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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8814-2017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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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814-2017 255 GB/T 8814-2017 9秒内发货PDF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8814-2017 (GB/T8814-2017)
中文名称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英文名称 Unplasticized polyvinyl chloride (PVC-U) profiles for the doors and window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28
国际标准分类 83.140.01
字数估计 20,293
发布日期 2017-11-01
实施日期 2018-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8814-2004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2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8814-2017: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GB/T 8814-2017 英文名称: Unplasticized polyvinyl chloride (PVC-U) profiles for the doors and windows ICS 83.140.01 Y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8814-2004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的基材材料、分类、分级与标记、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未增塑聚氯乙烯为主要材料的门、窗用型材。 5 分类、分级与标记 5.1 分类 5.1.1 颜色及工艺 型材按颜色及工艺分为通体和装饰型材。 通体型材分为白色通体和非白色通体型材; 装饰型材分为覆膜、共挤和涂装型材; 型材颜色及工艺分类见表1。 5.1.2 主型材的壁厚 主型材的壁厚见图1,分类见表2。 5.2 分级 5.2.1 主型材的落锤冲击 按主型材的落锤冲击分级,见表3。 5.2.2 老化时间 按老化时间分级,见表4。 6 要求 6.1 外观 型材可视面的颜色应一致,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凹凸、杂质。型材端部应清洁、无毛刺。 型材允许有由工艺引起的不明显的收缩痕。 装饰型材还应符合表6的规定。 6.2 尺寸和偏差 6.2.1 外形与功能结构尺寸 外形尺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6.2.2 主型材的壁厚 主型材的最小壁厚应符合表2的规定。GJ、TZ型材的壁厚包括装饰面的厚度, 但FM型材不包括覆膜和胶层的厚度。 6.2.3 装饰面的厚度 6.2.3.1 覆膜 FM型材的覆膜厚度应不小于0.160mm。 6.2.3.2 涂装面干膜 TZ型材的可视面涂装面干膜厚度应不小于0.025mm。 6.2.3.3 共挤层 GJ型材的共挤层厚度应不小于0.10mm。 6.3 直线偏差 长度为1m的主型材直线偏差应不大于1mm,长度为1m的辅型材直线偏差应不大于3mm。 6.4 主型材的质量 主型材每米长度的质量应不小于标称质量的95%。 6.5 加热后尺寸变化率 主型材两个相对最大可视面的加热后尺寸变化率应不大于2.0%;每个试样两可视面的加热后尺寸 变化率之差应不大于0.4%。 辅型材的加热后尺寸变化率应不大于3.0%。 6.6 加热后状态 型材表面应无气泡、裂痕、麻点,装饰型材还应符合表8的规定。 6.7 落锤冲击 6.7.1 主型材的落锤冲击 冲击通体型材的可视面和装饰型材的非装饰可视面,其可视面破裂的试样数应不大于1个。 6.7.2 装饰面的落锤冲击 冲击装饰型材的装饰可视面,其装饰面无论是否破裂,装饰层与基材之间应不发生分离。 6.8 密度 型材基材的密度应不大于1530kg/m3。 6.9 维卡软化温度 型材基材的维卡软化温度(VST)应不小于78℃。 6.10 拉伸屈服应力及拉伸断裂应变 型材基材的拉伸屈服应力应不小于37MPa,拉伸断裂应变应不小于100%。 6.11 弯曲弹性模量 型材基材的弯曲弹性模量应不小于2200MPa。 6.12 FM 型材覆膜层与基材的剥离强度 覆膜层与基材的剥离强度应不小于2.5N/mm。 6.13 TZ型材涂装层的硬度及与基材的附着力 涂装层的铅笔硬度应不小于H级。 涂装层与基材的附着力应满足划格法0级的要求。 6.14 GJ型材的耐环境应力开裂 共挤面不应出现裂纹,共挤层与基材不应产生分层或剥落。 6.15 老化 6.15.1 颜色变化 按照表4要求的老化时间进行试验: BT型材、装饰型材的白色装饰面及白色非装饰面每间隔1000h进行一次颜色测定,直至达到表4 要求的老化时间 FBT型材、装饰型材的非白色装饰面,其可视面老化前后试样的颜色变化ΔE*应不大于5; 特殊装饰型材的装饰面,其可视面老化前后试样的颜色变化按照GB/T 250-2008规定的灰色样 卡牢度等级应不小于3级。 6.15.2 外观变化 老化后试样的辐照表面不应出现脱皮、斑点、剥落、裂痕等现象, 装饰型材和FBT型材的外观还应符合表9的规定。 6.15.3 简支梁(双缺口)冲击强度保留率 老化后简支梁(双缺口)冲击强度保留率应不小于70%,且装饰型材的装饰层与基材不应出现分离。 6.15.4 FM 型材覆膜层与基材的剥离强度 老化后覆膜层与基材的剥离强度应不小于2.0N/mm。 6.15.5 TZ型材涂装层的粉化及与基材的附着力 老化后涂装层表面的粉化等级应不大于2级。 老化后涂装层与基材的附着力应满足划格法0级的要求。 6.16 主型材的可焊性 6.16.1 焊角的受压弯曲应力 焊角的平均受压弯曲应力应不小于35MPa,最小受压弯曲应力应不小于30MPa。 