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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08-2014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HJ 708-2014 449 HJ 708-2014 [PDF]天数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708-2014 (HJ708-2014)
中文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
英文名称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iron and steel construction projects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Z04
字数估计 17,153
发布日期 10/30/2014
实施日期 1/1/2015
引用标准 GB 13223; GB 13271; GB 13456; GB 16171; GB 16297; GB 18597; GB 18599; GB 28662; GB 28663; GB 28664; GB 28665; GB 28666; HJ 2.1; HJ 2.2; HJ 2.4; HJ 19; HJ 77.2; HJ 465; HJ 470; HJ 610; HJ/T 2.3; HJ/T 25; HJ/T 126; HJ/T 166; HJ/T 169; HJ/T 318; HJ/T 365; HJ
标准依据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72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钢铁建设项目。本标准不适用于独立炼焦企业的建设项目、钢铁行业非主体工程、钢铁行业冶金矿山采矿和选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钢铁企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HJ 708-20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 HJ 708-2014 英文名称: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iron and steel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钢铁建设项目。 本标准不适用于独立炼焦企业的建设项目、钢铁行业非主体工程、钢铁行业冶金矿山采 矿和选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钢铁企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5 工程分析 5.1 工程分析主要内容 5.1.1 项目概况 5.1.1.1主要内容描述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建设地点、项目组成、产品方案、 总平面布置、占地面积、占地类型、建设周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说明主要原辅材料、 燃料基本情况,以及供水、供电、运输等外围条件。 5.1.1.2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描述应全面、清晰,以文字或图表形式给出以下内容(表中量纲应采用国标计 量单位,图中须标明方向标、风玫瑰、比例尺及图例等基本信息): a)按照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给出项目组成一览表,表中需明确 主要装备名称、数量、规格及能力等内容: 1)主体工程: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等; 2)辅助工程:码头、原料场、石灰及白云石焙烧设施、氧气站、空压站、自备电厂等; 3)公用工程:供配电、给排水、燃气、热力、仓储、机修、检化验、总图运输等; 4)环保工程:主要除尘、脱硫及脱硝设施、全厂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等。 b)总平面布置图,图中应标明主要环保工程设施位置。 c)全厂及主要工序技术经济指标表,表中须明确工艺指标、原材料消耗指标、能源消耗指标(工序能耗、动力消耗指标、二次能源回收指标)、作业制度等内容。 d)主要原辅材料、燃料种类、消耗量、来源、运输方式、主要成分及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并附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主要原、燃料全组分检测报告。 5.1.2 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量 5.1.2.1主要内容按工序描述生产工艺流程,分析产污环节,明确污染防治措施,核算正常和非正常工况污染源源强。 5.1.2.2技术要求以文字结合图表形式给出以下内容: a)主要物料流向图应给出输入、输出物料量。 b)金属平衡应给出各工序铁及其他主要金属元素平衡,明确投入、产出物料量及其金 属含量(%)、金属量,并给出金属平衡表。 c)煤气平衡应给出煤气种类、煤气量、煤气热值及其单位产品产生量,包括外购、外 销气体燃料;明确各种煤气产生量、使用量、损耗量和放散量,并给出煤气平衡表。 d)有毒有害元素平衡: 1)硫平衡:应按工序明确输入、输出物料量及其含硫率(%)、含硫量,并给出硫平衡图、表; 2)氟平衡:应明确输入、输出物料量及其含氟率(%)、含氟量,并给出氟平衡表; 3)其他有毒有害元素平衡:根据原、燃料全组分检测报告,确定需开展平衡分析的 元素种类,明确输入、输出物料量及其有毒有害元素含量(%)、数量,并给出平衡表。 e)涉及酸洗工序,应按酸的种类分别平衡,酸平衡应明确投入量、再生量、消耗量、 损失量及酸浓度,并给出酸平衡图、表。 f)水平衡应按工序及全厂分别平衡,明确总用水量、净循环水量、浊循环水量、生产 取水量、回用水量、损耗量和外排水量等。炼焦工序水平衡还应考虑原料煤带入水和反应生 成水。给出各工序水平衡图、全厂水平衡图和表。 g)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分析应包括主体、辅助及环保工程,并给出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h)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应按工序给出有组织排放源名称、烟气量、年工作小时数、 污染物种类、污染控制措施、捕集效率、净化效率、排放浓度、排放量、烟囱高度、出口内 径和烟气温度,无组织排放源名称、面积(长×宽)、源高、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给出废 气污染源排放一览表、各工序及全厂主要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汇总表。 i)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应按工序给出污染源名称、废水量、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 废水处理工艺、净化效率、出水水质、水量及去向。给出焦化酚氰废水、煤气湿法净化废水、 冷轧废水、全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污)水处理系统及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图、 进出水水量、出水水质及去向。给出全厂废(污)水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 j)固体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分析应按固体废物类别、属性给出固体废物名称、产生源、 产生量、厂内暂存方式及处置措施、最终处置及利用方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和处置率等。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应对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如项目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 贮存场所和设施,应对该设施的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进行简要分析。固体废物外委利用 处置的须附委托协议,危险废物外委利用处置的还应提供外委单位处理能力证明(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给出固体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一览表。 k)噪声源及其治理措施分析应按工序给出噪声源名称、数量、排放特性、控制前源强、 控制措施及其削减量等。给出噪声源及其治理措施一览表。 