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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89-2016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HJ 789-2016 189 HJ 789-2016 [PDF]天数 <=3 水质 乙腈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789-2016 (HJ789-2016)
中文名称 水质 乙腈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英文名称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Acetonitrile. Direct injection /Gas chromatography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Z16
字数估计 8,822
发布日期 2016-03-29
实施日期 2016-05-01
引用标准 HJ/T 91; HJ/T 164
标准依据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23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乙腈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乙腈的测定。当进样体积为1.0 μl时, 乙腈的检出限为0.04 mg/L, 测定下限为0.16 mg/L。

HJ 789-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水质 乙腈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Acetonitrile Direct injection/Gas chromatography 2016-03-29发布 2016-05-01实施 发布 环 境 保 护 部 目次 前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试剂和材料 1 5 仪器和设备 2 6 样品 2 7 分析步骤.2 8 结果计算与表示.3 9 精密度和准确度.4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 11 废物处理.5 12 注意事项.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乙腈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乙腈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锦州市环境监测 中心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和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3 月 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水质 乙腈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乙腈对人体健康有害,标准溶液配制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 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乙腈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乙腈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 1.0 µl 时,乙腈的检出限为 0.04 mg/L,测定下限为 0.16 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经过滤后的试样直接注入气相色谱仪,经色谱柱分离后,用氮磷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 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4.1 实验用水:二次蒸馏水或通过纯水设备制备的水。 使用前须经过空白检验,确认在目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区间内无干扰峰出现或目标化合 物检测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 4.2 乙腈(CH3CN):色谱纯。 4.3 乙腈标准贮备液:ρ(CH3CN)≈1×103 mg/L。 于 20℃室温下用乙腈(4.2)配制。移取适量实验用水(4.1)于 100 ml 容量瓶,置于天 平上称重;并小心滴入数滴乙腈(4.2)至增重约 100 mg(精确至 0.1 mg),再次称重,根据 两次称重质量之差确定乙腈的准确加入质量。用实验用水(4.1)定容至标线,摇匀,计算标 准贮备液的准确浓度(精确至 1 mg/L)。转入配备聚四氟乙烯螺旋瓶盖的棕色试剂瓶中,于 4℃ 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可保存 3 个月。亦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以水为溶剂)。 4.4 乙腈标准使用液:ρ(CH3CN)=10.0 mg/L。 依次移取适量实验用水(4.1)和一定体积的乙腈标准贮备液(4.3)于 100 ml 容量瓶,用 实验用水(4.1)定容至标线,摇匀。临用现配。 4.5 高纯氮气:纯度≥99.999 %。 4.6 氢气:纯度≥99.95 %。 4.7 空气:经变色硅胶除湿和脱烃管除烃的空气,或经 5 Å 分子筛净化的无油压缩空气。 4.8 水相针式滤器:聚醚砜或混合纤维素酯,13 mm×0.45 μm。 5 仪器和设备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A级玻璃量器。 5.1 气相色谱仪:具毛细柱分流/不分流进样口,配备氮磷检测器(NPD)。 5.2 色谱柱:石英毛细管色谱柱,30 m×0.32 mm,膜厚 1.0 μm(聚乙二醇-20M 固定液),或 其它等效色谱柱。 5.3 试剂瓶:带聚四氟乙烯螺旋瓶盖的 100 ml 棕色试剂瓶。 5.4 采样瓶:带聚四氟乙烯衬垫螺旋盖的 40 ml 棕色宽口采样瓶。 5.5 样品瓶:2 ml,配备聚四氟乙烯衬垫螺旋盖。 5.6 天平:万分之一天平。 5.7 容量瓶:A 级,100 ml。 