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51026-2014 (GB/T51026-2014) | | 中文名称 | 石油库设计文件编制标准(附条文说明) | | 英文名称 | Standard for compilation of the design document of oil depo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7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5.010 | | 字数估计 | 112,111 | | 实施日期 | 5/1/2015 | | 标准依据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2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库的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的文件编制。 |
GB/T 51026-2014: 石油库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不含条文说明)
GB/T 51026-2014 英文名称: Standard for compilation of the design document of oil depot
1总则
1.0.1 为了提高石油库工程设计质量,统一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库的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的文件编制。
1.0.3 石油库的设计文件宜按专业或单元(主项)编制。
1.0.4 石油库的设计文件应编制文件目录。
1.0.5 基础工程设计文件中各项专篇的编制应符合项目报批、报建的要求。
1.0.6 石油库设计文件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础工程设计
2.1 总说明书
2.1.1 总说明书应包括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范围、设计基础、主要技术方案、环境保护方案、安全设施设置方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方案、节能措施、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人员编制、设计执行的主要规范和标准、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2.1.2 项目概况应说明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的性质和外部可依托条件等。
2.1.3 设计依据应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各专项评价报告及批复、工程设计合同、有关会议纪要、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的函件等。
2.1.4 设计原则应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政策和规定、技术选用原则、新工艺和新设备选用原则、自动控制水平、项目建设依托原则、物料进出库方式及比例、安全环保、能源使用原则及物料的周转次数、周转量、储存天数等。
2.1.5 设计范围应说明项目的设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内容。
2.1.6 设计基础应说明物料主要性质、公用工程条件、气象条件、地质条件等。
2.1.7 主要技术方案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技术方案应说明物料进出库方式、储存方式、输送方案、计量方案、管道布置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等;
2 自动控制方案应说明自动控制水平及控制系统配置方案;
3 总图运输方案应说明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雨水排放和运输等方案;
4 土建工程方案应说明建筑、结构、采暖与通风等方案;
5 公用工程方案应说明给排水、供电、通信、供热和供风等方案;
6 辅助生产设施方案应说明办公、中心控制和分析化验等建筑物的设置方案;
7 消防设施方案应说明消防设施依托情况、消防设施的配置和消防安全方案等。
2.1.8 环境保护方案应说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措施。
2.1.9 安全设施设置方案应简要说明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说明设计中采取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2.1.10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方案应简要说明生产过程中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说明设计中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
