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300.62-201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Z/T 300.62-2017 | 199 | GBZ/T 300.62-2017 | [PDF]天数 <=3 |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2部分: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抽余油和松节油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Z/T 300.62-2017 (GBZ/T300.62-2017) |
| 中文名称 |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2部分: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抽余油和松节油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 -- Part 62: Solvent gasoline, liquified petroleum gas, raffinate and turpentin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52 |
| 字数估计 | 10,179 |
| 发布日期 | 2017-11-09 |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Z/T 160.40-2004部分 |
| 标准依据 | 国卫通(2017)24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GBZ/T 300.6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2部分: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抽余油和松节油
GBZ/T 300.62-2017 英文名称: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 -- Part 62: Solvent gasoline, liquified petroleum gas, raffinate and turpentine
1 范围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液化石油气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溶剂汽油和抽余油
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松节油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蒸气态液化石油气、溶剂汽油、抽余油和松节油浓度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210.4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
3 液化石油气、溶剂汽油、抽余油和松节油的基本信息
液化石油气、溶剂汽油、抽余油和松节油的基本信息见表1
4 溶剂汽油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4.1 原理
空气中的蒸气态溶剂汽油用活性炭采集,热解吸后进样,经气相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
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4.2 仪器
4.2.1 活性炭管,热解吸型,内装 100 mg活性炭。
4.2.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 0 mL/min~500 mL/min。
4.2.3 气密式注射器,1 mL、100 mL。
4.2.4 热解吸器。
4.2.5 气相色谱仪,具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4.2.5.1 填充柱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2 m×4 mm,依次装 28 g 80目~100目玻璃微球、3 g 100目~140目玻璃微球和 2.5
g 四(2-氰乙氧基甲基)甲烷:202 红色担体=25:100;
b) 柱温:110℃;
c) 气化室温度:150℃;
d) 检测室温度:150℃;
e) 载气(氮)流量:46 mL/min。
4.2.5.2 毛细管柱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30 m×0.53 mm×1.20 m,PEG 20M;
b) 柱温:110℃;
c) 气化室温度:150℃;
d) 检测室温度:150℃;
e) 载气(氮)流量:6 mL/min。
4.3 试剂
4.3.1 四(2-氰乙氧基甲基)甲烷,色谱固定液。
4.3.2 202 红色担体:60目~80目。
4.3.3 玻璃微球, 80目~100目和 100目~140目。
4.3.4 正己烷,20℃时,1 L液体的质量为 0.6603 mg。
4.3.5 标准气:临用前,用微量注射器准确抽取一定量的正己烷,注入 100 mL气密式玻璃注射器中,用清洁空气稀释至 100.0 mL,配成标准气,计算出其浓度。
4.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4.4.1 现场采样按照 GBZ 159执行。
4.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 100 mL/min流量采集 15 min 空气样品。
4.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 50 mL/min流量采集 2 h~8 h空气样品。
4.4.4 采样后,立即封闭活性炭管两端,置清洁的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可保存 7d。
4.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并立即封闭,然后同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
每批次样品不少于 2个样品空白。
4.5 分析步骤
4.5.1 样品处理:将采过样的活性炭管放入热解吸器中,其进气端与 100 mL气密式注射器连接,另一端与载气(氮)连接,流量为 50 mL/min,在 230℃下解吸至 100.0 mL。样品气供测定。
4.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 4支~7支 100mL气密式玻璃注射器,用清洁空气稀释标准气成 0.0 g/mL~10.0 g/mL浓度范围的溶剂汽油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进样 1.0 mL,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峰高或峰面积。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对相应的溶剂汽油浓度(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4.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气和样品空白气,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值由标
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气中溶剂汽油的浓度(g/mL)。若样品气中溶剂汽油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清洁空气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4.6 计算
