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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534-2013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HJ 2534-2013 139 HJ 2534-2013 [PDF]天数 <=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池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2534-2013 (HJ2534-2013)
中文名称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池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Battery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字数估计 5,535
旧标准 (被替代) HJ/T 238-2006; HJ/T 239-2006
标准依据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3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HJ 2534-201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池 HJ 2534-2013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Batte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代替 HJ/T 238-2006、HJ/T 239-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池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原电池和蓄电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41-2008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 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T 20155-2006 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测定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41-2008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电池直接把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装置,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 并装配有使用所必需的装置(如外壳、端子、标志及保护装置)的一个或多个功能单元。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4.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3 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并符合相应的清洁生产标准要求。 5 技术内容 5.1 产品不得使用铅、汞、镉作为原材料。 5.2 产品生产阶段要求 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1,1,1-三氯乙烷(C2H3Cl3),三氯乙烯(C2HCl3)、二氯乙烷 (CH3CHCl2),二氯甲烷(CH2Cl2)、三氯甲烷(CHCl3)、四氯化碳(CCl4)、溴丙烷(C3H7Br)、正 己烷(C6H14)、甲苯(C7H8)、二甲苯(C6H4(CH3)2)等物质作为清洁溶剂。 5.3 产品要求 5.3.1 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应符合 GB/T 26572 的要求。 5.3.2 产品中重金属限值见表 1。 5.4 产品包装要求 5.4.1 纸质包装宜使用再生纸。 5.4.2 包装材料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发泡剂。 5.4.3 包装材料中重金属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量不得超过 100mg/kg。 5.4.4 应按照 GB/T 18455 进行标示。 5.5 产品回收要求 企业应提供产品回收、再生利用的相关信......

英文网页English: HJ 253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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