2.1.11 节能措施应包括采取的主要节能措施及能耗指标。
2.1.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用工程消耗量应包括电、水、压缩空气、蒸汽和氮气等的年用量;
2 主要概算指标应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借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
3 项目建设用地应列出用地面积和征地面积。
2.1.13 人员编制应说明各类岗位定员及总定员。
2.1.14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2.1.15 存在问题及建议应说明项目技术方案、依托条件、各专项评价报告及批复等存在不落实、需要进一步确定的问题及建议。
2.2 工艺
2.2.1 工艺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
2 界区条件表;
3 管道表;
4 工艺设备表;
5 特殊阀门表;
6 各类工艺设备数据表;
7 设备规格书;
8 工艺流程图;
9 公用工程流程图;
10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
11 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
2.2.2 说明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原则宜包括执行国家有关项目建设法规、政策和规定、工艺技术选用原则、新工艺和新设备选用原则、自动控制水平、项目建设依托条件、物料进出库方式及比例、安全环保、能源使用原则及物料的周转次数、周转量、储存天数等;
2 设计范围应说明工艺单元(主项)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3 设计基础应说明物料主要性质、公用工程条件和气象条件;
4 设计方案应说明设计规模、设备配置、主要工艺操作条件、加热方式及绝热要求、自动控制水平及控制要求等,并附储罐配置一览表、锅炉配置一览表、冷换设备配置一览表、机泵配置一览表、装卸设备配置一览表、供热和供风负荷统计等文表;
5 流程说明宜分系统按流程功能分别说明,主要包括储存、转输、倒罐、调合、装卸、加剂、供热和供风等流程;
6 主要设备选型应包括储罐、锅炉、冷换设备、装卸设备、泵、压缩机及其他小型设备选型;
7 消耗指标宜分别列表说明,应包括电、新鲜水、循环水、热水、蒸汽、压缩空气、氮气、燃料气和燃料油等用量,并应符合表2.2.2-1~表2.2.2-5的规定;
表2.2.2-1 电用量表
表2.2.2-2 新鲜水、循环水用量表
表2.2.2-3 蒸汽、热水用量表
表2.2.2-4 压缩空气、氮气用量表
表2.2.2-5 燃料气、燃料油用量表
8 安全环保措施应说明设计方案中采取的主要安全环保措施;
9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10 存在问题及建议应说明工艺技术方案、依托条件、各项专项评价报告批复等存在不落实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的问题及建议。
2.2.3 界区条件表应列出进、出项目设计范围的工艺物料和公用物料,内容应包括公称直径、介质名称、介质相态、流向、流量(正常/最大)、操作温度(正常/最高或最低)、操作压力(正常/最高)、绝热、伴热和输送方式等内容。
2.2.4 管道表应包括管道编号、公称直径、介质名称、管道起止点、介质相态、密度、腐蚀性介质含量、操作温度(正常/最高或最低)、操作压力(正常/最高)、设计温度、设计压力、管道等级代号、绝热和伴热等内容。
2.2.5 工艺设备表应按设备类别分别列出,内容应包括设备位号、设备名称、台数、操作温度、操作压办、设计温度、设计压力、技术规格、主体材质、重量、绝热和防腐等内容,成套供货的设备应注明成套范围。
2.2.6 特殊阀门表应按安全阀、泄压阀、减压阀、氮封阀、呼吸阀等分类列出阀门的编号、名称、主要操作参数、技术规格和数量等内容。
2.2.7 各类工艺设备数据表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容器类数据表应列出设备机械设计所必需的设计数据,应包括操作参数、设计参数、结构参数、介质名称、特殊(腐蚀)介质的含量、腐蚀裕度、接管法兰参数和绝热等内容;
2 锅炉数据表应列出锅炉设计、选型和询价所必需的数据,应包括蒸发量、蒸汽压力及温度、锅炉型式、蒸汽品质、现场条件、防爆等级、吹灰形式、燃烧器雾化形式、供货范围和接管法兰参数等内容;
3 冷换设备数据表应列出设备名称、设备位号、台数、规格、工艺操作数据、加热介质物性数据、被加热介质物性数据、结构参数、开口说明、机械设计数据、结构材料、制造及检验等内容;
4 机泵数据表应列出机泵设计、选型和询价所必需的数据,应包括介质名称、操作条件、现场条件、防爆等级、结构参数、主体材质、驱动型式、冲洗、机械密封、检验和验收、供货范围、接管法兰参数等内容;
5 特殊阀门类数据表应列出其保护的设备或管道编号、使用工况、阀门类型、材质、压力等级、介质流量、定压、背压和允许超过压力等内容;
6 其他小型设备数据表应列出操作参数、设计参数、结构参数、介质名称、接管法兰参数和绝热等内容。
2.2.8 设备规格书应列出长周期设备的主要工艺参数、结构型式、压力等级、材质、引用文件、供货范围、检验和验收、包装运输、质量保证和现场服务、供货商返回资料等内容。
