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HJ 832-2017 (HJ832-2017) | | 中文名称 | 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 | | 英文名称 | Soil and sediment. Digestion of total metal elements. Microwave assisted acid digestion method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18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80 | | 字数估计 | 9,997 | | 发布日期 | 2017-07-18 | | 实施日期 | 2017-09-01 | | 引用标准 | GB 17378.3; HJ/T 166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31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和沉积物中金属元素总量的微波消解法。本方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砷(As)、钡(Ba)、铍(Ba)、铋(Bi)、镉(Cd)、钴(Co)、铬(Cr)、铜(Cu)、汞(Hg)、锰(Mn)、镍(Ni)、铅(Pb)、锑(Sb)、硒(Se)、铊(Tl)、钒(V)和锌(Zn)等17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若通过验证,本方法也适用于其他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
HJ 832-2017: 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
HJ 832-2017 英文名称: Soil and sediment. Digestion of total metal elements. Microwave assisted acid digestion metho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和沉积物中金属元素总量的微波消解法。
本方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砷(As)、钡(Ba)、铍(Be)、铋(Bi)、镉(Cd)、钴(Co)、
铬(Cr)、铜(Cu)、汞(Hg)、锰(Mn)、镍(Ni)、铅(Pb)、锑(Sb)、硒(Se)、铊(Tl)、
钒(V)和锌(Zn)等 17 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若通过验证,
本方法也适用于其他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第三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土壤或沉积物样品和酸的混合物吸收微波能量后,使酸的氧化反应活性增加,在高温、
高压条件下将样品中的金属元素释放到溶液中。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级纯化学试剂。
4.1 实验用水:新制备的二次去离子水或亚沸蒸馏水,电阻率≥18MΩ·cm(25℃)。
4.2 硝酸:ρ(HNO3)=1.42g/ml。
4.3 盐酸:ρ(HCl)=1.19g/ml。
4.4 氢氟酸:ρ(HF)=1.16g/ml。
4.5 高氯酸:ρ(HClO4)=1.67g/ml。
4.6 硝酸溶液:1+99,用硝酸(4.2)配制。
4.7 硝酸溶液:1+1,用硝酸(4.2)配制。
5 仪器和设备
5.1 微波消解装置
采用密闭微波消解装置,能同时进行多个样品的前处理。一般功率为 400~1600 W,感应
温度控制精度为±2.5℃,配备微波消解罐。
注:需定期对磁控管进行维护保养。
5.2 分析天平:精度为 0.0001 g。
5.3 温控加热设备:温度控制精度为±5℃。
5.4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6 样品
6.1 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参照 HJ/T 166 的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的采集和保存;参照 GB 17378.3 的相关规定进行
沉积物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6.2 样品的制备
按照 HJ/T 166 和 GB 17378.3,将采集后的样品在实验室中风干、破碎、
过 0.15 mm(100目)尼龙筛、保存。
7 样品的消解
7.1 消解方法一
7.1.1 适用于铊、铍、钡、锰、铜、铅、锌、镉、铬、镍、钴、钒元素的消解。
7.1.2 消解步骤
称取风干、过筛的样品 0.25~0.5 g(精确至 0.0001 g)置于消解罐中,用少量实验用水(4.1)
润湿。在防酸通风橱中,依次加入 6 ml 硝酸(4.2)、3 ml 盐酸(4.3)、2 ml 氢氟酸(4.4),使
样品和消解液充分混匀。若有剧烈化学反应,待反应结束后再加盖拧紧。将消解罐装入消解
罐支架后放入微波消解装置的炉腔中,确认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工作正常。按照表 1 的
升温程序进行微波消解,程序结束后冷却。待罐内温度降至室温后在防酸通风橱中取出消解
罐,缓缓泄压放气,打开消解罐盖。
7.2 消解方法二
7.2.1 适用于砷、铋、汞、锑、硒元素的消解。
7.2.2 消解步骤
称取风干、过筛的样品 0.25~0.5 g(精确至 0.0001 g)置于消解罐中,用少量实验用水(4.1)
润湿。在防酸通风橱中,依次加入 2 ml 硝酸(4.2)、6 ml 盐酸(4.3),使样品和消解液充分混
匀。若有剧烈化学反应,待反应结束后再加盖拧紧。将消解罐装入消解罐支架后放入微波消
解装置的炉腔中,确认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工作正常。按照表 2 的升温程序进行微波消
解,程序结束后冷却。待罐内温度降至室温后在防酸通风橱中取出消解罐,缓缓泄压放气,
打开消解罐盖。将消解罐中的溶液转移至 25 ml 容量瓶,用少许实验用水(4.1)洗涤消解罐
和盖子后一并倒入容量瓶中,然后用实验用水(4.1)定容至标线,混匀,静置 60 min 取上清液待测。
8 精密度和准确度
8.1 精密度
六家验证实验室分别对 ESS-1、ESS-3、GSS-14、GSS-15 和 GSD-9 等 5 种标准样品或标
准物质中的 17 种元素进行了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0.2%~16%;实验室间
相对标准偏差为:0.6%~12%;重复性限为:0.005 mg/kg~39 mg/kg;再现性限为:0 mg/kg~46 mg/kg。
8.2 准确度
六家验证实验室分别对 ESS-1、ESS-3、GSS-14、GSS-15 和 GSD-9 等 5 种标准样品或标
准物质中的 17 种元素进行了 6 次重复测定,相对误差为:-12%~-0.05%。
精密度和准确度结果统计见附录 A。
9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9.1 空白实验的测定结果应小于方法检出限。
9.2 每 20 个样品进行一个平行样测定,样品数量少于 20 个时,应至少做一个平行双样。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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