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8982-2025 (GB/T8982-2025) | | 中文名称 | 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 | 英文名称 | Oxygen supplies for medicine and aircraft breath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86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100.20 | | 字数估计 | 10,133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8982-200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8982-2025: 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ICS 71.100.20
CCSG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8982-2009
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与GB/T 8982-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技术要求(见第4章,2009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对采样的要求(见5.2);
---更改了氧气含量的测定方法(见6.1,2009年版的5.1);
---更改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方法(见6.3,2009年版的5.3);
---增加了甲烷含量的测定方法(见6.3);
---删除了气态酸性物质和碱性物质含量的测定方法(见2009年版的5.4);
---删除了臭氧及其他气态氧化物含量的测定方法(见2009年版的5.5);
---删除了总烃含量的测定方法(见2009年版的5.7);
---增加了固体物质含量测定方法中等效方法,并增加了试剂或材料、仪器设备的要求;完善了测
定方法的细节(见6.4,2009年版的5.8);
---增加了气味的测定(见6.6);
---更改了检验规则的要求(见第7章,2009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对标志、标签、随行文件的要求(见第8章);
---更改了包装、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见第9章,2009年版的第6章);
---增加了氧气的安全信息(见第10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昊华气体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兰州裕隆气体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中嘉英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贵州亚港气体有限公司、上海穗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普瑞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杭州市特种设备
检验科学研究院、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光明化学工业气体质量监测中心有限公司、武汉
大学护理学院、湖南捷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达医疗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佛山顺德德力梅塞尔气体有限公司、上海凡伟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浙江芳原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化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玉得气体有限责
任公司、三台县人民医院、东莞市高能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湖南泰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康居人
医疗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宏仁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昆明广瑞达特种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华
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利丰医用氧产
品有限公司、厦门艾欣特医用设备有限公司、湖南蓝氧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科海检验有限公司、湖南远利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瑞易安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
首钢气体有限公司、衢州天雕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郑州奥利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
限公司、昶艾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成都金克星气体有限公司、上海华爱色谱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液化空
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大特气体有限公司、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哈尔滨黎明气体有