2.2.9 工艺流程图应表示出完整的工艺过程,应包括主要工艺设备的名称、位号、操作温度、操作压力、规格参数、安全泄放和防负压措施及主要工艺管道的公称直径、介质流量、操作温度、操作压力、调节阀、流量控制和计量等内容。
2.2.10 公用工程流程图应按物料类别分别绘制,应注明物料来源和使用物料的设备,且应包括设备的名称、位号及物料管道的公称直径、介质流量、操作温度、操作压力、调节阀、流量控制和计量等内容。
2.2.11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 设备应表示下列内容:
1)全部设备的位号、名称和型式,并注明其主要规格参数、加热和绝热要求等内容;
2)设备的安全泄放、防负压措施和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泄放阀、氮封阀等的规格、参数和编号等内容;
3)成套供货设备的供货范围。
2 管道应表示下列内容:
1)与设备相连接的全部工艺管道,包括介质流动方向、介质代号、管道编号、公称直径、管道等级、管道等级分界、伴热和绝热要求等内容;
2)工艺及与工艺要求相关的阀门;参与控制的自动控制阀门的编号;
3)全部安全泄压及防负压设施,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减压阀和泄放阀及其编号等内容;
4)主要管道附件,包括金属软管、过滤器、限流孔板和盲板等内容。
3 仪表应表示下列内容:
1)检测仪表及需进入控制系统的成套仪表和控制阀门,并分别编号;
2)控制及联锁关系。
2.2.12 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 使用公用物料的设备位号及名称;
2 管道介质流动方向、介质代号、管道编号、公称直径、管道等级、管道等级分界、绝热和伴热要求等内容及阀门;
3 分别编号检测仪表及需进入控制系统的成套仪表和控制阀门。
2.2.13 工艺流程图、公用工程流程图、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使用的图例及符号应表示下列内容:
1 设备、管道、仪表的符号、缩写、代号的含义;
2 设备、管道、仪表图例及其代号的编写规则。
2.3 管道设计
2.3.1 管道设计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
2 设计规定;
3 材料表;
4 管道及设备平面布置图。
2.3.2 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原则应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政策和规定的原则,新材料选用原则,工程建设依托条件等内容;
2 设计范围应说明工艺单元(主项)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3 设计方案应说明管道及设备平面布置方案、管道的绝热及伴热方案、管道防腐及阴极保护方案和管道应力设计方案;
4 管道器材选用应包括管道、管道附件、连接件和阀门等的选用要求;
5 安全措施应说明设计方案中采取的安全措施;
6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7 存在问题及建议应说明管道及平面布置方案、依托条件中存在的不落实问题及建议。
2.3.3 设计规定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平面布置的设计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平面布置遵守的主要标准;
2)设备布置原则;
3)道路宽度、净空的要求;
4)管墩、管架和建(构)筑物的设置原则;
5)基础标高的设置规定;
6)平台梯子的设置要求;
7)动力电缆、仪表电缆的敷设要求;
8)设备、机泵的检修要求;
9)环保要求;
10)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要求。
2 管道布置的设计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布置遵守的主要标准;
2)管道布置的一般要求;
3)管道的吹扫要求;
4)管道的排凝、放空要求;
5)管道的伴热、疏水要求;
6)泄压管道的安装要求;
7)管道的间距要求;
8)管道的坡度要求;
9)管道的埋设深度要求;
10)阀门的安装要求;
11)仪表元件的安装要求;
12)安全阀的安装要求;
13)管道支、吊架的设置规定;
14)管道保护套管的设置规定。
3 管道材料的设计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主要管道器材选用标准;
2)管道器材选用原则;
3)管子、管件、法兰、垫片、螺栓、螺母、阀门等的名称、公称直径、压力等级、材料、端面类型、壁厚和标准等的规定,阀门内件材料及结构型式。
4 管道绝热的设计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的保温、保冷和防烫伤的设计原则;
2)绝热材料的选用,绝热层厚度的计算,绝热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规定。
5 管道涂漆的设计规定应包括管道的表面处理,防腐蚀涂料和防腐蚀涂层设计、施工及验收,管道表面色和标志等内容。
6 管道机械的设计规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柔性设计规定;
2)应力分析计算基准及应用程序;
