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购物车 询价 关于我们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635 (2026-05-28) 搜索

JB/T 1460-2011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JB/T 1460-2011 115 JB/T 1460-2011 3秒自动 滚动轴承 高碳铬不锈钢轴承零件 热处理技术条件
JB/T 1460-2002 679 JB/T 1460-2002 [PDF]天数 <=5 高碳铬不锈钢滚动轴承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
JB/T 1460-1992 759 JB/T 1460-1992 [PDF]天数 <=5 高碳铬不锈钢滚动轴承零件 热处理技术条件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JB/T 1460-2011 (JB/T1460-2011)
中文名称 滚动轴承 高碳铬不锈钢轴承零件 热处理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 Rolling bearings. Bearing parts made from high-carbon chromium stainless steel. Specifications for heat-treatment
行业 机械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J11
国际标准分类 21.100.20
字数估计 19,191
发布日期 2011-08-15
实施日期 2011-11-01
旧标准 (被替代) JB/T 1460-2002
引用标准 GB/T 230.1-2009; GB/T 231.1-2009; GB/T 1172-1999; GB/T 3086-2008; GB/T 4340.1-2009; GB/T 24606-2009; JB/T 1255-2001; JB/T 7361-2007; JB/T 7362-2007
标准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24号
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符合GB/T 3086-2008规定的G95Cr18(原牌号为9Cr18)、G102Cr18Mo(原牌号为9Cr18Mo)、G65Cr14Mo不锈钢制滚动轴承套圈和滚动体的退火、淬回火后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上述材料制造的轴承零件热处理质量检验。

JB/T 1460-2011: 滚动轴承 高碳铬不锈钢轴承零件 热处理技术条件 JB/T 1460-2011 英文名称: Rolling bearings.Bearing parts made from high-carbon chromium stainless steel.Specifications for heat-treat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1460-2011 代替JB/T 1460-2002 滚动轴承 高碳铬不锈钢轴承零件 热处理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符合GB/T 3086-2008规定的G95Cr18 (原牌号为9Cr18)、G102Cr18Mo (原牌 号为9Cr18Mo)、G65Cr14Mo 不锈钢制滚动轴承套圈和滚动体(以下简称轴承零件)的退火、淬回火后 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材料制造的轴承零件热处理质量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轴承零件退火后的技术要求 3.1.1 硬度 轴承零件退火后的硬度应为197HBW~255 HBW (压痕直径为4.3mm~3.8mm) 或 94HRB~100HRB。 3.1.2 显微组织 轴承零件退火后的显微组织应为均匀分布的细粒状珠光体,允许存在分散的一次碳化物。不允许有 孪晶状碳化物组织存在,孪晶状碳化物显微组织见第一级别图。 3.1.3 脱碳层 轴承零件退火后的脱碳层深度不应超过淬火前单边最小加工留量的2/3。 3.2 轴承零件淬回火后的技术要求 3.2.1 硬度 3.2.1.1 轴承零件淬回火后的硬度不应低于58 HRC。 3.2.1.2 需经高温回火的轴承零件,其回火后的硬度值应符合表1 的规定。 3.2.1.3 轴承零件淬回火后同一零件的硬度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3.2.2 显微组织 轴承零件淬回火后的显微组织由马氏体、 一次碳化物、二次碳化物和残留奥氏体组成,不允许有严重欠热组织和过热组织、孪晶状碳化物组织存在。显微组织应符合第二级别图的第2级~第5级;如硬 度符合3.2.1的规定,允许有第1级欠热组织存在,不允许有第6级所示的孪晶状碳化物组织存在。 第二级别图的显微组织说明参见附录 E。 3.2.3 裂纹 轴承零件淬回火后不应有裂纹。 3.2.4 脱碳及软点 轴承零件不应有脱碳或软点。 3.2.5 断口 轴承零件淬回火后的断口应为浅灰色细瓷状,应符合第三级别图的第2级,不应有第1级欠热断口 和第3级过热断口存在。 3.2.6 回火稳定性 轴承零件按工艺文件规定的回火工艺规范进行再次回火,在原来位置相应点的最大硬度差不应超过 1 HRC。 3.2.7 钢球压碎载荷 公称直径 (Dw)为 3mm~50.8mm的钢球淬回火后和成品的压碎载荷值不应小于附录D 的规定。 Dw< 3mm和Dw >50.8mm的钢球可不进行压碎载荷试验。 3.2.8 耐腐蚀性 轴承零件经耐腐蚀试验后,其工作表面不应有锈蚀和点蚀,零件打字处、倒角及尖角处允许有可擦 去的轻微锈蚀及点蚀。 3.2.9 钢种混料 轴承零件不允许有混料。 3.3 其他 用户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可与制造厂协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