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H/T 1278-2019 (GH/T1278-2019) | | 中文名称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场质量追溯体系要求 | | 英文名称 |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Quality traceability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farms | | 行业 | 供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17,170 | | 发布日期 | 2019-11-28 | | 实施日期 | 2020-03-01 | | 标准依据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公告2019年第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GH/T 1278-2019: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场质量追溯体系要求
GH/T 1278-2019 英文名称: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Quality traceability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farms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场质量追溯体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前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北京商业机械研究所、安徽喜洋洋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尉婧、汪聪、臧佳、赵方慧、凌代芬、李延荣、王宜坤。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场质量追溯体系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场质量追溯体系的构建原则和目标、设计、实施以及内部审核和改
进。
本标准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场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及追溯信息的记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005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 体系涉及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ISO 22005: 2007,
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追溯体系构建的原则和目标
4.1 原则
应符合 GB/T 22005对追溯体系原则的规定。
4.2 目标
应明确农产品追溯体系建立的目标,目标包括但不仅限于:
a) 便于验证涉及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信息。
b) 便于确定农产品的来源和去向。
c) 便于识别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责任环节,便于召回产品。
5 追溯体系的设计
5.1 一般要求
追溯体系设计的一般要求如下:
a) 追溯体系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体系、农场农产品特点及操作可行性进行设计。
b) 所建立的追溯体系可进行适用性和有效性验证。
c) 根据实现目标,应对农场质量追溯体系的每个要素进行逐个考虑和判断。
d) 追溯体系设计,应考虑追溯体系构建目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追溯程序及相关文件等内
容。
5.2 追溯单元
依据本标准建立追溯体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农产品特点确定追溯单元。
5.3 追溯范围
追溯范围主要为内部追溯,包括农场内发生的、初级生产至农产品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生产、加工、
仓储、销售等环节。
5.4 追溯信息
5.4.1 总要求
应确保追溯信息在追溯范围内各环节间的有效传递。
应采取追溯信息复核、信息记录监视等监督管理措施,保证追溯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防止其被
篡改或伪造。
5.4.2 信息记录
信息记录应及时并妥善保存,应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信息记录应覆盖每个生产环节。
信息记录的内容应依据农场产品特点而定,示例如下:
a) 种植业农产品追溯信息记录表可参见附录 A,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农场综合信息,包括生产单元的位置、环境质量、农业设施(如大棚、温室等)等内容;
--种苗/种子来源、入库及使用相关信息;
--投入品(化学药剂、肥料、农膜)来源、存储及使用信息;
--田间管理信息;
--收获信息;
--加工、分级及预包装信息;
--仓储信息;
--产品检验检测信息;
--产品销售去向信息。
b) 畜牧业产品追溯信息记录表可参见附录 B,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农场综合信息,包括生产单元的位置、环境质量及硬件设施等内容;
--畜禽种源及投放信息;
--投入品(饲料、药物)来源、存储及使用信息;
--防治信息;
--屠宰、预包装及加工信息;
--仓储信息;
--产品检验检测信息;
--产品销售去向信息。
c) 水产品追溯信息记录表可参见附录 C,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农场综合信息,包括生产单元的位置、硬件设施、水质等内容;
--苗种来源及投放信息;
--投入品(饲料、药物)来源、存储和使用信息;
--换塘信息;
--水质管理信息;
--疫病诊断信息;
--捕捞信息;
--仓储信息
--产品检验检测信息;
--产品销售去向信息。
5.4.3 信息管理
追溯信息记录可采用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应明确保管方式,电子文档应有备份系统。
追溯信息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并比最终产品的保质期长至少 2年。
确保农产品追溯信息记录保存的安全性,确保可监管、可查询。
5.5 追溯单元标识及标识载体基本要求
5.5.1 标识的基本要求
农场应为追溯单元附上标识,标识信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具有唯一性。
标识信息应简单明了,易于辨识、查询,可采用批次编号或序列号等附加信息对产品进行唯一标识。
在农场内各生产环节中,应确保标识清晰、完整、未经涂改,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5.5.2 标识载体的基本要求
根据追溯单元的特性、技术条件及成本投入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标识载体,可以是标签、纸质吊牌等成
本较低且常见的标识载体。如有必要,可选用二维条码、电子标签(RFID)等作为标识载体。
标识载体应包含农场生产各环节的基本追溯信息及部分关键控制点信息,如品种名称、产地及生产单
元、批次编号、收获/屠宰/捕捞日期等。
标识载体应随附在追溯单元上,直到追溯单元在农场内被使用或出售为止。
5.6 追溯设备及追溯系统
根据生产特点及成本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为农场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标签打印设备、
条码读写设备及相关软件等追溯设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引进或自主开发追溯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数据进行采集、传输、汇总、保存、
整理、分析、使用等操作。追溯系统应用应注意信息传输及信息安全,包括但不仅限于:
a) 农场各追溯节点做好信息采集、信息共享,及时上传至数据服务器。
b) 追溯系统数据库及数据传输过程应做加密处理。
c) 追溯系统应具备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以及访问权限控制、实时备份等能力。
6 追溯体系的实施
6.1 管理制度
在追溯体系设计的基础上,根据运营方式、生产过程及产品特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的质量追
溯管理制度。
6.2 可追溯计划
可追溯计划应直接或通过引用适当文件或程序,指导农场具体实施质量追溯体系。
可追溯计划应规定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a) 追溯体系的目标。
b) 应用农产品。
c) 追溯范围和程度。
d) 追溯信息的记录及管理。
e) 追溯单元标识的要求及操作。
6.3 人员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农场质量追溯工作组,明确成员及成员的责任和权限。
6.4 培训
制定质量追溯体系实施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保证工作成员有胜任相关工作的能力。
记录培训时间、场所、参加人员、培训内容等相关事宜并保存。
6.5 监视
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监视方案,确定需要监视的内容、时间间隔和条件,并形成纸质文件。监视应包括
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a) 是否符合追溯适用的法规要求。
b) 对追溯目标的满足程度。
c) 适合追溯有效性、真实性以及运行成本的测量。
d) 标识混乱、信息丢失及产生其他不良绩效的历史证据。
e) 对纠正措施进行分析的数据记录和监测结果。
6.6 体系有效性评价
依据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