3)项目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计执行的标准和非埋地管道抗震设计规定。
2.3.4 材料表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设备材料应列出各类阀门,并应按阀门类型分别列出公称直径、压力等级、技术要求、数量和标准等内容;
2 管道材料应列出管道、绝热、防腐材料等的规格、技术要求、数量和重量;
3 设备材料应列出各类小型工艺设备及配件的名称、规格、材质、技术要求、单位和数量等内容。
2.3.5 管道及设备平面布置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 界区边界及坐标;
2 防火堤、隔堤、围堰的位置或坐标;
3 设备、建(构)筑物的外形及相对位置,管带的相对位置,设备和建(构)筑物的定位尺寸;
4 管墩、管架的布置及管带的宽度和坡度;
5 设备的位号及名称;
6 界区范围内控制室、配电室和辅助间等建筑物的位置、尺寸和室内地坪的相对标高;
7 主要设备清单;
8 尺寸和坐标单位的说明;
9 建北。
2.4 设备
2.4.1 设备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
2 设计规定;
3 设备工程图。
2.4.2 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概况应说明设备类型、数量和规格;
2 设备汇总应包括设备汇总表及主要附件汇总表;
3 设备的结构特点应说明储罐、球罐、容器、换热器等的结构描述;
4 主体材料、主要附件及供货范围应说明设备主体所用材料名称、国产或进口,主要附件的名称、供货范围、国产或进口。
2.4.3 设计规定应根据设备类型分别编制立式圆筒形储罐设计规定、球形储罐设计规定、容器设计规定、换热器设计规定等,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然条件应包括设备计算及选材时必需的自然条件,除基本风压、地震设防烈度、基本雪压、场地土类别及地面粗糙度等外,储罐设计应包括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年最低日平均温度,浮顶储罐设计还应包括小时的最大降雨量,壳体金属温度受大气环境温度影响的包括球罐在内的储存压力容器设计应包括历年月平均最低气温的最低值;
2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3 主体材料及设计计算应包括设备主体材料的选用和设计计算要求;
4 设计压力及设计温度应包括确定原则;
5 制造、检验应包括采用的制造、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
6 防腐设计应包括防腐方式、需防腐部位等内容;
7 绝热材料应包括材料的选用、性能要求和外保护层要求等;
8 附件选用应包括法兰的标准及型式、一二次密封型式、排水型式、搅拌及限位型式和罐顶型式等;
9 其他要求应包括运输要求及对结构、材料、附件等的特殊要求。
2.4.4 设备工程图的内容应包括设计条件章、简图、设备型式、外形规格尺寸、主体材料、主要开口、附件的类型及数量、主要材料、部件质量和总质量等。下列设备应绘制工程图:
1 立式圆筒形储罐中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浮顶储罐、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3的内浮顶储罐、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3的固定顶储罐、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500m3的不锈钢储罐、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2000Pa的低压储罐以及低温储罐;
2 球形储罐;
3 第Ⅲ类压力容器;
4 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设备。
2.5 总图运输
2.5.1 总图运输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
2 设计规定;
3 运输装卸设备表;
4 材料表;
5 库区区域位置图;
6 库区总平面布置图;
7 库区竖向布置图;
8 库区道路及排雨水图;
9 土方工程图;
10 单元(主项)竖向布置图。
2.5.2 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概况应说明下列内容:
1)库区周围与本项目有关的已建和已规划的相邻企业或设施及已形成的河流等地物;
2)现有交通运输情况;
3)库区占地总面积,占用土地的类别,征用土地情况和建(构)筑物及居民点的拆迁情况;
4)库址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资料、气象条件和地震烈度等自然条件。
2 设计范围应说明项目设计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3 总平面布置应说明下列内容:
1)库区总平面布置原则;
2)库区总平面布置中功能区的划分、各功能区内容、各功能区及预留用地等在库区内的位置关系,库区围墙大门及守卫室设置情况,预留用地的安排等内容;
3)库区主管网的布置及库内外管网的衔接;
4)库区总平面布置如何与城市及工业区规划相协调,以及对外的卫生及防火间距的要求;
