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HJ 703-2014 (HJ703-2014) | | 中文名称 | 土壤和沉积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 英文名称 | Soil and sediment-Determination of phenolic compounds.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18 | | 字数估计 | 15,188 | | 发布日期 | 9/15/2014 | | 实施日期 | 12/1/2014 | | 引用标准 | GB 17378.3; GB 17378.5; HJ/T 166; HJ 613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60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上壤和沉积物中酚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土壤和沉积物中21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其他酚类化合物如果通过验证也可适用于本标准。当取样量10.0g时, 21种酚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2^-0.08 mg/kg,测定下限为0.08-0.32 mg/kg。详见附录A。 |
HJ 703-2014: 土壤和沉积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03-2014 英文名称: Soil and sediment-Determination of phenolic compound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土壤和沉积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酚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 21 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其他酚类化合物如果通过验证也可适用于本标准。
当取样量为 10.0 g 时,21 种酚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02~0.08 mg/kg,测定下限为0.08~0.32 mg/kg。详见附录 A。
5 仪器和设备
5.1 气相色谱仪:具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带氢火焰检测器(FID)。
5.2 色谱柱:30 m × 0.25 mm × 0.25 μm,100%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或 30 m × 0.25 mm
× 0.25 μm,50%苯基 50%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或其它等效毛细管柱。
5.3 提取设备:索氏提取装置,也可选用探针式超声波提取仪、加压流体萃取装置或微波提取装置。
5.4 分液漏斗:带聚四氟乙烯(PTFE)塞子。
5.5 浓缩装置:旋转蒸发装置或 K-D 浓缩仪、氮吹浓缩仪等性能相当的设备。
5.6 研钵:由玻璃、玛瑙或其他无干扰物的材质制成。
5.8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6 样品
6.1 样品采集和保存
按照 HJ/T 166 的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的采集。按照 GB 17378.3 和 GB 17378.5 的相关规定进行沉积物样品的采集。
样品采集后密闭储存于棕色玻璃瓶中,应尽快分析。若不能及时分析,应冷藏避光保存,
保存期为 10 d。注意避免有机物干扰。样品提取液避光冷藏保存,保存期 40 d。
6.2 试样的制备
6.2.1 脱水
去除样品中的异物(石子、叶片等),称取约 10 g(精确到 0.01 g)样品双份,土壤样
品一份按照 HJ 613 测定干物质含量,另一份加入适量无水硫酸钠(4.3),研磨均化成流砂
状,如使用加压流体萃取,则用硅藻土(4.15)脱水。沉积物样品一份按照 GB 17378.5 测
定含水率,另一份参照土壤样品脱水。
6.2.2 提取
可选择索氏提取、加压流体萃取、超声波提取或微波提取等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目标物的提取。
6.2.2.1 索氏提取
将 6.2.1 得到的试样全部转移至纸质套筒(4.18)中,加入 100 ml 二氯甲烷与正己烷混
合溶剂(4.11),提取 16~18 h,回流速率控制在 10 次/h 左右,冷却后收集所有提取液备净化用。
6.2.2.2 加压流体萃取
根据 6.2.1 得到的试样体积选择合适的萃取池,装入样品,以二氯甲烷与正己烷混合溶
剂(4.11)为萃取溶剂,按以下参考条件进行萃取:萃取温度 100 ℃,萃取压力 1500 psi,
