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LY/T 2735-2016 (LY/T2735-2016) | | 中文名称 | 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Norm of techniques for valuation of forest resources asset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18,16 | | 发布日期 | 2016-10-19 | | 实施日期 | 2017-01-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9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6年第12号(总第204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LY/T 2735-2016
Norm of techniques for valuation of forest resources assets
ICS 65.020
B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技术规范
2016-10-19发布
2017-01-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目的与基准日 1
5 评价程序 2
6 自然资源(森林)资产核查 2
7 调节服务实物量评价 2
8 调节服务价值量评价 4
9 森林资源资产评价 8
10 储存碳价值 8
11 调整系数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森林自然度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生态区位 12
参考文献 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林联林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宏伟、涂琼、景谦平、张莹、邱琼、霍振彬、阮向东、梦莉、刘晨瑶、史哲瑜、
赵鹏武、王春玲、张大为、李晖、师君、吴栋栋、邵毅、武健伟、黄翔、薛秀康、宗雪、孔凡利、石田、于丽瑶、
周洁敏、黄桂林、胡耀升、肖瑶、楼南云。
引 言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
位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构建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总量管
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
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科学、规范地评价自然资源资
产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评价标准十分必要,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生态支撑,提供着多种生态系统服
务。本标准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为目标,遵循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心框架的理念,结合我国实际情
况,以规范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工作为目的而制定。由于计量方法和相关数据获得的局限,本标准
只纳入了国内外相对成熟、应用普遍、具有可操作性和国际可比性的评价内容、指标和方法。
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资源(森林)资产的相关概念、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种目的的、涉及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价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423 森林资源术语
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LY/T 1721-2008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LY/T 2407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 国家林业局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即森林资源资产,是森林资源空间区域,其价值是经济主体通过持有或使用森林资源而能够在未来
持续获得一系列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包括供给服务、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的价值加总,是涵盖森林资源
全部要素的某一时点的价值。按其内涵可分为林地资产、林木资产、生产性非木质林产品资产、森林景
观资产和森林生态资产等。
3.2
经济主体通过持有或使用能够在未来持续获得森林生态系统调节服务的森林资源,其价值是未来
森林生态系统调节服务的价值加总。
3.3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森林资源在评价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
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4 评价目的与基准日
4.1 评价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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