5)库区内部各设施间的防火间距设置情况。
4 竖向布置应说明下列内容:
1)竖向布置原则;
2)竖向布置形式、设计标高、设计坡度、设计坡向。当采用台阶式布置时,应说明台阶的连接方式、挡土墙的型式及材质、护坡的型式及材质;
3)库区雨水排放的方式,排水沟的结构型式应说明断面型式、材质、宽度和沟底纵坡;
4)土石方量以及余缺土的处理方法;
5)库区竖向设计满足防排洪的要求。
5 库区道路应说明道路型式和道路设置是否满足运输、消防和检修方面的要求,道路型式还应说明道路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净空高度、结构层材料和做法。
6 运输应说明下列内容:
1)货物总吞吐量、运输方案、各种运输方式的比例及承担的运输量,附运输量、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配置一览表,具体内容见表2.5.2-1、表2.5.2-2;
表2.5.2-1 运输量及运输方式表
表2.5.2-2 运输工具配置一览表
2)铁路运输承担的运输量、铁路专用线的接轨点、交接方式及地点、取送车方式、自备机车、车辆配置原则及数量、库内铁路股道数量、股道布置情况、线路长度等内容;
3)公路运输承担的运输量、运输车辆配备原则和数量;
4)水路运输承担的运输量、码头的位置和与库区的关系;
5)管道运输承担的运输量、管道进出库区的位置。
7 绿化应说明库区绿化的布置原则及绿化指标。
8 工程量应列出总图运输设计的工程量。
9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按表2.5.2-3列表说明。
表2.5.2-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0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11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应说明存在不落实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的问题及建议。
2.5.3 设计规定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则应说明适用范围及设计范围。
2 设计原则应说明下列内容:
1)总平面布置原则;
2)竖向布置原则;
3)道路及铁路设计原则;
4)库区排雨水及防排洪设计原则;
5)汽车、叉车、机车和铁路车辆配置原则;
6)库内围墙、大门和守卫室设计原则;
7)库区绿化设计原则。
3 一般规定应说明下列内容:
1)项目采用的坐标系统及不同坐标系统之间的换算公式;
2)项目采用的高程系统及不同高程系统之间的换算关系;
3)道路型式、道路宽度、道路纵坡、道路横坡、道路转弯半径、结构层材料和做法、路缘石尺寸;
4)铁路专用线等级、牵引类型、限坡、最小曲线半径、路基宽度、路基横坡和排雨水方式、轨道类型、标准、最小高度、道岔型号,通信、信号类型、车挡类型、照明类型,装卸车站台宽度和高度;
5)场地铺砌、单元引道、人行道的结构层材料和做法;
6)排水明沟、涵洞、截洪沟、排洪沟的材料和做法。
4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2.5.4 运输装卸设备表应列出自备铁路机车、铁路车辆、各类汽车、装卸及起重设备、叉车、轨道衡、汽车衡等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等内容。
2.5.5 材料表应列出材料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等内容。
2.5.6 库区区域位置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 风玫瑰图、图例、说明等内容;
2 与本工程有关的已建及已规划的相邻企业或设施之间的位置关系;
3 库区与库外配套工程的位置及边界线;
4 进出库区的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给排水管道、工艺管道、热力管道、排洪沟、排水沟等的走向和位置;
5 库区与码头之间的道路、管廊等路由。
2.5.7 库区总平面布置图宜表示下列内容。
1 测量坐标网、建筑坐标网、风玫瑰图、图例和说明等内容。
2 自然地形、地貌或现状图。
3 库区用地边界线、围墙、大门及守卫室的位置及坐标;库内道路的位置及坐标,以及人流、物流出入口;库内铁路、挡土墙、护坡和排洪沟等的位置及坐标。
4 各设施的边界线、坐标、设施内主要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
5 铁路线路、计量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等的位置及坐标;库区内外铁路分界点坐标。
6 与周边主要设施的防火、安全防护间距。
7 库区主要管网的走向。
2.5.8 库区竖向布置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 指北、图例、说明和工程量表等;
2 库区围墙大门及守卫室、各设施的边界线、库区道路、铁路、挡土墙、护坡等的位置、坐标和控制点标高;
3 各设施及主要建(构)筑物的名称;
4 库区和各设施的设计标高或坡向及主要建筑物室内、室外地坪标高;
5 库区场地的最终设计标高。
2.5.9 库区道路及排雨水图宜表示下列内容:
1 指北、图例、说明和工程量表等。