4.6.1 按 GBZ 159的方法和要求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4.6.3 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按 GBZ 159规定计算。
4.7 说明
4.7.1 本法按照 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检出限为 0.002 g/mL,定量下限为 0.007g/mL,定量测定范围为 0.007 g/mL~1 g/mL;以采集 1.5 L空气样品计,最低检出浓度为 0.13 mg/m3,最低定量浓度为 0.44 mg/m3;平均相对标准偏差为 4%左右,穿透容量(100mg活性炭)为 14mg,平均解吸效率为 96.5%(沸点低的溶剂汽油)。应测定每批活性炭管的解吸效率。
4.7.2 溶剂汽油的主要成分为 C4~C12脂肪烃和脂环烃类。本法适用于沸点为 60℃~70℃的溶剂汽油测定,其色谱峰与正己烷的相同。沸点较高的溶剂汽油解吸效率较低,而且不稳定,不宜用本法测定。
4.7.3 本法也可采用等效的其他气相色谱柱测定。
5 液化石油气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5.1 原理
空气中的蒸气态液化石油气用采气袋采集,直接进样,经气相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
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5.2 仪器
5.2.1 采气袋,容积为 1 L~10 L。
5.2.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 0 mL/min~500mL/min,或二连球。
5.2.3 气密式注射器,1 mL、100 mL。
5.2.4 气相色谱仪,具氢焰离子化检测器,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2 m×4 mm,玻璃微球;
b) 柱温:70℃;
c) 气化室温度:150℃;
d) 检测室温度:150℃;
e) 载气(氮)流量:40 mL/min。
5.3 试剂
5.3.1 玻璃微球,80目~100目。
5.3.2 正戊烷,20℃时,1 μL气体的质量为 0.6253 mg。
5.3.3 标准气:临用前,用微量注射器准确抽取一定量的正戊烷,注入 100 mL气密式玻璃注射器中,用清洁空气稀释至 100.0 mL,配成标准气。
5.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5.4.1 现场采样按照 GBZ 159执行。
5.4.2 样品采集:在采样点,用空气样品清洗采气袋 3次~5次后,采集空气样品。采样后,立即封
闭采气袋的进气阀,置于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应在 24 h内测定。
5.4.3 样品空白:将采气袋带至工作场所,采集清洁空气后,同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
样品不少于 2个样品空白。
5.5 分析步骤
5.5.1 样品处理:将采过样的采气袋放在测定标准系列的实验室中,供测定。
5.5.2 标准曲线的制备:取 4支~7支 100mL气密式玻璃注射器,用清洁空气稀释标准气成 0.0 μg/mL~1.0 μg/mL 浓度范围的液化石油气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进样 1.0 mL,分别测定标准系列各浓度的峰高或峰面积。以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对相应的液化石油气的浓度(μg/mL)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回归方程,其相关系数应≥0.999。
5.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气和样品空白气,测得的峰高或峰面积值由标
准曲线或回归方程得样品气中液化石油气的浓度(μg/mL)。若样品气中液化石油气浓度超过测定范围,用清洁空气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5.6 计算
5.7 说明
5.7.1 本法按照 GBZ/T 210.4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研制。本法的最低检出浓度为 2.4 mg/m3,最低定量浓度为 8 mg/m3,定量测定范围为 8 mg/m3~1000 mg/m3,相对标准偏差为 1.2%~6.3%。
5.7.2 液化石油气为烷烃和烯烃的混合物,在本法的色谱条件下,液化石油气出一个色谱峰,其保留
时间和响应值与正戊烷相同。
5.7.3 工作场所空气中可能共存的芳烃、醇、酯、酮等不干扰测定。
5.7.4 本法也可采用等效的其他气相色谱柱测定。
5.7.5 本法也可用 100 mL注射器采样。
6 抽余油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6.1 原理
空气中蒸气态抽余油用活性炭采集,热解吸后进样,经气相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
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6.2 仪器
6.2.1 活性炭管,热解吸型,内装 100 mg活性炭。
6.2.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 0 mL/min~500 mL/min。
6.2.3 注射器,1 mL、100 mL。
6.2.4 热解吸器。
6.2.5 微量进样器,10 µL。
6.2.6 气相色谱仪,具氢焰离子化检测器,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1.5 m×4 mm,聚乙二醇 6000:6201红色担体=10:100;
b) 柱温:120℃;
c) 气化室温度:150℃;
d) 检测室温度:150℃;
e) 载气(氮)流量:40 mL/min。
6.3 试剂
6.3.1 聚乙二醇 6000,色谱固定相。
6.3.2 6201红色担体,60目~80目。
6.3.3 正己烷,20℃时,1.0 µL液体的质量为 0.6603 mg。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6.3.4 标准气:临用前,用微量注射器量取一定量的正己烷,注入 100 mL气密式玻璃注射器中,用清洁空气稀释至 100.0 mL,为标准气。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气配制。
6.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6.4.1 现场采样按照 GBZ 159执行。
6.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 200 mL/min流量采集 15 min空气样品。
6.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 50 mL/min流量采集 2 h~8 h空气样品。
6.4.4 采样后,立即封闭活性炭管两端,置于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冰箱内可保存 7 d。
6.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并立即封闭,然后同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
每批次样品不少于 2个样品空白。
6.5 分析步骤
6.5.1 样品处理:将采过样的活性炭管放入热解吸器中,其进气口一端与 100 mL注射器相连,另一端与载气(氮)相连,30 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