静态萃取时间 5 min,淋洗体积为 60%池体积,氮气吹扫时间 60 s,萃取循环次数 2 次。也
可参照仪器生产商说明书设定条件。收集提取液,待净化。
6.2.2.3 超声波提取
根据 6.2.1 得到的试样体积选择合适的锥形瓶,加入适量二氯甲烷与正己烷混合溶剂
(4.11),使得液面至少高出固体 2 cm,将超声探头置于液面下,超声提取 3 次,每次 3 min,
控制提取时温度不超过 40 ℃(可将锥形瓶放在冰水浴中),合并提取液,待净化。
6.2.2.4 微波提取
将 6.2.1 得到的试样转移至微波提取专用容器中,加入适量二氯甲烷与正己烷混合溶剂
(4.11),液面高度须没过试样且低于容器深度的 2/3(样品过多可分多份单独提取,最后合
并提取液)。微波提取参考条件:功率 800 W,5 min 内升温至 75 ℃,保持 10 min。待提取
液冷却后过滤,用适量混合溶剂(4.11)洗涤容器内壁及试样,收集提取液,待净化。
6.2.3 净化
将 6.2.2 得到的提取液转入分液漏斗(5.4)中,加入 2 倍于提取液体积的水,用 NaOH
溶液(4.4)调节至 pH>12,充分振荡、静置,弃去下层有机相,保留水相部分。
注:若有机相颜色较深,可将净化次数适当增加至 2~3 次。
6.3 萃取和浓缩
将 6.2.3 得到的水相部分用盐酸溶液(4.5)调节 pH<2,加入 50 ml 二氯甲烷与乙酸乙
酯混合溶剂(4.10),充分振荡、静置,弃去水相,有机相经过装有适量无水硫酸钠(4.3)
的漏斗除水,用二氯甲烷与乙酸乙酯混合溶剂(4.10)充分淋洗硫酸钠,合并全部有机相,浓缩定容至 1.0 ml,待测。
7 分析步骤
7.1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进样口温度:260 ℃;进样方式:分流或不分流;进样体积:1.0 μl。柱箱升温程序:
80 ℃保持 1.0 min,以 10 ℃/min 的升温速率升至 250 ℃并保持 4.0 min;FID 检测器温度:
280 ℃。色谱柱内载气流量:1.0 ml/min;尾吹气:氮气,流量:30 ml/min;氢气流量:35 ml/min;空气流量:300 ml/min。
7.2 校准
精确移取标准贮备液(4.12)5.0μl、25.0μl、100μl、250μl 和 500μl 于 5 ml 容量瓶中,
用二氯甲烷与乙酸乙酯混合溶剂(4.10)稀释至标线,配制校准系列,目标化合物浓度分别
为 1.00 mg/L、5.00 mg/L、20.0 mg/L、50.0 mg/L 和 100 mg/L。在推荐仪器条件(7.1)下进
行测定,以各组分的质量浓度为横坐标,以该组分色谱峰面积(或峰高)为纵坐标绘制校准曲线。
7.4 测定
将制备好的试样(6.3)按照气相色谱参考条件(7.1)进行测定。
7.5 空白试验
称取 10.0 g 石英砂(4.14),按照 6.2~6.3 步骤制备试样,按照气相色谱参考条件(7.1)测定。
8 结果计算及表示
8.1 目标化合物定性
样品分析前,应建立保留时间窗口 t ± 3S。t 为初次校准时各浓度标准物质保留时间的
平均值,S 为初次校准时各标准物质保留时间的标准偏差。当样品分析时,目标化合物保留
时间应在保留时间窗口内。目标化合物在分析色谱柱(非极性)上的保留时间参见附录 B。
9.2 准确度
六家实验室对实际沉积物样品进行两种不同浓度基体加标样测定,基体加标量为 1.00
mg/kg 和 4.00 mg/kg,目标化合物的加标回收率范围为:59.1%~89.2%和 61.8%~95.9%。
具体的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数据参见附录 C。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0.1 校准曲线
用线性拟合曲线进行校准,其相关系数应大于等于 0.995,否则需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10.2 校准核查
每次分析样品前应选择校准曲线中间浓度进行校准曲线核查,其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
≤30%,否则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10.3 空白
每批样品应同时进行一次空白试验。空白结果中目标化合物浓度应小于方法检出限。
10.4 平行样测定
每批样品(最多 20 个样品)应至少进行 1 次平行测定,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在 30%以内。
10.5 实际样品加标和加标平行
每一批样品(最多 20 个样品)应至少分析 1 个实际样品加标和一个加标平行。实际样
品加标回收率应在 50%~140%之间,加标平行样的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在 30%以内。
若加标回收率达不到要求,而加标平行符合要求,说明样品存在基体效应,在结果中注明。
11 废物处理
实验产生含有机试剂的废物应集中保管,送具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12 注意事项
12.1 校准曲线范围
校准曲线浓度范围可根据实际样品浓度作适当调整。低浓度曲线可用标准使用液(4.13)配制。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