6.16.2 短期焊接系数 短期焊接系数非装饰面应不小于0.8,装饰面应不小于0.7。 6.17 主型材的传热系数 主型材的传热系数应符合表5的要求。 6.18 有害物质限量 型材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T 33284的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的环境下进行状态调节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用于外 观、尺寸和偏差试验的试样,调节时间不少于1h,其他试验项目调节时间不少于24h。 7.2 外观 在自然光或一个等效的人工光源下进行目测,目测距离0.5m。 7.3 尺寸和偏差 7.3.1 外形、功能结构尺寸和壁厚 用分度值不低于0.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外形、功能结构尺寸和壁厚各测量3点,壁厚取最小 值。壁厚测量时应避开功能结构尺寸区域,并在距不同区域结合部位1mm 之外进行,测量部位见图2。 FM型材的壁厚应减去覆膜及胶层的厚度,方法见7.3.2。 7.3.2 装饰面的厚度 覆膜、共挤和涂装层的厚度用分度值不低于0.0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从3根型材上各截取 1个试样,每个试样测量3点并计算平均值,结果取3个试样的最小值。 7.4 直线偏差 从3根型材上各截取1段长度为(1000+10 0 )mm的试样。将试样的凹面向下放在三级以上的标准 平台上。用分度值不低于0.1mm的塞尺测量型材和平台之间的最大间隙,然后再测量与第一次测量 相垂直的面,取3个试样中的最大值。 7.5 主型材的质量 从3根型材上各截取1段长度为200mm~300mm的试样,试样的端面应与型材纵向轴垂直。试 样的质量用感量不低于1g的天平称量,试样的长度用分度值不低于0.5mm的量具测量,然后计算型 材每米长度的质量,取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 7.6 加热后尺寸变化率 7.6.1 试样制备 从3根型材上各截取长度为(250±5)mm的试样1个,在试样的可视面上做两条间距为200mm 的标线,标线应与型材纵向轴垂直,每一标线与试样一端的距离约为25mm,并在标线中部标出与标线 垂直并相交的测量线。主型材在两个相对最大可视面各做一对标线,辅型材只在一面做标线。 7.6.2 试验设备 电热鼓风箱,温度精度不低于1℃。 7.6.3 试验步骤 用分度值不低于0.05mm的量具测量两标线间测量线的距离L0,精确至0.1mm。将非可视面放 在(100±2)℃的电热鼓风箱内撒有滑石粉的玻璃板上,放置时间60+3 0min,然后连同玻璃板取出,冷却 至室温,测量两标线间测量线的距离L1,精确至0.1mm。 7.6.4 结果和表示 加热后尺寸变化率按照式(1)计算 7.7 加热后状态 7.7.1 试样制备 从3根型材上各截取长度为(200±10)mm的试样1个。 7.7.2 试验设备 电热鼓风箱,温度精度不低于1℃。 7.7.3 试验步骤 将试样水平放置在 (150±2)℃的电热鼓风箱内撒有滑石粉的玻璃板上,时间30+3 0min,然后连同 玻璃板取出,冷却至室温。目测观察是否符合6.6的规定。 FM型材的装饰面若出现气泡,应重新取样并在(120±2)℃下进行相同试验。 7.8 落锤冲击 7.8.1 主型材的落锤冲击 7.8.1.1 试样制备 从3根型材上共截取长度为(300±5)mm的试样10个。 7.8.1.2 试验设备 落锤冲击试验机:落锤质量(1000±5)g,锤头曲率半径(25±0.5)mm。 7.8.1.3 试验条件 将试样在-10 0-2℃或-20 0-2℃的条件下放置1h后取出。在温度(23±2)℃下进行冲击试验,单个 试样应在10s内完成。 7.8.1.4 试验步骤 将试样的待冲击面向上放在支撑架上(见图3),冲击试样两支撑座间的中心位置,每个试样冲击 1次。落锤高度Ⅰ级为1000+10 0 mm,Ⅱ级和Ⅲ级为1500+10 0 mm。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通体型材应冲击暴露在室外的可视面。不能确认外可视面时,两个可视面各冲击5个试样;若 其中一个可视面无法进行冲击试验时,则只对另一个可视面进行冲击试验。 装饰型材应冲击非装饰可视面。 b) 对非对称结构的型材,为防止在冲击过程中型材发生倾斜,冲击前应给以辅助支撑。 c) 对多腔结构型材的可视面,应选择跨越可视面中心线的腔室面;若腔室分布在可视面中心线两 侧,则应选择靠近中心线两腔室中较大的腔室面。 7.8.1.5 结果和表示 观察并记录产生破裂或裂纹的试样数。 7.8.2 装饰面的落锤冲击 按照7.8.1进行试验,对装饰型材的装饰可视面进行冲击。 7.9 密度 按照GB/T 1033.1-2008中的A法进行试验,试样从型材的基材上取样。 7.10 维卡软化温度 按照GB/T 1633-2000中的B50法进行试验,试样从主型材可视面的基材上取样。 7.11 拉伸屈服应力及拉伸断裂应变 按照GB/T 1040.2-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试样从型材的基材上取样, 试样类型为1B型,试验速率为10mm/min。 7.12 弯曲弹性模量 按照GB/T 934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试样从型材的基材上取样。 7.13 FM型材覆膜层与基材的剥离强度 制备长度不小于100mm、宽度为(20±1)mm的4段FM型材试样,试样的切口应平整光滑。因剥 离试验中需要将膜进行固定,试样表面与膜约50mm长不应覆盖。要采用适当方法使两者分离,在型 材覆膜时,可采取在型材和覆膜之间放置隔离物,如聚乙烯薄膜等,以保证两者分离,不会粘附。 应在覆膜72h后取样。按照GB/T 7122-1996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速率10mm/min。 结果取4个试样的最小值。 7.14 TZ型材涂装层的硬度及与基材的附着力 涂装层的硬度按照GB/T 6739-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 涂装层与基材的附着力按照GB/T 9286-1998的规定进行试验。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