l)非正常工况分析应包含污染物产生环节、原因、发生频率、持续时间及预防措施等, 以表格形式给出非正常工况排放源、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5.1.3 其他要求 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因涉及现有工程,应说明现有工程(包括已建和在建工程)环境影 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履行情况;明确与现有工程的依托关系,分析现有工程存在的环 境问题,提出“以新带老”措施;给出现有工程、拟建工程、“以新带老”工程及工程实施 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 当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导致现有工程产品产量变化,或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时,其所 涉及现有工程的工程分析应参照 5.1.2执行。 5.2 工程分析方法 以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等工程设计资料为依据,采用物料衡算法、类比法、 实测法和经验公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工程分析。 6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6.1 清洁生产分析 6.1.1 主要内容 说明建设项目采取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等情况。判定建设项目清洁生产等级及 水平。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还须对比其实施前后清洁生产指标变化情况。 6.1.2 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及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分工序描述所采取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等情况。 对照 HJ/T 126、HJ/T 318、HJ/T 426、HJ/T 427、HJ/T 428、HJ 470和《钢铁行业清洁生 产评价指标体系》等清洁生产相关标准,明确其所达到的清洁生产等级及水平。对于三级及 以下指标应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清洁生产相关标准未做规定的工 序,须与国内外同类生产工艺的先进指标进行对比,并说明指标来源。 6.2 循环经济分析 6.2.1 主要内容 参照 HJ 465,从企业内部、区域上下游产业链等方面分析论述建设项目的资源、能源及废物综合利用情况。 6.2.2 技术要求 说明项目所采取的循环利用措施、途径和效果,明确主要金属回收利用率,生产用新鲜 水量和水重复利用率,余热、余压、煤气的回收量或利用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与国 内外同类生产工艺的先进指标进行对比,并说明指标来源。从循环经济角度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7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区域污染源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执行 HJ2.1、HJ2.2、HJ/T 2.3、HJ2.4、HJ19、 HJ/T 169、HJ610、HJ/T 25、HJ/T 166中相关规定。 对包含有烧结或电炉炼钢的建设项目,应增加二噁英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其中,环境空 气质量监测应在厂址上、下风向各设 1个监测点,具体监测点位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 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做适当调整,至少取得 3天日平均浓度监测值; 土壤监测应在厂址及其主导风向上、下风向各设 1个监测点。 对于排放特征污染因子的建设项目,可从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中选取部分距离厂址较近 的点进行特征污染因子监测。 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涉及无组织排放的应进行厂界无组织监测。 8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执行 HJ2.1、HJ2.2、HJ/T 2.3、HJ2.4、HJ19、HJ610中相关规定。 排放重金属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应进行土壤累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按照固体废物种类分别给出其物化特性,说明并分析贮存场所位置、贮存能力及采取的 防止二次污染措施是否符合 GB 18597、GB 18599等标准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 10 环境风险评价执行 HJ 169中相关规定。 11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依据 GB 13223、GB 13271、GB 13456、GB 16171、GB 16297、GB 28662、GB 28663、 GB 28664、GB 28665、GB 28666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 告》(2013年 第 14号)等,对废气、废水污染源进行达标排放分析。 对原料场无组织排放、烧结/球团脱硫脱硝、高炉/焦炉/转炉煤气净化、焦化酚氰废水处 理、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全厂废水循环利用、不锈钢钢渣、电炉除尘灰综合利用及主要除尘 系统等重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采用环保新技术的污染防治措 施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论证材料。 给出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分析项目环保投资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2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工程分析中现有工程、拟建工程、“以新带老”工程及工程实施后全厂主要污染物 排放量,按国家或地方总量控制及环境管理要求,给出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1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参考 HJ2.1 相关内容开展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14 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相容性分析 依据国家和地方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行业准入条件等相关规定, 分析建设项目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分析建设项目与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 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 15 厂址选择及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 15.1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新选厂址的建设项目,需结合行业准入条件,从自然条件、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环境制 约因素、原辅料及产品运输条件等方面进行多方案厂址比选,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厂址选择合理性。 15.2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厂界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和环境防护距离,以及无组织排放源、重大风险源、主 要噪声源的布置,分析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并提出相应调整建议。 16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6.1 环境管理 提出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管理要求和施工期环境监理要求。 新建项目应提出环境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环境管理要求;扩建和技术 改造项目应分析其依托现有环境管理机构及制度的可行性,提出完善环境管理的要求。 16.2 环境监测 新建项目应提出环境监测机构设置、人员和设备配置、监测计划等。监测计划应包括监 测点位、监测因子和频次。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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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HG/T 5871|HJ 705|HJ 710.10|HJ 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