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金波、陈雅丽、杜清、王小波、陈崇文、周全、梁雄、傅铸红、林定标、杨霖、
周芙玲、陈尊淼、温善萍、刘军航、毛德涛、陈艳珊、唐霞梅、常侠、唐中伟、何波、王莉君、孙日光、项津、
张斌、曹莹琼、叶帝江、童辉、高静、朱宝祥、陆剑锋、吴靓、王海、张意龙、方雪、李晓峰、王亮亮、李良华、
张龙、丁峰、陈秉焕、陈臻、谢邦庆、李泽贵、叶钊晖、郭本胜、李亭、周锦、李晓、黄旭、史兰、唐孝娟、康瑞、
吴云迪、宫兵、刘志军、李富普、王大为、王见见、乔坤、颜怀智、郭光宇、殷昊、耿朝阳、丛庆、马奕春、
邵成刚、吕厚春。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8年首次发布为GB 8982-1988,1998年第一次修订时,并入了GB 8986-1988《医用及航
空呼吸用氧检验方法》;
---2009年第二次修订时,并入了GB 8983-1998《航空呼吸用氧》的内容(GB 8983的历次版本发
布情况为:GB 8983-1988);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的技术要求,组批、采样和抽样,检验规则,标志、标签、随行文
件,包装、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描述了医用氧及航空呼吸用氧中氧气含量、杂质含量的测定方法,提
供了医用氧及航空呼吸用氧的安全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由深冷法分离空气制取的气态及液态医用氧、航空呼吸用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3863 工业氧
GB/T 5832.2 气体分析 微量水分的测定 第2部分:露点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7144 气瓶颜色标志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 16804 气瓶警示标签
GB/T 28726 气体分析 氦离子化气相色谱法
GB/T 43306 气体分析 采样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医用氧、航空呼吸用氧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对液氧的水分含量、气味不作要求。
表1 技术要求
项 目 名 称
指 标
医用氧 航空呼吸用氧
氧气(O2)含量(摩尔分数) ≥99.5×10-2 ≥99.5×10-2
水分(H2O)含量(体积分数) ≤63×10-6 ≤5×10-6
表1 技术要求 (续)
项 目 名 称
指 标
医用氧 航空呼吸用氧
一氧化碳(CO)含量(摩尔分数) ≤5×10-6 ≤5×10-6
二氧化碳(CO2)含量(摩尔分数) ≤100×10-6 ≤100×10-6
甲烷(CH4)含量(摩尔分数) ≤50×10-6 ≤50×10-6
固体物质
粒径/μm - ≤100
含量/(mg/m3) - ≤1
气味 无味 无味
5 组批、采样和抽样
5.1 组批
同一生产线连续稳定生产的医用氧、航空呼吸用氧产品为一批。气瓶集束装置装的医用及航空呼
吸用氧以一气瓶集束装置的产品量为一批。
5.2 采样
应符合GB/T 43306的规定。
5.3 抽样
5.3.1 对于气瓶(含焊接绝热气瓶)装的医用氧、航空呼吸用氧,应按表2中规定的抽样数量随机抽样
检验。
表2 气瓶(含焊接绝热气瓶)装的医用氧、航空呼吸用氧抽样检验表
产品批量/瓶 最少抽样数量/瓶
1 1
2~100 2
101~150 3
151~200 4
201~500 5
≥501 8
5.3.2 气瓶集束装置包装的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产品按一个集束装置为一个整体逐一检验。
5.3.3 对于移动式压力容器装的医用氧、航空呼吸用氧,应逐一检验。
5.3.4 对于管道输送的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每4h抽样检验一次,或供需双方协商抽样频次。
6 试验方法
警示---试验时,应将尾气引至室外排放,以防止尾气在室内的聚集。
6.1 氧气含量的测定
6.1.1 顺磁式氧分析法
6.1.1.1 原理
氧气分子在磁场中会被磁化,产生一个附加磁场,与外磁场同向,表现出顺磁性。顺磁式氧分析器
通常包含一对充有氮气的玻璃球(哑铃),这些球体安装在传感器封闭气室的两个磁极之间。哑铃球的
中轴上有一个反射镜,将光源发出的光束反射到光电传感器上。待测气体中的氧气会被吸入磁场,磁场
对球产生作用力使哑铃球旋转,反射镜的角度发生变化,导致光电传感器接收到的光强发生变化。为了
使光电传感器接收到强光信号,控制系统通过电流驱动哑铃球的电磁线圈,使哑铃球恢复到原来的位
置。驱动电流与氧气含量成正比,通过测定驱动电流的大小即可得到氧气含量。
6.1.1.2 试验条件
应满足下列要求:
---使用环境温度:5℃~40℃;
---使用环境相对湿度:20%~85%;
---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场、无影响测定准确度的干扰气体及强烈震动;
---供电电源:交流电压(220±22)V,频率(50±0.5)Hz;
---仪器接地要求:可靠接地(接地电阻≤4Ω)。
6.1.1.3 试剂或材料
6.1.1.3.1 零点气
零点气中氧气含量应低于仪器最小量程的0.01%,余气为高纯氮气。
6.1.1.3.2 气体标准样品(或标准物质)
氧气含量为量程的80%、余气为高纯氮气,其扩展不确定度不应大于1%。
6.1.1.4 仪器设备
6.1.1.4.1 仪器要求
顺磁式氧分析器,量程范围为98.00%~100%(摩尔分数)。应经过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
有效期内。
6.1.1.4.2 示值误差
分析仪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0.05%。
6.1.1.4.3 线性偏差
线性偏差不应大于量程的1%。
6.1.1.4.4 仪器校准
分别用零点气及气体标准样品(或标准物质)校准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6.1.1.5 测定步骤
