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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5373-2019 (GB/T5373-2019) | | 中文名称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 | | 英文名称 | Measuring method of dimensions and masses parameter for motorcycles and moped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40 | | 字数估计 | 22,28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5373-201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
GB/T 5373-2019 英文名称: Measuring method of dimensions and masses parameter for motorcycles and moped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取值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 车辆尺寸
GB/T 5359.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1部分:车辆类型
GB/T 535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3部分:两轮车和三轮车尺寸
GB/T 535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4部分:两轮车和三轮车质量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3、GB/T 5359.1、GB/T 5359.3和GB/T 535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车轮中心
车轮纵向中心平面与车轮回转中心的交点。
3.2
选配件
在制造商提供的基本型摩托车外,作为供顾客选配而加装或选装的附件。
3.3
固定件
在制造商提供的基本型摩托车中,已作为车辆设计标准配置的附件。
3.4
附件
起辅助作用,拆卸以后不影响摩托车正常行驶的零部件[如导流罩、挡风板、保险杠、靠背、货筐、前
(后)货架、后行李箱等]。
3.5
轴荷比
各轮轴荷与整车整备质量之比。
4 测量基本要求
4.1 车辆应清洁(无油污、泥土),装备应齐全,轮胎气压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4.2 车辆静置于支承平面上,处于铅垂状态,车轮处于直线行驶位置,如有挡风装置的,应将挡风装置
置于工作位置,可伸缩的挡风装置应置于最高位置。正三轮摩托车的门、窗应关闭。
4.3 测量仪器和设备如下:
a) 钢卷尺:刻度间隔为1mm;
b) 角度计:刻度间隔为5';
c) 高度尺:刻度间隔为0.5mm;
d) 重锤或直角尺;
e) 三维坐标测量装置;
f) 磅秤或电子秤或车辆负荷计,刻度间隔为0.2kg。
5 尺寸参数的测量
5.1 测量条件
5.1.1 测量尺寸用的支承面应是呈水平状态的平坦坚实平面。
5.1.2 车辆置于三维正交坐标系中,确定其测量坐标平面和纵向中心平面。
5.1.3 测量时,车辆质量为整车整备质量。
5.1.4 测量转弯圆直径、转弯通道圆直径和车轮滚动半径用的场地和道路应是清洁、平坦、干燥的坚实地面。
5.2 测量项目及测量要求
5.2.1 长度尺寸见表1。
5.2.2 宽度尺寸见表2。
a) 正三轮摩托车前束:同一轴上两端轮辋轮缘外侧轮廓线的水平直
径的端点为等腰梯形的顶点,测量梯形前后底边(b1、b2)长度
之差;
b) 边三轮摩托车前束:边轮轮辋轮缘外侧轮廓线的水平直径的端点
至纵向中心平面的垂直线为梯形,测量梯形前后底边(b1、b2)长度
之差。
5.2.3 高度尺寸见表3。
表3 高度尺寸
a 中间区域---为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且与其等距离的两平面之间所包含的部分,两平面之间的距离为两边车轮(边三轮摩托车为边车轮和主车轮)内缘最小距离的80%。
5.2.4 角度见表4。
5.2.5 其他尺寸见表5。
a) 两轮摩托车:测量转向轮转到左、右极限位置运行时,在支承面
上与前轮纵向中心平面相切圆的直径;
b) 三轮摩托车(包含装有对轮的摩托车):测量转向轮转到左、右
极限位置运行时,在支承面上与车辆的最外侧车轮的纵向中心
平面相切圆的直径
5.3 测量方法
5.3.1 线性尺寸的测定
5.3.1.1 长度,在平行于支承面和纵向中心平面的方向上测取。
