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MH/T 1069-2018 (MH/T1069-2018) | | 中文名称 |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作业飞行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light operations of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 | | 行业 | 民航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V53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23,286 | | 发布日期 | 8/21/2018 | | 实施日期 | 11/1/2018 | | 发布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MH/T 1069-2018: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作业飞行技术规范
MH/T 1069-2018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light operations of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
ICS 49.020
V 53
M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作业飞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作业飞行时的基本要求、作业组织与实施、信息传
输与数据处理技术要求、维护与保养、异常处置措施及其他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空机重量116 kg(含)以下且起飞全重150 kg(含)以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以下简称无人机)或植保类无人机执行非游戏或娱乐目的而进行的作业飞行操作。
5 信息传输与数据要求
5.1 航迹与参数显示
航迹与参数显示通常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飞行航迹显示与参数显示一般采用监视器;
b) 参数显示内容一般包括无人机的位置、高度、速度、姿态(航向、俯仰角、倾斜角)、发动机
状态(转速、缸温)、舵偏及舵控量、机载电压、导航参数、电机平衡性等;
c) 在地图背景上显示无人机实际飞行航迹,同时显示任务规划产生的预定飞行航线;
d) 当无人机处于临界或危险飞行状态(如发动机停车、燃油系统故障、供电设备故障,以及飞行
高度、空速、油量超限和遭遇威胁等)时,有告警提示,告警提示的方式不限于信息显示和声音告警。
5.2 任务载荷信息显示
任务载荷信息显示通常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图像显示一般采用监视器;
b) 监视器的分辨率满足图像分辨率的要求。
5.3 链路工作状态显示
链路工作状态显示通常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链路工作状态显示一般采用监视器或指示灯,主要工作参数有数字显示;
b) 在工作状态不正常时,有告警显示。
5.4 测量参数记录
记录方式有计算机、磁盘、磁带等。记录时间应不小于无人机续航时间。
5.5 任务载荷信息记录
记录方式有计算机、磁盘、磁带等。记录时间应不小于机载任务载荷工作时间。
6 维护与保养
6.1 应配备具有相应机型维护能力的人员,负责无人机系统维护工作;开展维护工作时,应在相应日
志中做好无人机系统的维护记录,妥善保存。
6.2 无人机系统应定置存放,并设专人管理;设备电池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电池性能良好。
6.3 无人机系统主要部件(如电机、飞控系统、数据链系统、任务载荷等)更换或升级后,应进行检
测,确保满足技术要求。
6.4 应定期对无人机系统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紧固,确保设备状态正常。
6.5 应定期对无人机系统的零部件进行维修更换和保养。
6.6 无人机系统长期不使用,应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如有异常现象,应及时调试或维修。
6.7 应根据设备生产厂商维护保养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的地理、气候特点及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定期保养计划。
7 异常处置
7.1 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现场演练,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无人机出现故障后的人工应急干预办法,安全迫降的地点和迫降方式;
b) 根据地形地貌,制定事故发生后无人机的搜寻方案,并配备相应的便携式地面导航设备、交通
工具以及通信设备;
c) 协调地方政府,调动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d) 开展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填写事故调查表(参见附录 C)。
7.2 作业飞行过程中,发生危及飞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返航或就近迫降等应急措施。
7.3 作业飞行过程中,作业现场出现雷雨、大风等突变天气或空域许可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估
作业安全性,在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执行作业飞行,否则应采取措施控制无人机避让、返航或就近降落。
7.4 作业飞行过程中,若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操控无人机安全降落并使用替补作业
人员;若无替补作业人员,应终止本次作业。
7.5 作业飞行过程中,若无人机出现状态不稳、航线偏移大、通讯链路不畅等故障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恢复正常状态或控制无人机降落。
7.6 作业飞行过程中,若通信链路长时间中断,且在预计时间内仍未返航,应根据无人机系统最终地
理坐标信息或机载追踪器发送的报文等信息进行寻找。
7.7 作业飞行过程中,若任务载荷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恢复,且影响飞行作业时,应立即中止本次作业操控无人机返航。
7.8 作业飞行过程中,若无人机出现失去动力等机械故障时,应控制无人机在安全区域内紧急降落。
7.9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无人机系统故障或事故后引发火灾等次生灾害。
7.10 无人机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组织事故抢险,做好舆情
监控和民事协调,并将现场情况报告相关部门。
7.11 应根据故障性质、飞行条件和可供处置的时间,允许机长视情况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与方法、天
气最低标准和规章规定,但应以符合该紧急情况处置需要为原则。
7.12 机长拥有采取应急程序、保障飞行安全的最终决定权。其他作业人员应听从机长的指挥,协助机
长开展工作。机长也应视当时情况尽可能听取无人机系统作业辅助人员的意见采取最安全的措施。
8 其他要求
8.1 作业现场应根据无人机重量和飞行高度确定安全距离范围,注意疏散周围人群,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要时终止作业。
8.2 作业现场应做好灭火、防爆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吸烟和出现明火。带至现场的油料应单独存放。
8.3 作业现场不应使用可能对无人机系统造成干扰的电子设备。
8.4 作业现场不应进行与作业无关的活动。
8.5 作业人员应携带无人机系统的操作手册、简单故障排查和维修手册。
8.6 作业人员应遵守相关技术规程要求,按照所用机型要求进行正确操作。
8.7 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联络畅通,遵守有关规定,不应违规操作。
8.8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8.9 作业人员应与无人机始终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开起降航线,不应站在无人机起飞和降落的前
方及无人机作业航线的正下方。
8.10 油动无人机的加油和放油操作不应在雷电天气下进行,操作人员应使用防静电手套。
8.11 应根据设备的配置、性能指标及使用说明,编制设备和主要部件使用时间统计表,做好统计工作,
防止因累积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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