2 库区围墙、大门及守卫室的平面位置;各设施的边界线、名称及坐标;铁路线路、计量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等平面位置及坐标。
3 道路的平面位置及中心坐标,路面宽度,道路交叉点及变坡点的路面设计标高,道路纵坡的坡向、坡度及坡长,平交道口、广场、回车场的位置;排雨水明沟、桥涵、急流槽、跌水设施的位置,排水沟的宽度、坡度、坡向、沟长、起点及终点的沟底标高。
4 道路、水沟等的断面图。
2.5.10 土方工程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相应的图表:
1 采用方格网法计算土方时,土方工程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指北、图例和说明;
2)场地平整范围线、各设施的边界线、围墙大门和厂区道路的位置;
3)绘制方格网图时,方格宜采用20m×20m或40m×40m,在方格网各角点标注自然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和施工高度;
4)绘制填、挖方零线,计算方格内的土方量并汇总填、挖方总量。
2 采用断面法计算土方时,土方工程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在场地平整图上确定所取断面的位置并编号;
2)在断面图上绘出自然地面线和设计地面线,计算出填、挖方的断面面积;
3)根据各个断面的填挖方面积以及各个断面之间的间距列表计算填、挖方总量。
2.5.11 单元(主项)竖向布置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 指北、图例、说明和工程量表等内容。
2 单元(主项)边界线与边界线内的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布置。
3 单元(主项)边界线的坐标。
4 设计标高及坡向,独立建筑物的竖向布置图尚应注明室内地坪标高。
5 车行铺砌、人行铺砌、人行道、回车场的位置、转弯半径及尺寸;排雨水明沟的位置、宽度、坡度、坡向、沟长、起点及终点的沟底标高;防火堤及隔堤的位置、坐标和堤顶标高;涵洞、跨越梯、跨越桥、截油排水阀、集水井等的位置。
6 单元(主项)边界线外的场地设计标高及坡向;单元引道的位置、坐标、路面宽度、转弯半径、交叉点及变坡点的路面设计标高、引道的纵坡坡向、坡度和坡长。
2.6 自动控制
2.6.1 自动控制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
2 设计规定;
3 仪表索引表;
4 仪表规格书;
5 仪表盘(柜)规格书;
6 在线分析器室规格书;
7 材料表;
8 仪表汇总表;
9 控制室平面布置图;
10 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器平面布置图;
11 仪表主电缆桥架敷设图或走向图;
12 联锁控制逻辑框图;
13 顺序控制逻辑(时序)框图;
14 复杂控制回路图。
2.6.2 当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序控制系统(PLC)、过程数据采集控制系统(SCADA)时,应编制相应的系统规格书。
2.6.3 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过程对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要求应说明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计量仪表的设置和精度要求;
2 检测和控制方案应包括特殊测量仪表、顺序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等的简要说明;
3 主要仪表选型及控制系统功能、硬件配置应说明操作站、打印机、辅助操作台、仪表盘、各类机柜的规格、数量等内容;
4 安全仪表系统及气体监测系统应包括仪表的防爆等级要求、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等内容;
5 仪表防护应说明仪表的防爆、绝热、防堵、防腐蚀、接地、防雷、防电磁干扰和防辐射等措施;
6 控制室及现场机柜间应说明控制室、辅助设施的规模及布置情况;
7 消耗指标应说明仪表电源、气源、伴热介质的来源和用量;
8 随设备成套供应的仪表应说明仪表及控制系统范围。
2.6.4 设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则应说明适用范围及设计范围。
2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3 设计基础应说明仪表传输标准信号及测量单位。
4 仪表和控制系统应说明选用原则,控制系统宜包括DCS、PLC、SCADA、SIS等系统内容;现场仪表宜包括温度、压力、流量、液位、控制阀、分析仪表和其他仪表等内容。
5 现场仪表应说明防护、防爆、防电磁干扰、接地系统和防雷等要求。
6 动力要求应说明仪表电源、气源、热(冷)源等要求,仪表电源包括宜电源种类、电压、频率、容量、备用容量及时间、不间断电源(UPS)等;仪表气源宜包括压力、质量、露点温度、耗气量和备用容量等;仪表热(冷)源宜包括热(冷)源的种类、温度、压力和消耗量等。
7 控制室应说明其组成、面积、建筑、结构、空调、照明等要求,宜包括操作室、工程师站室、机柜室及现场机柜室、UPS室、空调机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和洗手间等内容。