5.3.1.2 宽度,在垂直于纵向中心平面的方向上测取。
5.3.1.3 高度,在垂直于支承平面的方向上测取。
5.3.2 轮距的测定
测量两车轮在车辆支承平面上留下轨迹的中心线间的距离。
5.3.3 侧面斜角的测定
5.3.3.1 测量前,用锁紧工具将车辆的前、后悬架弹簧在正常状态位置固定,如果悬架系统中的弹簧压
力可调,应把它调整到车辆倾斜时最不利的状态下固定(当车辆倾斜时最不利的状态难以确定时,可把
弹簧调整到若干状态进行测量,取测定的最小值为侧面斜角)。
5.3.3.2 按图5所示方法测定车辆左、右侧面斜角。
5.3.4 纵向通过角的测定
根据车辆测定的离地间隙点的位置、轴距和车轮的静力半径,按图6用作图法测定或按式(1)计算。
当离地间隙点不在轴距中心部位时,还应对中心部位及其两侧稍高于离地间隙点的其他离地点作
纵向通过角测定或计算,取测定或计算的最小值为纵向通过角。
5.3.5 接近角、离去角的测定
如图7所示,用一块两面平行的刚性测量平板,使其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垂直。且与前轮(或后轮)
相切,与前端(或后端)内刚性零件相接触,然后用角度计测量平板与支承面间的夹角。
5.3.6 转弯圆直径、转弯通道圆直径的测定
5.3.6.1 采用印迹法、投影标记法或喷印法使车辆测量点的运行轨迹清晰地显示于地面。
5.3.6.2 将转向轮向左或向右转到极限位置,将车辆推动或行驶一周。两轮车在行进中应使车身与地
面保持垂直。
5.3.6.3 按图8~图13所示测量车轮中心线轨迹圆,测量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
5.3.7 车轮滚动半径的测定
5.3.7.1 用印迹法测量驱动轮滚动周长,在测试道路上垂直于行驶方向用印迹物涂一条宽约10mm的
线条后,推动车辆直线前进或以最低车速匀速行驶,测量驱动轮印迹显示滚动的长度。尽可能多测
几周。
5.3.7.2 按式(2)计算滚动半径:
注:正三轮车s取左、右驱动轮算术平均值。
6 质量参数的测量
6.1 测量条件
6.1.1 车辆装载质量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乘员应以正常驾驶姿势坐在车辆驾驶位置上,装载物应
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上。驾驶员及其装备的总质量规定为75kg,不足75kg者,应在相应的乘坐位置上
加配重。
6.1.2 测量时,变速箱置于空挡,并不得使用制动器。
6.1.3 测定厂定最大总质量情况下的质心位置时,驾驶员与乘员可用模拟假人代替,并与车辆固定为
一体,保证在测量过程中不发生位移或改变姿态。
6.2 驾驶员与乘员的位置
6.2.1 驾驶员的手应放在方向把握把处,脚应放在脚踏上,脚与小腿成90°±5°,对于具有脚踏板的车
辆,放脚的位置应按制造厂的规定。
6.2.2 乘员的手应放在规定的扶手处,脚应放在搁脚架或脚踏板上,保持一般乘员的习惯姿态。
6.3 整车干质量、整车整备质量和厂定最大总质量
6.3.1 测定各轮分布质量:根据整车干质量、整车整备质量和厂定最大总质量的状态,用两台(或三台)
磅秤或电子秤(各秤的支承台面应处于同一水平面内),分别称出各轮分布质量。
6.3.2 根据各轮分布质量计算下列各状态下的车辆质量m:
两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的整车干质量/整车整备质量/厂定最大总质量按式(3)计算。
注:正三轮车后轮所测分布质量为左、右轮分布质量之和。
6.3.3 在空载或满载状态下,依据6.3.1的测量方法所测得各轮轴荷(各轮分布质量)与整车整备质量
和厂定最大总质量分别相比后得到轴荷比。
6.4 测定车辆在水平面内的质心位置
根据在同一位置的同一物体,其重心和质心重合的原理,用测物体重心的方法、原理测取质心的水
平坐标位置,见图14。
6.5 测定车辆质心高
6.5.1 称出悬架锁紧工具的质量。
6.5.2 在水平状态下,用锁紧工具固定车辆各悬架弹簧的变形位置。
6.5.3 测量厂定最大总质量的质心高时,车辆的装载及驾驶员、乘员情况按6.1.1、6.1.3的规定。
6.5.4 将车辆的前轮(两轮或三轮车)或边轮(边三轮车)用垫块垫高,使车辆分别倾斜约10°、12°、14°
(见图15),且车轮应处于直线行驶位置。两轮摩托车后轮中心平面应与支承台面垂直。
6.5.5 抬高后,分别测定两轮摩托车或正三轮摩托车的后轮,边三轮摩托车的前轮和后轮分布质量与
水平状态时各轮分布质量和增量Δm。同时用角度测量仪器分别测出三种倾斜状态的实际倾斜角度。
6.5.6 计算整车干质量(厂定最大总质量)状态下的质心高:
抬高车轮后,非抬高轮称量读数值中应减去该轮悬架锁紧工具的质量。
7 测量结果及测量数据的取值规则
7.1 测量结果
7.1.1 尺寸参数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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