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666-200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4666-2009 | 134 | GB/T 4666-2009 | [PDF]天数 <=3 | 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
| GB/T 4666-1995 | 279 | GB/T 4666-1995 | [PDF]天数 <=3 | 机织物长度的测定 |
| GB 4666-1984 | 199 | GB 4666-1984 | [PDF]天数 <=2 | 机织物长度的测定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4666-2009 (GB/T4666-2009) |
| 中文名称 | 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
| 英文名称 | Textiles -- Fabrics -- Determination of width and length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30 |
| 字数估计 | 7,727 |
| 发布日期 | 2009-04-21 |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4666-1995; GB/T 4667-1995 |
| 引用标准 | GB/T 6529; GB/T 19022 |
| 采用标准 | ISO 22198-2006,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5号(总第14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在无张力状态下测定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长度不大于100 m的全幅织物、对折织物和管状织物的测定。本标准未规定测定或描述结构疵点及其他疵点的方法。 |
GB/T 4666-2009
ICS 59.080.30
W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666-2009/ISO 22198:2006
代替GB/T 4666-1995,GB/T 4667-1995
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ISO 22198:2006,IDT)
2009-04-21发布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22198:2006《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本标准与
ISO 22198:2006的主要差异为: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国际标准替换为相应的国家标准;
---适用范围中删除了“不适用于涂层织物”。
本标准代替GB/T 4666-1995《机织物长度的测定》和 GB/T 4667-1995《机织物幅宽的测定》。
与其相比主要差异为:
---由两个单独的标准整合为一个标准;
---扩大了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除了GB/T 8170,增加了GB/T 19022;
---删除了方法2;
---增加了取样依据;
---修改了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次数;
---统一幅宽测定的精确度;
---删除了附录B。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209/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刘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666-1984、GB/T 4666-1995;
---GB 4667-1984、GB/T 4667-1995。
GB/T 4666-2009/ISO 22198:2006
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在无张力状态下测定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长度不大于100m的全幅织物、对折织物和管状织物的测定。
本标准未规定测定或描述结构疵点及其他疵点的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529 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 6529-2008,ISO 139:2005,MOD)
GB/T 19022 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2003,ISO 10012:
2003,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沿织物纵向从起始端至终端的距离。
3.2
与织物长度方向垂直的织物最靠外两边间的距离。
3.3
除去布边、标志、针孔或其他非同类区域后的织物宽度。
注:根据有关双方协议,织物有效幅宽的定义会因最终用途和规格而不同。
4 原理
将松弛状态下的织物试样在标准大气条件下置于光滑平面上,使用钢尺测定织物长度和幅宽。对
于织物长度的测定,必要时织物长度可分段测定,各段长度之和即为试样总长度。
5 取样
依据织物产品标准或有关双方协商确定取样。
6 器具
6.1 钢尺,符合GB/T 19022,其长度大于织物宽度或大于1m,分度值为毫米。
6.2 测定桌,具有平滑的表面,其长度与宽度应大于放置好的织物被测部分。测定桌长度应至少达到
3m,以满足2m以上长度试样的测定。沿着测定桌两长边,每隔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