8 安装材料应说明电线(缆)、仪表电缆桥架、导压配管、空气配管、伴热配管、阀门、管件和绝热材料等的选用原则。
2.6.5 仪表索引表应按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与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顺序和被测变量英文字母代号的顺序或其他顺序列出每个检测与控制回路的仪表和辅助仪表,应包括位号、用途、仪表名称、信号类型、规格书编号、安装位置、所在流程图的图号、管道号或设备号。
2.6.6 仪表规格书应按仪表的种类列出所有仪表的规格和数据,应包括位号、名称、用途、工艺操作条件、数量、防护防爆等级、类型、测量范围、精度、信号类型、电源、过程连接尺寸和电气连接尺寸等,还可包括仪表所在流程图图号、安装位置、管道号或设备号和管道等级。在线分析仪表规格书还应列出分析仪表的被测组分、背景气组分、操作条件、公用工程条件、附件和技术规格等内容。
2.6.7 仪表盘(柜)规格书应列出仪表盘(柜)及其附件的规格、数量,仪表盘(柜)的技术要求。
2.6.8 在线分析器室规格书应列出在线分析器室内安装的各类分析器(仪表)和成套供应的取样预处理系统、放空系统、样品回收系统、公共设施和电气配线等的数量、技术规格的要求。
2.6.9 材料表应列出仪表安装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包括钢材、电线(缆)、导压配管、空气配管、伴热配管、电线(缆)配管、阀门、管件、接线箱、保护(温)箱和电缆桥架等材料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2.6.10 仪表汇总表应列出各种仪表及控制系统的名称、主要规格和数量。
2.6.11 DCS规格书应说明系统的总体要求、硬件组成和软件基本要求等,宜包括控制器、输入/输出(I/O)卡、操作站、打印机、通信系统等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供货范围,I/O点类型和数量,系统冗余和后备,备品备件,与其他系统的通信接口,组态软件说明,应用软件说明,网络连接与数据存取要求。
2.6.12 SIS规格书应说明系统的总体要求、硬件组成和软件基本要求等,宜包括可编程逻辑控制器、I/O卡、监控站(含辅助操作台)、打印机、通信系统、组态及编程终端、事件记录单元等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供货范围,I/O点类型和数量,系统冗余和后备,备品备件,与其他系统的通信接口,组态软件说明,网络连接与数据存取要求,安全仪表系统逻辑框图或联锁逻辑框图。
2.6.13 PLC规格书应说明系统的总体要求、硬件组成和软件基本要求等,宜包括中央处理单元、I/O卡、操作站、打印机、编程终端、通信接口等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供货范围,I/O点类型和数量,系统冗余和后备,备品备件,编程软件要求。
2.6.14 SCADA规格书应说明系统的总体要求、硬件组成和软件基本要求等,宜包括中央处理单元、远程数据采集单元、I/O卡、操作站、打印机、通信系统等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供货范围,I/O点类型和数量,系统冗余和后备,备品备件,与其他系统的通信接口,组态软件说明。
2.6.15 DCS规格书、SIS规格书、PLC规格书、SCADA规格书应说明对供货商要求,宜包括工程技术服务、系统培训、组态调试、测试与验收、开车服务、质量保证和工程交付资料等内容。
2.6.16 控制室平面布置图应表示控制室的组成、尺寸、地面标高,室内机柜、端子柜、电源柜、操作站、打印机和辅助盘等的安装位置。
2.6.17 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体检测器平面布置图应表示检测器的位号、位置和安装高度等。
2.6.18 仪表主电缆桥架敷设图或走向图应表示控制室与各单元(主项)的相对位置,仪表主电缆桥架走向、标高和尺寸。
2.6.19 联锁控制逻辑框图应表示输入与输出间的逻辑关系。
2.6.20 顺序控制逻辑(时序)框图应表示顺序控制过程中相关设备的操作状态及逻辑关系。
2.6.21 复杂控制回路图应表示复杂控制回路的控制关系及组成。
2.7 电气
2.7.1 电气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
2 设计规定;
3 计算书;
4 用电负荷表;
5 设备材料表;
6 设备规格书;
7 库区供电系统单线图;
8 微机监控系统简图;
9 库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10 库区线路走向图;
11 库区防雷、接地干线图;
12 供电系统单线图;
13 变电所设备布置图。
2.7.2 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概况应说明设计范围及分工、负荷等级、电源要求、总用电负荷、年用电量、应急负荷及应急电源和物料的爆炸危险性分类等内容;
2 供、配电工程宜说明外部电源及电源线路参数、库区供电系统的接线及运行方式、自动装置设置及运行方式、节能措施、变电所设置及供电范围、工艺联锁及特殊控制要求、电缆选用型号和敷设方式等内容;
3 照明工程宜说明照明种类、供电电源、控制方式及线路敷设方式;
4 防雷、防静电及接地工程宜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防静电措施、接地装置的分类及接地方式、接地电阻要求;