5.8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6 样品 6.1 样品的采集 参照 HJ/T 91 和 HJ/T 164 的相关规定执行。用带聚四氟乙烯衬垫螺旋盖的 40 ml 棕色宽口 采样瓶(5.4)采集样品,采集的样品应充满采样瓶并加盖密封。每批次样品应至少带一个全 程序空白(以同批次实验用水代替样品)。 6.2 样品的运输和保存 样品采集后应于 4 ℃以下冷藏、避光、密封保存和运输。若不能及时分析,应于 4 ℃以 下冷藏、避光和密封保存,保存期限不超过 6 d。样品存放区域应无有机物干扰。 6.3 试样的制备 将采集的样品用水相针式滤器(4.8)过滤至 2 ml 样品瓶(5.5),待测。 7 分析步骤 7.1 色谱分析参考条件 进样体积为 1.0 μl;进样口温度为 220 ℃;不分流进样,不分流进样时间为 0.75 min;柱 箱温度为 50 ℃;柱流量为 5.0 ml/min;检测器温度为 330 ℃,氢气流量为 3.5 ml/min,空气流 量为 80 ml/min。 7.2 标准曲线的绘制 移取适量实验用水(4.1)于 5 个 100 ml 棕色容量瓶,分别准确加入 1.0 ml、5.0 ml、10.0 ml、20.0 ml、50.0ml 乙腈标准使用液(4.4),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配制成乙腈质量 浓度分别为 0.10 mg/L、0.50 mg/L、1.00 mg/L、2.00 mg/L、5.00 mg/L 的标准溶液,与质量浓 度为 10.0 mg/L 的乙腈标准使用液(4.4)合并为 6 个质量浓度的标准系列。由低浓度到高浓度 依次移取 1.00 μl 注入气相色谱仪,按照色谱分析参考条件(7.1)进行测定。以标准系列的浓 度(mg/L)为横坐标,以对应的色谱峰峰面积(或峰高)为纵坐标,建立标准曲线。 7.3 标准参考色谱图 在本标准给出的色谱分析参考条件(7.1)下,乙腈标准气相色谱图见图 1: 图1 乙腈标准色谱图 7.4 试样的测定 按照与绘制标准曲线相同的色谱分析参考条件(7.1)和步骤(7.2)进行试样的测定。 7.5 空白试验 以同批次实验用水代替试样,按照与试样测定相同的色谱分析参考条件(7.1)和步骤(7.4) 进行空白试验。 8 结果计算与表示 8.1 乙腈的定性分析 根据样品中目标物与标准系列中目标物的保留时间,对目标物进行定性。样品分析前, 建立保留时间窗 t±3s。t 为初次校准时,各浓度级别乙腈的保留时间均值,s 为初次校准时各 浓度级别乙腈保留时间的标准偏差。样品分析时,目标物应在保留时间窗内出峰。 8.2 乙腈的定量分析 8.2.1 结果计算 由标准曲线直接得到乙腈的浓度 1ρ ,水样中乙腈的浓度 ρ 按公式(1)计算: f×= 1ρρ (1) 式中: ρ -- 样品中乙腈的质量浓度,mg/L; 1ρ -- 由标准曲线得到的乙腈浓度,mg/L; f -- 样品稀释倍数。 8.2.2 结果表示 当测定结果小于1 mg/L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1 mg/L时,保留三 位有效数字。 9 精密度和准确度 9.1 精密度 六家实验室对含乙腈浓度为0.10 mg/L、5.00 mg/L、9.00 mg/L的统一空白加标样品进行测 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4.3% ~ 9.3%、1.9% ~ 6.3%、0.8% ~ 5.0%;实验室间相对标 准偏差分别为2.8%、2.3%、0.5%;重复性限分别为0.02 mg/L、0.52 mg/L、0.67 mg/L;再现性 限分别为:0.02 mg/L、0.58 mg/L、0.62 mg/L。 六家实验室对加标浓度为0.10 mg/L、5.00 mg/L的地表水样品进行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 准偏差分别为4.6% ~ 6.9%、1.9% ~ 3.2%;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11%、6.0%;重复性 限分别为0.02 mg/L、0.36 mg/L;再现性限分别为0.03 mg/L、0.90 mg/L。 六家实验室对浓度为0.12 mg/L ~ 0.15 mg/L、1.42 mg/L ~ 1.63 mg/L、7.13 mg/L ~ 7.52 mg/L 的废水实际样品进行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7.0% ~ 11%、3.4% ~ 7.7%、1.9% ~ 2.9%。 9.2 准确度 六家实验室对含乙腈浓度为0.10 mg/L、5.00 mg/L、9.00 mg/L的统一空白加标样品进行测 定:加标回收率分别为94.6% ~ 102%、94.2% ~ 100%、98.2% ~ 99.6%;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 别为96.9%±5.4%、98.1%±4.6%、98.7%±1.2%。 六家实验室对加标浓度为0.10 mg/L、5.00 mg/L的地表水样品进行测定:加标回收率分别 为88.0% ~ 114%、91.0% ~ 107%;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别为101%±22%、99.7%±12.0%。 六家实验室对加标浓度为0.20 mg/L、3.00 mg/L、8.00 mg/L的废水实际样品进行测定:加 标回收率分别为96.5% ~ 108%、92.7% ~ 103%、96.0% ~ 103%;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别为 102%±8.8%、98.2%±8.8%、99.5%±6.2%。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0.1 校准 每批样品应绘制标准曲线,相关系数应≥0.995。否则应查找原因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应测定一个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标准溶液,其测 定结果与标准曲线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15%。否则,须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10.2 空白试验 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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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GB 5085.7|HJ 101|HJ 798|HJ 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