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LY/T 3151-2019 (LY/T3151-2019) | | 中文名称 | 皂荚皂苷 | | 英文名称 | Gleditsia Saponin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72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99 | | 字数估计 | 10,157 |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9年第17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3151-2019
(Saponin)
ICS 65.020.99
B 72
LY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皂荚皂苷
Gleditsia Saponin
2019 - 10 - 23发布
2020 - 04 - 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 GB/T 20001.1-2001
《标准编写规则 第 1 部分:术语》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林化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凉山州朝扬绿色产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建新,雷福厚,王堃,李鹏飞。
皂荚皂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皂荚皂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从皂荚荚果经粉碎,采用水或乙醇提取,过滤,浓缩,干燥得到的皂荚皂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6368 表面活性剂 水溶液中pH值的测定 电位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1276 表面活性剂 临界胶束浓度的测定
GB/T 13173 表面活性剂 洗涤剂试验方法 洗涤剂发泡力的测定 Ross-Miles法
3 术语和定义
3.1皂荚皂苷
皂荚皂苷,Gleditsia Saponin,是由齐墩果酸和刺囊酸等苷元与葡萄糖、阿拉伯糖和木糖等不同糖
配体组成的混合物。
3.2 精制皂荚皂苷
从皂荚荚果经粉碎和提取得到的皂荚皂苷,进一步通过精制获得的总皂苷含量70%以上的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感观要求
皂荚皂苷:棕黄色粉末状,辛辣,对鼻腔粘膜有刺激性。
精制皂荚皂苷:浅黄色粉末状,辛辣,对鼻腔粘膜有刺激性。
4.2 理化指标
皂荚皂苷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 1 皂荚皂苷理化指标
项目 皂荚皂苷 精制皂荚皂苷
水分/(%) ≤ 8.0 7.0
总皂苷含量(干基)/% ≥ 45 70
临界胶束浓度/(mg/L) 260-300 220-270
水不溶物含量(干基)/(%) ≤ 1.2 0.8
pH 值(1%水溶液) 4.5-7.0 4.5-7.0
泡沫性能/mm ≥ 110 125
5 试验方法
5.1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进行。
5.2 总皂苷含量
按附录A中A.2规定的方法进行。
5.3 临界胶束浓度
按GB/T 11276规定的方法进行。
5.4 水不溶物含量
按附录A中A.3规定的方法进行。
5.5 pH值
按GB/T 6368规定的方法进行。
5.6 泡沫性能
按 GB/T 13173 中 Ross-Miles 法测定泡沫性能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总皂苷含量、水分和pH值,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1.2 型式检验
感观要求和表1所列的全部项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b)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c)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2 判定规则和复检规则
6.2.1 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每批出厂的皂荚皂苷均应符合标准要求。
6.2.2 检验结果中,如有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加倍抽样进行复检,重新检验。如复检仍不符合要
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2.3 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如有争议,可由双方按标准引用的取样方法共同取样 3 份,各存 1 份,
另 1 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仲裁分析。
6.3 取样
6.3.1 批次
6.3.1.1 在成品入库时,同一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3.1.2 成品出厂时,每装取一个货位为一检验批。
6.3.2 抽样
每一批次抽样方案按(1)计算:
)(12/Nn
式中:
n--抽取的样本数量;
N--批数量。
7 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 产品标签、标志
产品的标签、标志按GB 7718执行,并明确标出产品名称,明示保质期,外包装上的文字内容与图
示应符合GB/T 191标准。
7.2 产品包装
包装应严密结实,防潮湿,防污染。产品用瓦楞纸桶装,内衬使用食品级塑料袋,或按客户要求。
7.3 运输
产品运输必须轻卸轻放,防止日晒、雨淋,并远离热源,不得与有害、有毒和易污染物品一起混运。
7.4 储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室内仓库里,避免受潮。不得与有毒、易污染物混存。产品保质
期:两年。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试
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总皂苷含量测定
A.2.1 仪器与设备
A.2.1.1 分光光度计:具1 cm比色皿。
A.2.1.2 水浴锅。
A.2.1.3 分析天平,感量0.1 mg。
A.2.1.4 25 mL 容量瓶。
A.2.1.5 10 mL 带塞试管。
A.2.1.6 200 mL量筒。
A.2.1.7 5 mL移液管。
A.2.2 试剂
A.2.2.1 无水乙醇。
A.2.2.2 香草醛。
A.2.1.3 77%浓硫酸。
A.2.1.4 皂荚皂苷质控品。
A.2.3 测定
皂荚皂苷质控品标准曲线的绘制:精确称取制得的皂荚皂苷质控品25 mg,溶于50%乙醇中,定容
至25 mL。分别取标准溶液0.1、0.2、0.3、0.4、0.5 mL,置于带塞试管中,并加水至溶液体积为0.5 mL,
准确加入80%香草醛溶液0.5 mL,于冰水浴中加入 77%硫酸液4 mL,摇匀,于60 ℃加热15 min,然后
置于冷水浴中冷却10 min,取出后在462 nm处测定吸光度,绘制标准曲线。
称取皂荚皂苷待测样品25 mg,重复上述测定得到吸光度,计算总皂苷含量。
A.2.4 计算
皂荚皂苷质控品标准曲线吸光度(X)与皂苷浓度(Y)的关系为:Y=aX+b,R2 >0.999。
根据公式(A.1)计算皂荚总皂苷含量。
)(总皂苷含量 1.%100
%1m
)(
NVbaX
X --样品吸光度;
V --样品体积 (mL);
m0--样品质量 (mg);
w --水分含量,测定方法见5.1;
N --稀释倍数。
A.2.5 允许误差
平行测定二次,其结果相对误差不得超过平均值2.0%,取二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为结果。
A.3 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A.3.1 仪器与设备
A.3.1.1 电热烘箱。
A.3.1.2 分析天平,感量0.1 mg。
A.3.1.3 100 mL烧杯。
A.3.2 测定
称取样品6-8 g于100 mL烧杯内,加50 mL蒸馏水溶解后,转移到已恒重的滤纸上过滤,滤纸上滤渣
用蒸馏水洗涤至无色,然后放入(105±2)℃烘箱,烘至恒重,称量,计算。
A.3.3 计算
水不溶物含量按式(A.2)计算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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