5 电气维护及维修宜说明其依托情况;
6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应说明存在不落实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的问题及建议。
2.7.3 设计规定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依据应说明电源资料、相关的协议、会议纪要和气象及地质资料;
2 执行的主要标准应列出其名称及编号;
3 供、配电系统宜说明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电力调度及监控系统设置、无功补偿的设置、变电所平面、电动配线的设计原则和设备选择、安装要求,变电所对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
4 照明设计宜说明照明设计原则、设备选择和安装要求;
5 防雷、防静电及接地设计宜说明防雷、防静电、接地设计原则、设备选择和安装要求。
2.7.4 计算书应列出计算方法、条件、输入数据和输出结果,并宜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电气计算宜包括负荷、变压器选择、应急负荷、无功补偿、短路电流、电气设备选择、电动机正常启动及再启动电压水平、电容电流、电缆截面选择、库区道路照明和其他计算。
2.7.5 用电负荷表应包括负荷名称、额定电压、额定容量、计算容量、年用电量、负荷安装、运行台数、变电所用电设备的运行容量、计算负荷和库区总计算负荷。
2.7.6 设备材料规格表可按变配电工程、配线工程、照明工程、防雷和接地工程等分别列出,宜包括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和备注等内容。
2.7.7 设备规格书应列出变电所主要供配电设备,宜包括适用范围、卖方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规范、设计技术要求、检查和验收、防腐要求、铭牌、标牌或标记和卖方文件等内容。
2.7.8 库区供电系统单线图宜表示外部电源及电源线路参数、库区变电所设置、变电所之间的供电关系、主要电气设备参数、各变电所的供电范围和负荷参数。
2.7.9 微机监控系统简图宜表示库区微机监控系统主站、子站及间隔层设备设置、通信关系,库区微机监控系统与外部的通信关系。
2.7.10 库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宜采用平面图表示,当平面图无法表示清楚时可增加典型图;并宜说明爆炸危险介质的性质、工艺操作条件、电气设备选择的最低要求与防爆标志等。
2.7.11 库区线路走向图应表示线路的主要路径、敷设方式。
2.7.12 库区防雷、接地干线图宜表示库区接地网的平面布置情况、不同种类接地系统的相互关系及接地电阻的要求、库区防静电接地的设置及做法。
2.7.13 供电系统单线图宜表示供电系统接线方式、继电保护设置、自动装置设置,测量、计量表设置、电源参数、无功补偿装置设置和配电回路的参数。
2.7.14 变电所设备布置图应表示变电所的结构及尺寸、变电所设备布置位置及尺寸、安全通道位置及尺寸。
2.8 电信
2.8.1 电信部分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
2 设计规定;
3 设备材料规格表;
4 设备规格书;
5 电话配线系统图或综合布线系统图;
6 无线通信系统图;
7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图;
8 扩音对讲系统图;
9 电视监视系统图;
10 智能卡系统图;
11 周界报警系统图;
12 电信设备配置图。
2.8.2 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范围应说明项目设计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2 电信系统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政电话、调度电话和直通电话系统应说明电话的种类、电话站设计方案、中继方式、供电和接地等内容;
2)综合布线系统应说明系统方案、构成、功能和信息插座的安装地点;
3)无线通信系统应说明系统方案、构成、工作方式、使用场所的特征、使用频率和功率;
4)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应说明系统方案、构成、功能,控制器、联动盘或PLC控制柜安装位置,各类报警设施的安装地点,消防联动控制逻辑关系,组网通信、警报装置和应急广播的设置方案;
5)扩音对讲系统应说明系统方案、构成、功能、容量、回路数量,供电方式,主机安装位置,对讲话站、扬声器的安装地点及与其他系统的连接关系;
6)电视监视系统应说明系统方案、构成、功能,信号传输方式,供电方式,摄像机监视的对象,监视器、控制器、操作台的安装地点及与其他系统的连接关系;
7)智能卡系统应说明系统方案、构成、功能,读卡器、控制器的安装地点及信号传输方式;
8)周界报警系统应说明系统方案、构成、功能,探测器、控制器的安装地点及信号传输方式;
9)电信线路应说明电信线路的种类、电缆及光缆选型、路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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