6.1.1.5.1 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安装仪器及采样系统,开启仪器。
6.1.1.5.2 按仪器说明书要求调节待测气体的压力和流速后吹扫采样管路及仪器气路系统,待仪器本
底吹扫到与待测气体中氧气含量相近时,可进样测试。
6.1.1.5.3 按仪器说明书要求调节待测气体压力和流速,进样流速波动不应超过±20mL/min。
6.1.1.5.4 当仪器示值稳定时,读取氧气含量值。每隔2min读数一次,至少连续读取三次读数,直至
相邻两次读数之差不大于0.1%,取这三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测定结果。
6.1.2 等效方法
可采用其他等效方法进行测定氧气含量。当对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6.1.1规定的方法为仲裁
方法。
6.2 水分含量的测定
按GB/T 5832.2的规定执行,也可采用其他等效方法进行测定。当对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
GB/T 5832.2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
6.3 一氧化碳含量、二氧化碳含量、甲烷含量的测定
按GB/T 28726的规定执行,也可采用其他等效的方法进行测定。当对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
GB/T 28726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
6.4 航空呼吸用氧气中固体物质含量的测定
6.4.1 方法概述
采用粉尘捕集器测定航空呼吸用氧气中固体物质的含量,可采用其他等效方法进行测定,当对测定
结果有异议时,以粉尘捕集器测定方法为仲裁方法。
6.4.2 粉尘捕集器测定方法
6.4.2.1 方法提要
让一定量的样品气通过装有滤纸的粉尘捕集器,根据通过的样品气体体积、样品气中颗粒的质量,
计算出固体颗粒的含量。颗粒大小用显微镜测量。
6.4.2.2 试剂或材料
6.4.2.2.1 实验室用水
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6.4.2.2.2 滤纸
应为超细玻璃纤维滤纸或聚丙烯合成纤维滤纸,滤纸的孔径小于1μm,直径为50mm。
6.4.2.3 仪器设备
6.4.2.3.1 气体流量计
应满足下列要求:
---准确度等级:3级;
---流量范围:0.1m3/h~2m3/h。
6.4.2.3.2 分析天平
应满足下列要求:
---测量范围:0g~220g;
---分度值不大于0.1mg。
6.4.2.3.3 读数显微镜
应满足下列要求:
---放大倍数为40倍;
---标尺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1μm。
6.4.2.3.4 粉尘捕集器
应为不锈钢材质,结构示意图见图1。
标引序号说明:
1---滤纸;
2---金属网;
3---滤纸夹持器。
图1 粉尘捕集器结构示意图
6.4.2.3.5 连接管线
不锈钢管,内径约2mm,内壁不应粘附粉尘、水、油脂等影响固体物质测定的物质。
6.4.2.3.6 烘箱
精度在±1℃左右,具备良好的通风能力,以及适当的进出气口,排风管道的材料应耐高温、耐
腐蚀。
6.4.2.4 测定前的准备
6.4.2.4.1 将粉尘捕集器用三级水洗净,然后用烘箱烘干。
6.4.2.4.2 将滤纸剪成圆形,用分析天平称其质量(记为m1),然后放在滤纸夹持器中,应防止滤纸粘附
粉尘及其他杂质(如水)。
6.4.2.4.3 将装盛样品气的气瓶、粉尘捕集器和流量计依次用连接管线连接起来。
6.4.2.5 测定步骤
6.4.2.5.1 开启样品气气瓶瓶阀,调节样品气流速在流量计的额定值内。
6.4.2.5.2 待样品气流量达1m3 时,取出滤纸称其质量(记为m2),注意前后两次称量时,测定场所的
相对湿度之差不应超过100%。
6.4.2.6 结果处理
氧气中固体物质含量按式(1)计算:
X1=
m2-m1
(1)
式中:
X1---固体物质含量,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m2---滤纸和固体物质的质量,单位为毫克(mg);
m1---滤纸的质量,单位为毫克(mg);
V ---20℃和101.3kPa压力下的样品气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6.5 航空呼吸用氧气中固体物质粒径大小的测定
将6.4.2.5.2称重后的滤纸置于放大倍数为40倍的显微镜下观测,不应有粒径大于100μm 的
颗粒。
6.6 气味的测定
缓慢开启包装容器的阀门,通过氧气专用减压器后使氧气缓缓不断流出,30s后用手在瓶口轻轻扇
动,嗅气味,应无味。
7 检验规则
7.1 数值修约按GB/T 8170的规定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7.2 对于气瓶(含焊接绝热气瓶)装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产品,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第4章的
要求时,应自该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验,若各项指标都符合第4章的要求时,则判除不合格那瓶外,
其余均合格;仍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第4章的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3 对于管道输送的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产品,当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符合第4章的要求时,则判
该次抽样与上次抽样时间段内输送的产品合格;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第4章的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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