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5271.17-2010 (GB/T5271.17-2010) | | 中文名称 | 信息技术 词汇 第17部分:数据库 | | 英文名称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Vocabulary -- Part 17: Databas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35; 35.240.20 | | 字数估计 | 26,261 | | 发布日期 | 2010-12-01 | | 实施日期 | 2011-04-01 | | 引用标准 | GB/T 2659-2000; GB/T 5271.1-2000; GB/T 15237.1-2000 | | 采用标准 | ISO/IEC 2382-17-1999,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9号(总第16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5271的本部分定义了数据库的各种概念的术语和定义, 并明确了这些条目之间的关系。本部分便于数据库概念的国内及国际间交流。 |
GB/T 5271.17-2010
ICS 01.040.35;35.240.20
L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息技术 词汇
第17部分:数据库
Part17:Databases
(ISO/IEC 2382-17:1999,IDT)
2010-12-01发布
2011-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概述 1
2 术语和定义 2
17.01 一般术语 2
17.02 概念级 4
17.03 外部层(逻辑层)与内部层(物理层) 5
17.04 关系结构 7
17.05 层次结构与网状结构 8
17.06 数据字典设施 10
17.07 数据库语言 11
17.08 实现与管理 12
索引 15
汉语拼音索引 15
英文对应词索引 18
前言
GB/T 5271《信息技术 词汇》现有30部分:
---第1部分:基本术语
---第2部分:算术和逻辑运算
---第3部分:设备技术
---第4部分:数据的组织
---第5部分:数据的表示
---第6部分:数据的准备与处理
---第7部分:计算机编程
---第8部分:安全
---第9部分:数据通信
---第10部分:操作技术和设施
---第29部分:人工智能 语音识别与合成
---第31部分:人工智能 机器学习
---第32部分:电子邮件
---第34部分:人工智能 神经网络
本部分是GB/T 5271的第17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IEC 2382-17:1999《信息技术 词汇 第17部分:数据库》(英文版)。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静、王有志、冯惠、娄东升、马应章。
信息技术 词汇
第17部分:数据库
1 概述
1.1 范围
GB/T 5271的本部分定义了数据库的各种概念的术语和定义,并明确了这些条目之间的关系。
本部分便于数据库概念的国内及国际间交流。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527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eqv ISO 3316:1997)
GB/T 5271.1-2000 信息技术 词汇 第1部分:基本术语(idt ISO/IEC 2382-1:1993)
GB/T 15237.1-2000 术语工作 词汇 第1部分:理论与应用(eqv ISO 1087-1:2000)
1.3 遵循的原则和规则
1.3.1 词条的定义
第2章包括许多词条。每个词条由几项必需的要素组成,包括索引号,一个术语或几个同义术语和
定义一个概念的短语。另外,一个词条可包括举例、注解或便于理解概念的解释。有时同一个术语可由
不同的词条来定义,或一个词条可包括两个以上的概念,说明分别见1.3.5和1.3.8。
本部分使用其他术语,例如词汇、概念、术语和定义,其意义在GB/T 15237.1-2000中有定义。
1.3.2 词条的组成
每个词条包括1.3.1中规定的必需的要素,如果需要,可增加一些要素。词条按以下顺序包括如下
要素:
a) 索引号(对发布的本部分所有语言是相同的);
b) 术语或某语言中首选的术语,对某语言中的概念若没有首选术语表示,用五个点的符号表示
();在一个术语中,一行点用来表示每个特定事例中被选的一个词;
c) 某个国家的首选术语(根据GB/T 4880的规则标明);
d) 术语的缩略语;
e) 许用的同义术语;
f) 定义的正文(见1.3.4);
g) 以“例”开头的一个或几个例子;
h) 以“注”开头的概念应用领域标明特殊事例的一个或几个注解;
i) 词条共用的图片、图示或表格。
1.3.3 词条的分类
本标准的每部分被分配两个数字组成的序列号,并以表示“基本术语”的01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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