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508-2025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GB/T 5508-2025 199 GB/T 5508-2025 [PDF]天数 <=3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GB/T 5508-2011 139 GB/T 5508-2011 [PDF]天数 <=3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GB/T 5508-1985 199 GB/T 5508-1985 [PDF]天数 <=2 粮食、油料检验 粉类含砂量测定法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5508-2025 (GB/T5508-2025)
中文名称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英文名称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 - Determination of sand content of flour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X04
国际标准分类 67.050
字数估计 10,129
发布日期 2025-10-31
实施日期 2026-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5508-201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5508-2025: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ICS 67.050 CCS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508-2011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5508-2011《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与GB/T 5508-2011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试剂及试剂警告,将四氯化碳更改为四氯乙烯(见5.2,2011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10%盐酸溶液试剂(见5.3); ---更改了仪器和设备,将电炉更改为电热板(见6.5,2011年版的6.5); ---仪器和设备中增加了容量瓶、吸管、水浴锅、马弗炉(见6.9~6.12); ---增加了马弗炉灼烧的步骤(见7.2.1、7.2.2); ---增加了含营养强化剂和无机盐类食品添加剂粉类粮食中含砂量的测定(见7.2.3); ---增加了再现性要求(见9.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储粮质检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食品检验研 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中储粮陕西质检中心有限公司、中企联合粮食储备有限公 司、陕西省粮食质量安全中心、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 督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晓莉、李辉、张成、张宇冲、呙琴、陈超、刘小熙、许诺、姜涛、冯永建、罗世龙、 唐坤、吕军仓、魏智化、单晓雪、兰雪萍、张睿婷、杨超、杨微、师麟阁、江媛媛、苏晓萌、邹洁。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5年首次发布为GB/T 5508-1985,2011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粉类粮食中含砂量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粉类粮食含砂量的测定。本文件不适用于能与砂尘共沉淀的芝麻粉等粉类粮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粉类粮食 flours 加工原粮、油料成一定细度的粉状物统称。 3.2 含砂量 sandcontent 粉类粮食中所含的无机砂尘的量。 注:以砂尘占试样总质量的质量分数(%)表示。 4 原理 在四氯乙烯试剂中,由于粉类粮食与砂尘的相对密度不同,粉类粮食悬浮于四氯乙烯表层,砂尘沉 于四氯乙烯底层,从而将粉类粮食与砂尘分开。 5 试剂 警告1---四氯乙烯有特殊气味,在吸入或与皮肤及眼睛接触时有毒,操作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警告2---四氯乙烯对水体有害,使用后的废液不应直接排放,应收集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 5.1 水,GB/T 6682,三级。 5.2 四氯乙烯(C2Cl4)。 5.3 10%盐酸溶液:量取24mL浓盐酸,用水稀释至100mL。 6 仪器和设备 6.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6.2 天平:感量0.01g。 6.3 细砂分离漏斗、漏斗架。漏斗示意图见附录A。 6.4 量筒:100mL。 6.5 电热板。 6.6 干燥器:内置有效的变色硅胶。 6.7 坩埚:30mL。 6.8 玻璃棒。 6.9 容量瓶:100mL。 6.10 吸管。 6.11 水浴锅:控温精度±2℃。 6.12 马弗炉:最高使用温度≥950℃。 7 分析步骤 7.1 样品的扦取和分样 按GB/T 5491执行。 7.2 测定 7.2.1 粉类粮食与砂尘分离 将干燥的空坩埚(6.7)放在550℃马弗炉(6.12)中灼烧30min,冷却至200℃左右,取出,放在干燥 器(6.6)中冷却30min后称量m0(精确至0.0001g)。 量取70mL四氯乙烯(5.2),注入已关闭活塞的细砂分离漏斗(6.3)内,加入试样10g(感量0.01g 天平),用玻璃棒(6.8)在漏斗的中上部轻轻搅拌均匀后静置,然后每隔5min搅拌1次,共搅拌3次,再 静置30min。将含砂漏斗上部试样和四氯乙烯小心倒出,避免底部砂尘流出,再将分离漏斗中的四氯 乙烯和沉于底部的砂尘放入坩埚(6.7)内,用少许四氯乙烯冲洗漏斗球形部及长颈部2次,收集四氯乙 烯洗液于同一坩埚中。静置30s后,用吸管(6.10)小心吸出坩埚中的四氯乙烯弃去,注意不要贴底吸 干,避免吸到下层砂尘。再用吸管沿坩埚壁加入20mL四氯乙烯,静置30s后,用吸管小心吸出坩埚中 的四氯乙烯弃去,重复此操作2次,以去除坩埚中混入的少许试样。将坩埚放在90℃~110℃电热板 (6.5)上烘约20min至干燥,得到含砂尘的干燥坩埚。 7.2.2 不含营养强化剂和无机盐类食品添加剂的样品测定 将经7.2.1处理得到的含砂尘的干燥坩埚放入550℃马弗炉(6.12)中灼烧30min,冷却至200℃左 右,取出,放在干燥器(6.6)中冷却30min后称量,得到坩埚及砂尘质量m1。 7.2.3 含营养强化剂和无机盐类食品添加剂的样品测定 向经7.2.1处理得到的含砂尘的干燥坩埚中加入10mL10%盐酸溶液(5.3),放在80℃左右的水 浴锅(6.11)中加热5min,取出静置30s后用吸管(6.10)小心吸出坩埚中的盐酸溶液弃去,再往坩埚中 加入10mL10%盐酸溶液(5.3),静置30s后用吸管吸出弃去。往坩埚中加入20mL水洗涤剩余砂 尘,静置30s后用吸管小心吸出上层液体弃去,再重复此操作2次。将坩埚放在90℃~110℃电热板 (6.5)上烘至干燥,然后放入550℃马弗炉(6.12)中灼烧30min,冷却至200℃左右,取出,放在干燥器 (6.6)中冷却30min后称量,得到坩埚及砂尘质量m1。 当不能明确样品是否含有营养强化剂和无机盐类食品添加剂时,应按照7.2.3进行测定。 8 结果计算及表示 试样测定结果按公式(1)计算: X= m1-m0 m ×100 (1) 式中: X ---试样的含砂量,以质量分数(%)计; m1---坩埚及砂尘质量,单位为克(g); m0---坩埚质量,单位为克(g); m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在重复性测定条件下,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测定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9 精密度 9.1 重复性 在同一实验室,由同一操作者使用相同设备,按相同的测试方法,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被测对象相 互独立进行测试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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