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LY/T 2012-2012 (LY/T2012-2012) | | 中文名称 | 林种分类 | | 英文名称 | Forest category classification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40 | | 字数估计 | 11,12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2年第5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4号(总第148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林种的分类范围、原则、体系、条件和优先级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设计和经营管理。 |
LY/T 2012-2012
Forest category classification
ICS 65.020.40
B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林 种 分 类
2012-02-23发布
2012-07-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森林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小平、闫宏伟、王红春、翁国庆、张敏、白卫国、程小玲、孟庆华、刘洋。
林 种 分 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种的分类范围、原则、体系、条件和优先级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设计和经营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林种 forestcategory
按照森林的经营目标和用途而划分的一种森林经营管理类型。
2.2
亚林种 sub-forestcategory
根据森林的具体功能或用途而对林种进行的一种细化分类。
2.3
根据自然条件、生态区位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森林经营的目标、用途和功能,对森林、疏
林、灌木林等进行的一种主体用途划分过程。
3 分类原则
林种分类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a) 依法依规划定。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应优先区划。
b) 主导功能划定。分地块、地段界定森林、疏林和灌木林主导功能,按照其主导功能优先区划。
c) 适应发展划定。林种的界定、不同林种比重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d) 林主自愿划定。集体、个体所属的森林、林木,界定为生态性、公益性林种时,应征得林主的
同意。
4 分类范围
对以下3个地类划分林种:
a) 有林地;
b) 疏林地;
c) 灌木林地。
对于散生木、四旁树、需要划分林种的其他地类,按主导功能、经营目标和用途确定林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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