效,清洁效果
应达到用户的基本需求;
d) 自清洁过程中所需的用户干预应最小化;
e) 宜避免自清洁过程产生的噪声、灯光等对人产生打扰;
f) 需要用户进行清洁的部件应符合4.3.5.2的要求。
4.3.5.2 用户自主清洁及维护
对于没有自清洁功能的家用电器,符合以下要求:
a) 应提供详细、易懂的清洁指南,对于可能因清洁方式不当导致家用电器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应以醒目的形式提示;
b) 可清洁部件、耗材等应易于拆卸、安装,方便用户进行手动清洁;
c) 宜方便用户徒手或使用常见工具进行日常清洁、维护,避免卫生死角;
d) 提供合理的清洁周期和清洁维护提示说明或清洁提示功能,提醒用户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洁
维护。
4.4 控制系统交互可用性
4.4.1 通则
家用电器显控面板交互、语音交互、传感器交互、应用程序交互、NFC交互等满足以下要求。
a) 刚需性:系统中主要功能至少包含用户日常使用的基本需求功能。
b) 自然性:信息显示及其相关操作、反馈在逻辑上应符合人的认知、习惯。
c) 连贯性:在出现引导信息时,系统引导的操作过程应信息明确、逻辑连贯,清晰引导用户达到操
作的最终目标,给用户带来流畅的使用体验。
d) 易学性:家用电器应易于让用户掌握其使用及操作方法等必要内容,如具有清晰、合理的导航
设计和功能架构,主次分明,功能图标文字或操作说明等指示信息清晰易懂,交互逻辑符合用
户认知,同一家用电器的不同操作方式中的信息架构、操作逻辑等应保持相对一致,避免增加
用户学习成本。
e) 效率性:操作步骤宜尽可能简单,在可被用户掌控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常用功能的重复、多余
的操作步骤,帮助用户高效、轻松地使用家用电器,用户通过系统引导完成操作的时长应在可
接受范围内,必要时可提供辅助功能。
f) 提示及反馈有效性:家用电器对用户的操作应给出及时、明确、可被用户感知且形式适当的反
馈。提示和操作反馈等响应时间应在用户需要且能接受的范围内,即家用电器的反馈速度不
应过快导致误触发或让用户感觉到家用电器失控,也不应反馈速度过慢使用户疑惑。反馈/警
示内容应简洁易懂,避免信息量过大,造成用户理解负担。
g) 防错性:家用电器宜尽量避免造成用户的误操作,将可能造成的误触发或风险程度降至最低。
h) 容错性:家用电器应能最大限度地包容用户的误操作。
i) 美观性:在保障家用电器功能性和正常使用的基础上,控制系统的可视内容宜尽量简洁、直观、
美观。
4.4.2 显控面板交互
4.4.2.1 易识别性
家用电器显控面板的易识别性符合以下要求:
a) 信息界面应被安置或可被调节到适合用户观看的位置,操作面板的高度及倾斜角度应保证操
作界面的可视性及操作的舒适性;
b) 界面字符高度、线条宽度、清晰度、字符间距、色彩及字符色彩与底色或背景对比度等以保障用
户在正常操作、使用有效距离内易于辨识为宜;
c) 信息架构、界面、元素应能便于用户认知,不应存在相似的功能名称、图标、重要程度相近的功
能设置在相近的位置等现象;
d) 应能引导用户明确区分信息的显示状态以及可能的操作方法,尽可能使用直观的信息提示方
式指导用户,突出重点信息,弱化或剔除无关信息;
e) 表面材质不应干扰用户对上述信息进行识别。
4.4.2.2 功能模块布局合理性
显控面板中操控按键的布局应按照其功能的重要性、操作频率和操作顺序进行安排。重要的和经
常使用的操控键应设置在人眼和手易于观看和操作的位置。
4.4.2.3 按键操控便利性
操控键的数量较多时应按照一定的功能类别进行分组,功能相关的操控键应集中放置,各组操控键
之间的界限应明显、易懂。
4.4.3 离线语音交互
4.4.3.1 简单
语音基础指令应在不产生歧义的前提下,尽量简单,避免生僻字,易于用户记忆。
4.4.3.2 自然
可使用户通过日常口语化表达触发指令,指令词宜考虑不同地域文化、生活习惯、使用场景等因素,
同一指令可被不同地域文化、生活习惯、使用场景下的用户触发。
4.4.3.3 灵活性
用户可通过不同的类似语料来实现同一个意图。
4.4.3.4 及时性
家用电器输出应及时,避免抢词。
4.4.3.5 合理性
家用电器输出的反馈内容应符合设计原则。
4.4.3.6 准确性
家用电器离线语音内容识别、理解及响应应准确。
4.4.4 NFC交互
家用电器的NFC交互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提供明确的用法介绍、交互位置说明等信息引导用户绑定;
b) 使用时及时提供清晰、明确的交互反馈、操作状态及操作内容等信息。
4.4.5 图像识别及传感器交互
应具有较高的识别效率、成功率、准确率。
4.4.6 在线交互
4.4.6.1 联网体验
家用电器的联网体验符合以下要求:
a) 宜提供“一键配网”“扫码配网”等多种便捷的配网方式;
b) 连接流程应清晰明确,使用户能够轻松完成配网设置,在配网过程中,提供清晰的指引和提示,
确保引导信息与实际操作内容的一致性,避免用户因复杂的设置步骤而感到困惑;
c) 家用电器之间,以及家用电器与控制终端之间的通信状态应稳定可靠,减少连接失败和掉线的
情况。
4.4.6.2 应用程序交互
家用电器的应用程序交互符合以下要求:
a) 界面应简洁直观,家用电器类别、功能名称、操作提示、操作逻辑等规划合理、清晰明确,便于用
户查找、操作及管理;
b) 应提供丰富的、符合用户使用场景需求的功能选项和设置内容,以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
c) 应运行流畅,无卡顿现象;
d) 同类型功能名称、操作逻辑、位置等内容应保持一致。
注:小程序交互参考应用程序交互要求。
4.4.6.3 在线语音交互
家用电器的在线语音交互符合以下要求:
a) 在线语音助手应能够准确识别用户的语音指令,避免出现延迟、反馈速度慢等现象或针对相关
问题提供优化体验的设计;
b) 用户以某种模糊的表达和传达的方式输出语音后,家用电器应能够准确地理解、判断用户的意
图,执行精准的服务。
4.5 感官舒适性
4.5.1 视觉舒适性
家用电器的视觉舒适性满足以下要求:
a) 家用电器的结构布局应和谐;
b) 显控面板,指示灯、照明灯或氛围灯等灯光亮度、闪烁频率、角度等根据环境亮度、使用场景进
行设计,不应出现眩光、刺眼或过暗,必要的场景下(如睡眠场景)应适当降低亮度或关闭显示
内容;
c) 家用电器信息界面图形符号宜采用简单元素形成图形符号达到鲜明醒目、清晰可辨的视觉效
果,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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